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合同範本(通用11篇),歡迎大家分享。
項目合同1
一、_________大廈的物業管理包括裝修管理,由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承擔。
二、裝修申請:業主用戶的室內裝修,須於裝修入場前15天向大廈物業管理公司業務部門書面申請,並提交裝修方案。裝修方案包括以下資料:
(1)裝修平面圖;
(2)裝修用料,如天花、隔牆、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統和電源佈線圖;
(4)給排水系統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設備系統;
(6)維修檢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設計圖;
(8)各立面圖;
(9)櫥窗及招牌的設計(包括字型、店徽的設計)。
三、審批裝修方案
物業管理公司在收到業主用戶的裝修方案後7天內予以答覆。對不合規範或資料不全的,業主用戶按要求進行修改,重新提交審批。
四、裝修按金
爲保證裝修期間清理廢物,不損壞大廈共用設備設施、不違反裝修管理規定,業主用戶的裝修須交一定數額的按金,按金標準根據裝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個房間(商鋪)最少不低於_________元。裝修工程完後經管理公司確認無任何扣罰之處,按金悉數退還(不生息)。如裝修工程有扣罰賠償行爲,在扣除應罰應賠款後的餘數退還業主用戶;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費用,管理公司有權追收不足金額。
五、裝修監管費及水電費
業主用戶進行裝修工程須向管理公司支付裝修監管費,用於消防安全、場地及設備的保護、電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場地清潔、施工監管等方面的支出。裝修監管費的標準相當於最終方案總工程價款的5%,最少不低於建築面積10元平方米。裝修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用由業主用戶支付。
六、保險
爲防止裝修期間的施工可能出現的事故而招致損失,管理公司視裝修工程情況可要求業主用戶購買裝修工程的保險,包括火險、公共責任險等。
七、防火負責人
業主用戶應指定裝修施工單位的負責人爲防火責任人,並在防火責任書上簽字。
八、裝修施工責任承諾書
業主用戶在裝修申請獲批准之前,須在裝修施工責任承諾書上簽字,承諾遵守本裝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規定。
九、裝修施工許可證
業主用戶按土建規;定提交裝修方案,繳交裝修費用,在承諾書上簽字後,管理公司向業主用戶出具裝修施工許可證。
十、裝修工作開始
業主用戶領取裝修許可證後即可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材料運進等,裝修工程便可開始。
十一、裝修驗收
裝修工程完工後,業主用戶應書面通知管理公司驗收。管理公司檢查裝修工程是否符合裝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沒有違反裝修守則,費用有否繳足等等。如無問題,即予驗收透過,退還裝修按金。
十二、裝修守則
業主用戶的室內裝修,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所有消防、空調、給排水及煤氣的施工,必須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單位進行。請與管理公司聯繫,以取得指定施工單位的名單。
(2)噴淋系統一般不予改動,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改動時,要符合現行消防設計規範。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業的管理費,並要求在限定時間內完成。
(3)所有電器的安裝都應遵照市供電局的有關規定,所有電線一定要保護在鍍鋅管內,而未徵得管理公司同意,絕對不得將電線直接嵌入大廈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廈所提供的招牌燈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裝設店徽或標牌。招牌的設計方案必須得到管理公司的審批。
(5)不得安裝面向公共走廊或會對其他商戶或顧客造成騷擾或影響的音響。
(6)所有門不得敞開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電梯廳。
(7)所有裝修不能影響建築物外觀,裝修不能凸出於公共走廊。
(8)若改動房間,如隔斷,不能影響空調回風。
(9)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內部隔牆應是重量輕和於式結構的,儘量採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捲簾。
(11)所有裝修或傢俱不能在消防捲簾的上下方或阻擋消防捲簾開關箱或導軌。
(12)不能阻擋消防通道、走火門、緊急出路燈箱、消防栓。
(13)不能阻擋空調機房的迴風及進出空調機房的通道和維修空間。
(14)不能改變防煙門、玻璃門的功能、位置。
(15)吊頂如不是上人吊頂,應在每一個風問、每一個盤管風機、每一個水管閒掣、每一個消防捲簾的馬達及電源箱下加檢查口。
(16)不得在玻璃幕牆結構上打孔或粘貼任何類型的設施。一切裝置不得觸到幕牆系統的結構組件或任何一部分。緊靠幕牆的商鋪內間隔不得固定在幕牆系統上。
(17)在未獲得管理公司的書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鑿或雕刻結構樓面以及與鄰鋪共同之隔牆。
(18)業主用戶應在施工前獲得所有當地政府部門的一切有關批准,特別是消防局的有關批准。
(19)任何管理公司的審批,無論如何並不代表對方案中的技術參數的認可,同時管理公司也不保證方案中所選設備材料的規格性能及效果。設備與材料如發生問題而引致任何後果,概由業主用戶負責。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發包方電話 承包方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合同2
發包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維護雙方的權益,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並遵照執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條 施工地點位於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弄_____號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並已交付使用。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衛生、美觀、適於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悅。
第二章 施工單位資格
第三條 乙方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登記的企業法人,透過最近一次企業年檢,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機關審定的從事民用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資質,資質等級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備營業資格或相應資質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當立即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並賠償乙方損失。
第四條 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原件。
第三章 施工內容
