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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每年簽註一次 首次辦理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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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辦理居住證不收取費用,每年簽註一次。”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民警稱。明年1月1日《居住證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即將實施。

居住證每年簽註一次 首次辦理不收費

據瞭解,我省早在2011年,流動人口就“告別”了使用26年的暫住證,以居住證制度爲核心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新機制正式啓動。目前,全省已登記165萬流動人口,發放居住證144萬張。

日前,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條例》進行了全方位解讀。

居住證每年須簽註一次

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工作人員介紹:“第一次辦理居住證不收取費用,如果補辦要交工本費。以前居住證有期限,目前每年簽註一次,簽註免費,不簽註則無效。”

根據《條例》, 居住證的申領條件爲: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申領人應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辦理時限及收費爲: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可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註1次,辦理簽註手續不得收取費用。

我省落戶門檻較低

據瞭解,2011年11月1日,《江西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至此,我省告別使用26年的暫住證,爲全國第5個全省範圍內實施居住證制度的省份,也標誌着居住證取代暫住證登上舞臺。

近年來,我省陸續推出了居住證持證人申請保障性住房、在居住地申辦因私護照等新的權益和服務。2012年底,我省對實行居住證登記式申領,流動人口在辦理居住登記後即可領取有效期爲6個月的居住證,進一步降低了居住證申領門檻,登記辦證數量大幅提升。

根據我省規定:流動人口可享受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參加社會保險、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醫療衛生服務、法律援助等服務。居住證持證人在此基礎上還可享有參與社區管理、參加職業(執業)資格考試(登記)、辦理港澳商務簽註、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接受義務教育等權益。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證人及其直系親屬可在居住地申請常住戶口。

據介紹,近年來我省積極出臺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進一步放寬城鎮落戶條件,已成爲全國城鎮落戶門檻最低的省份之一。我省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中規定: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我省還有序放寬南昌市中心城區落戶限制,凡辦理《居住證》滿兩年並按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記者瞭解到,從2011年11月1日至今的4年多時間裏,全省已登記流動人口165萬人,發放居住證144萬張。

明年將修訂相關地方法規

據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於明年1月1日實施,我省將按照公安部的工作部署,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及時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條例》的制定參考了全國各省、市已出臺的居住證制度。《辦法》中的居住證申領流程和所需材料、公共服務和權益保障等部分內容與《條例》大體一致。省公安廳在2015年下半年即已啓動了《辦法》的修訂工作,開展了修訂的前期準備工作,並已列入省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

下一步,省公安廳將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落戶條件等因素,進一步細化落實《條例》有關規定,及早制定出臺具體實施辦法。流動人口按照《辦法》已經領取的居住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