第五條 該房屋屬_____結構,房型爲_____房_____廳_____廚_____衛,建築總面積爲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廳_____廚_____衛,施工面積爲_____平方米。詳見作爲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圖》中紅線匡定部分。
第六條 施工內容和做法說明如下(不夠可附頁):
(一)廳:地面部分_____,牆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門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牆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門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廚:地面部分_____,牆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門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衛:地面部分_____,牆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門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牆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門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沒有說明的,依作爲本合同附件(二)的《裝修施工圖》確定。
第四章 材料、設備和價款
第七條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見作爲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報價單》、作爲本合同附件(四)的《輔助材料報價單》,乙方的人工費見作爲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費報價單》。
第八條至第十三條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設備以及勞務的情形下適用
第八條 該房屋工程總價款爲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元、人工費_____元、管理費_____元、設計費_____元、垃圾清運費_____元、稅金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元。工程總價款是各分項價款的總和。
前款所述的總價款和分項價款是乙方的預算價格。結算價格超出預算價格的,甲方按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結算價格低於預算價格的,甲方按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第九條乙方對材料費、人工費、管理費、設計費、垃圾清運費的報價,不得超過本合同簽訂時該費用的市場平均價格。
乙方在在本合同中的報價超過市場平均價格的,按市場平均價格結算。
雙方對前款所述的市場平均價格有異議的,可以委託價格評估部門評估,價格評估部門的評估結論,雙方應當接受。
第十條 乙方應在《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中註明材料和設備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廠址、品牌、型號、規格、等級、價格和數量。
乙方提供並已經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與《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不符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乙方應當接受:
(1)甲方同意繼續使用的,乙方免收該材料和設備的費用;
(2)甲方不同意繼續使用的,乙方應當根據《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更換和重做,更換後的材料和設備費減半收取,原工期不變。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提交說明書、保修單、環保說明書和購貨發票複印件,甲方要求與原件覈對的,乙方應當同意。發票上應當載明產品名稱、品牌、型號、規格、等級、價格和數量。
第十二條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包括但不限於完工後的室內空氣質量,輻射、照明和噪音強度等指標,使甲方達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更換後的材料和設備不再收費,原工期不變。
第十三條 甲方變更施工內容的,乙方應當同意。工期、總價款、《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內容相應變化的,經甲方書面確認後生效。
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設備,乙方提供勞務的情形下適用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發包方電話 承包方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合同3
委託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房屋進行地磚、牆磚鋪設,訂立本協議,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點:____區____街____單元____室
二、形式結構:____層式____室____廳____廚____衛
三、工程項目:
1、四個房間(兩臥室、兩客廳)地面鋪設8080瓷磚,打地角線,要求平整;一個廚房,一個衛生間牆面2540鋪瓷到頂,留出吊頂空間,邊角打磨,地面鋪3030瓷磚,要求平整;兩個陽臺地面鋪設3030瓷磚,要求平整。
2、未盡細節的之處,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確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須保證裝修期間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間的午餐供應,乙方負責施工裝修。
五、質量標準:施工質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裝修質量不得低於同一施工類型的裝修標準,雙方認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個月內因乙方施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返工。
六、工程造價: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裝修人工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七、付款方式:爲確保工程質量,暫扣500元押金,20**年4月__日至20**年7月日內無任何問題,將全額返還乙方。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項目和設計要求,三天內付清乙方人工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效應。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發包方電話 承包方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合同4
XXXX項目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合同
第一部分 項目管理協議書
委託人: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項目管理單位: XXXX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爲保證建設工程項目工作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託人與項目管理單位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XXXX工程項目管理服務
2.工程地點:XXXX北側3.3500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4.2萬平方米。主要包括五星級溫泉度假酒店及相關附屬設施等。
4.項目總投資:項目計劃建設資 億元,
5.工期:計劃2014年 月動工建設,2016年 月投入開業使用。
二、項目管理範圍和內容
項目管理公司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第三部分合同條件中議定工程範圍內的管理業務。
三、項目管理費
1.
本項費用爲項目管理單位進行本項目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工作”服務費用酬金,
該服務費爲總價包死金額,不因項目過程中投資金額、服務難度等因素相關變化進行調整。該服務費不包括爲實施項目所需交納政府主管部門的各項手續費、委託人應繳納的各種測試費及公關營銷費、協調周邊關係所發生的費用、聘請的各專業的專家費用、必須的相關評審、檢測費用。
2.超期諮詢服務費:是指因項目管理單位之外的原因,致使本項目的管理諮詢服務超出合同約定的服務週期,項目管理單位需要繼續進行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工作”服務費用。若本項目超期
諮詢服務費按每月人民幣
(若不足月按天計算),雙方約定按合同付款方式支付。
3.爲了項目管理能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項目管理應配備相關資質專業人員,且不少於8人。人員均爲駐場工作人員。
四、本合同由以下檔案組成
構成本合同有以下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下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1、項目管理合同
2、專用合同條款
3、通用合同條款
5、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6、【項目管理服務建議書】及其附件
7、招標檔案及其附件(或描述項目的技術性檔案)
五、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
與本合同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委託人承諾
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爲項目管理單位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七、項目管理單位承諾
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本合同工作範圍和內容,承擔項目管理任務。
委託人:(簽章)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XXXX區
郵編:
電話:
項目管理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郵編:
電話: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 簽訂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第一節 詞語定義、適用的法律法規、語言
第一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項目”是指委託人投資興建,並委託實施項目管理的項目。
(2)“委託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的項目業主,並委託項目管理任務,對項目提出使用功能,協助項目管理單位完成項目建設工作,並在項目建成後實際接收、使用、管理項目的一方。
(3)“項目管理單位”是指按照項目管理合同約定承擔項目組織管理工作的一方。
(4)“項目管理經理部”是指由項目管理單位組建實施具體項目管理工作的機構。
(5)“項目管理經理”是指由項目管理單位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負責人。
(6)“設計人” 指委託人委託的負責本項目設計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7)“監理人” 指委託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8)“總承包人”是指與委託人就建設工程總承包事宜簽訂協議的具有相關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9)“分包人”指與總承包人簽訂分包合同,負責完成屬於總承包人範圍內的相關分包工程的施工單位。
(10)“專業承包人”指由委託人選定並與委託人簽訂合同,從事總承包人合同範圍之外但納入總承包人管理的本項目相關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
(11)“專業供應商”指由委託人選定並與委託人簽訂合同,負責供應總承包人合同範圍之外但納入總承包人管理的本項目相關材料和工程設備的供應商。
(12) “專業諮詢機構”是指由委託人選定並與委託人簽訂合同,負責本項目專業諮詢事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項目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以最優化地實現建設工程項目目標爲目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國家和地方法規和規章以及行業標準和規範的規定以及其內在的邏輯規律對工程項目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控制的系統管理活動。在本工程中,項目管理公司依據本合同及在委託人的授權下,以項目管理經理負責製爲基礎,對本工程從前期及設計方案開始直至竣工結束實施全過程的計劃、組織、協調,並對工程的質量、投資、進度、安全實施全面的控制。
(14)“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項目管理工作。
項目合同5
發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託代理人: 營業執照號: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手機號: 委託代理人: 電話:
本工程設計人: 電話:
施工隊負責人: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爲(大寫):____________元(詳見附表3: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人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附表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附表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 發包人義務
4.1 開工前____天,爲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爲原則;
4.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 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4.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嘗竣工驗收。
第五條 承包人義務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常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表7: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七條 材料的提供
7.1 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發包方電話 承包方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合同6
甲方:xx網吧(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xxx
乙方:xx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xxx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xx網吧室內裝修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工程裝修內容室內棚面、牆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工程造價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爲依據;工程造價爲:***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爲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爲準)
四、工程期限工程開工日期:***工程竣工日期:***
五、質量要求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爲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爲一年,終身維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30%金額。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30%金額。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40%。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爲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爲準。
4、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項目合同7
1. 該合同爲某某局合同範本,原則上不得改動,如一定要進行修改,請附上《修改前後對比表》。爲列入《修改前後對比表》的修改部分,視爲惡意篡改,我局不予以承認。如
附件:修改前後對比表
請不要編輯版本。
2. 附上中標通知書、概算彙總表及費用計算詳表
超過一百萬合同需履約保函及預付款保函。
某區 工程
項 目 管 理 合 同
合同編號:
項 目 業 主:
建設管理單位:
簽訂日期: 2010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項 目 業 主:
建設管理單位:
合同編號:
合同名稱: 工程項目管理合同 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等,廣州市某某局(以下簡稱業主),委託(以下簡稱建設管理單位)提供 工程項目管理服務,經雙方協
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業主委託建設管理單位組織工程管理的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某區
工程總投資:本工程總投資估算暫定爲 萬元。
施工工期:工程擬定於200 年 月開工,總工期初定爲 個月,擬定
於200 年 月工程全面建成與投入使用,並透過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內容:。
二、 委託服務事項及期限
業主委託建設管理單位,按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具體的
業主委託服務內容和相關職責詳見本合同條款。
三、 建設管理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
項目管理正常服務酬金暫定爲 ,以財政部門審定的項目
建設管理費爲準,由業主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建設管理單位支付。
但發生合同變更或終止情形時,項目管理服務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按合同有關條
款約定執行。
四、 本合同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
同。
五、 下列檔案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構成合同的文
件被認爲是互爲說明的,如果在檔案中出現含糊或歧義時,業主將向建設管理單
位發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檔案的優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合同條款;
4、合同附件:
附件1、業主的要求
附件2、建設管理單位工作大綱
附件3 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目標
附件4 建設管理人員及其他投入的具體要求
5、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檔案。
六、 業主和建設管理單位嚴格保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享有並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七、 本合同期限自簽訂日起始,在以下的條件均完成後終止:
1、完成本合同範圍內的所有工作,並結清所有費用款項;
2、透過財政部門的財務決算評審;
3、交付相關的工程建設與管理檔案,辦理完畢工程的移交工作;
4、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透過項目竣工驗收,工程保修期期滿且完成保修任務。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業主與建設管理單位各執壹份;副本玖份,業主執叄份,建設管理單位執叄份。
十、 本合同甲方中廣州南沙開發區土地開發中心爲資金提供單位,只負責籌措資金。本合同簽定後的有關土地開發資金的安全合理使用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由本合同中其他甲方單位承擔。
(以下無正文)
業主:廣州市某某局 業主:廣州南沙開發區土地開發中心 (公章) (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聯繫人: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建設管理單位:(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項目合同8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住房裝修,爲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 裝飾施工地點:
2. 住房結構: 房型 房 廳 套,施工面積 平方米。
3. 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4. 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詳見本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訂金,第二次付款時扣除
(2) 第二次 合同簽定後開工前支付工程總造價50% 合計_________元
(3)第三次 施工過程中 工期進度過半 支付工程總造價40% 合計_________元
(4)第四次 竣工驗收當天 支付工程總造價10% 合計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兩年。工程款全部結清後,甲、乙雙方簽訂《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三、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 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 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係爲僞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四、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 –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雙方同意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
5.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6.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五、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 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甲方負責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並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2、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爲乙方應予認可。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發包方電話 承包方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合同9
聘請方(甲方):北京新徽商聯盟投資有限公司
受聘方(乙方):北京慧恆新瑞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聘請乙方爲甲方投資開發的新時代廣場項目的項目管理諮詢顧問,提供全程管理諮詢服務事宜,經協商一致,於2013年5月【 6 】日簽署本合同書,以資共守。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新時代廣場
2、項目位置:湖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3、項目建設用地:約300畝
第二條 服務範圍
甲方聘請乙方爲項目管理諮詢顧問,爲甲方投資開發的新時代廣場項目提供全程管理詢服務,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1、項目定位及發展戰略決策規劃。
2、項目投資諮詢及項目可行性研究。
3、項目前期、工程施工、規劃驗收等全程的管理諮詢服務。
4、協助甲方完成項目開發過程中政府相關部門行政審批手續。
5、負責處理項目開發過程中與政府相關部門協調溝通事宜。
6、協助甲方完善企業管理制度,包括薪酬設計、營銷策劃等。
7、其他與該項目有關的諮詢服務。
第三條 乙方服務人員
乙方承諾由 吳賜天本人爲主帶領其他員工共同完成本合同書約定的服務事項,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指派其他人員協助完成服務事項。
第四條 服務年限
自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至新時代廣場項目透過整體驗收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三十日止。
第五條 服務費、服務費的結算和支付
在乙方嚴格按本合同書約定提供服務的基礎上,雙方同意分階段計算並按下列約定的付款條件支付給乙方服務費:
第1階段:協助甲方於2013年6月10日前,至遲於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新時代廣場項目設計方案行政審批工作,甲方於新時代廣場項目設計方案行政審批透過後【2】日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人民幣【10000】元。
第2階段:協助甲方於2013年05月20日前,至遲於2013年05月25日前完成新時代廣場項目施工圖審查工作,甲方於新時代廣場項目施工圖審查透過後
【2】日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人民幣【10000】元。
第3階段:協助甲方於2013年06月15日前,至遲於2013年06月20日前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甲方於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後【2】日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人民幣【10000】元。
第4階段:甲方於新時代廣場項目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後【2】日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人民幣【6000】元。
第5階段:甲方於新時代廣場項目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2】日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人民幣【4000】元。
雙方知悉並確認:
1、上述費用爲乙方提供新時代廣場項目全程管理諮詢服務的服務費用總額,除上述服務費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費用。乙方在諮詢服務過程中支付出的任何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應在甲方支付每階段的服務費前向甲方提供正規合法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並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恪守本合同書約定,按本合同書的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應恪守本合同書約定,本着誠信原則,盡最大努力完成本合同書約定的服務內容。
第七條 保密
雙方知悉並確認,在本合同書籤署及履行過程中所獲悉的對方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口頭等資訊,均爲對方的商業祕密,任何一方均應嚴格保密,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進行披露。本保密條款永久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書第五條的約定完成各階段服務工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該階段服務費千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十五日以上的,違約金標準加倍;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書,對乙方已經提供的本階段的服務無需支付服務費,同時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書或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爲本合同書的重要組成部分;
2、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書壹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爲本合同的簽署部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項目合同10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日期: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委託人 與受託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一、委託人委託項目管理的工程(以下筒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工程規模: 工程估算: 工期:。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⑴本合同協議書
⑵本合同專用條件及附錄A;
⑶本合同通用條件;
⑷中標通知書;
⑸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⑹投標書及其附件;
⑺招標檔案及其附件(或描述項目管理項目的技術性檔案);
⑻設計檔案及其審查批覆檔案;
⑼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四、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項目管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受託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開始實施,至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份。
委託人:(簽章) PM:(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項目”是指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定的,併爲之提供項目管理服務的項目。
2、“服務’是指PM根據本建設工程委託項目管理合同所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2.1“正常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正常服務。
2.2“附加服務”是指:①委託人委託項目管理範圍以外,透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客;②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原因,使項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2.3“額外服務”是指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以外,但根據協議書第二十五條的規定,PM必須履行的服務。
3、“工程”是指爲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給委託人的設備、設施及其它物品。
4、“委託人”是本建設工程委託項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聘用PM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5、“PM”是本建設工程委託項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受委託人聘用提供項目管理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6、“項目經理”是指由PM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負責人。
7、“項目經理部”是指由PM組建實施具體項目管理工作的機構。
8、“第三方”是指委託人、PM以外的其他有關當事方或法人實體。
9、“專業工作單位”是指由PM透過招標等方式選擇承擔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材料和設備供應及安裝等工作,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
10、“合同”是指與本建設工程委託項目管理合同委託的工程項目管理服務有關的委託人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
11、“合同期限”是指合同有效期限,包括前期項目管理期限、實施期項目管理期限和後期項目管理期限。
12、“日”是指從任何一個子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13、“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時間段。
14、“全過程管理的項目管理項目” 是指由PM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管理,承擔項目前期、實施期、後期所有的項目管理工作,實現項目建設的安全、工期、質量、功能、成本等管理目標。
15“建設實施階段的項目管理項目”是指由委託PM對建設項目實施階段實行項目管理,組織建設和實施資金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的要求,在完成該項目後按規定交付使用。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託項目管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委託人權利
第四條 委託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五條 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六條 委託人有權要求PM按照其意願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嚴密組織、科學管理;有權根據約定的項目管理服務內容及其內在要求,確定項目管理基本目標,制定項目管理考覈辦法。考覈結果作爲評價PM履行合同能力、內容、程度、質量等的重要依據。
第七條 委託人有權對項目進行稽查,對違規行爲提出糾正並視情實施查處。
第八條 委託人有權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進行覈准。
第九條 PM因其下列行爲所造成建設項目出現諸如投資增加、工期延長、使用功能缺陷或工程質量不合格等現象,委託人有權要求PM賠償損失。
(l)擅自變更建設內容;
(2)擅自擴大或縮小建設規模:
(3)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設標準;
(4)工作失職或瀆職。
(5)不按照委託人意願或擅自行事。
第十條 PM調換項目經理須事先經委託人同意。
第十一條 委託人有權要求PM更換不稱職的項目部工作人員。
第十二條 委託人有權要求PM提交項目管理工作週報、月報及項目管理服務範圍內的專項的報告。對突發情況或其他非約定事宜應及時報告。
第十三條 委託人有權拒絕PM提出的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建設資金或其管理報酬支付的計劃或申請。
PM權利
第十四條 PM根據委託人和使用人的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⑴ 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⑵ 選擇工程分包人的建議權。
⑶ 對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的建議權;
⑷ 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⑸ 對建設項目各參與單位的生產作業計劃進行審覈、協調與管理; ⑹ 對建設項目現場安全、環境、文明施工進行管理;
⑺ 對建設項目工程、產品質量與各參與單位的服務質量進行管理;
⑻ 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PM應當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⑼ 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增強效益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⑽ 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凡與工程進度、造價、質量、功能、安全等有關的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並得到委託人同意。
⑾ 在向委託人報告並獲得委託人同意的情況下,PM有權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在緊急情況下可邊處臵邊報告,但應在24小時內向委託人作出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