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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委託合同模板集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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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委託合同模板集錦7篇

委託合同 篇1

茲委託金馬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願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於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覈實後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爲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託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託關係,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爲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覈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覈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爲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檔案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委託合同 篇2

重慶市___________所( )民/經/行/非字第 號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現委託重慶市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____________爲甲方第____________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__元,標的費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爲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重慶市______律師事務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合同 篇3

一、目的

規範合同管理,防範合同糾紛,有效規避風險。

二、定義

2.1合同的定義:

合同是公司(包括全資子公司)爲實現一定經濟目的,與公司以外的法人、其他組織 及自然人等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2.2協議的定義:

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義詞。只要協議對買賣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明確、具體和 肯定的約定,即使書面檔案上被冠以“協議”或“協議書”的名稱,一經雙方簽署確 定,即與合同一樣對買賣雙方具有約束力。

2.3合同的分類:

2.3.1以法律、法規是否對其名稱作出明確規定爲標準,分爲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設有規範,並賦予一定名稱的合同。無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特別規 定,也未賦予一定名稱的合同;

2.3.2按照除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爲標準,分爲諾成 合同與實踐合同。諾成合同是指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如買賣合同。 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須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才能成 立的合同;

2.3.3按照法律、法規是否要求具備特定形式和手續爲標準,分爲要式合同和不要式 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當事人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 律或當事人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的合同;

2.3.4按照雙方是否互負給付義務爲標準,分爲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雙務合同是指 雙方當事人互負給付義務的合同,如買賣、租賃、承攬等合同。單務合同是指只有一 方當事人負給付義務的合同,如贈與合同;

2.3.5按照當事人權利的獲得是否支付代價爲標準,分爲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有償 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規定的權益,須向對方當事人償付相應代價的合同,如 買賣、租賃等合同。無償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規定的權益,不必向對方當事 人償付相應代價的合同,如贈與合同;

2.3.6以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係爲標準,分爲主合同與從合同。凡不以他種合同的存 在爲前提即能獨立存在的合同爲主合同。而必須以他種合同的存在爲前提,自身不能 獨立存在的合同爲從合同。

三、適用範圍

公司(包括全資子公司)與公司以外的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等平等主體之間簽訂 的所有合同和協議。

四、職責

4.1合同簽訂、履行部門:

4.1.1負責合同談判、擬定合同文字、履行合同。

4.1.2審查合同對方的資信情況、履約能力,對整個合同負責,保證合同全面履行。

4.1.3負責合同對方資訊的收集、法律評審申請的提交、法律評審意見的打印、合同 評審過程的跟進及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合同取送工作。並對合同簽訂過程中產生的紙 質檔案的真實性、完整性、保密性負責。

4.2計劃財務部:

4.2.1對合同價款進行形式審覈,審覈收支主體、收支方式、收支憑據、收支時間及 稅務承擔等財務條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對合同中所涉及的財務方面風險做出評估。

4.2.2根據已簽訂的合同履行進度付款和收款。

4.3綜合管理部:

4.3.1在合同簽定過程中,負責配合各業務部門聯繫公司法律顧問做好合同的法律評 審工作;對合同形式、主體內容的合法性、糾紛解決等法律條款進行審查,同時負責 審查合同的操作規範程度及材料提供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4.3.2保管公司合同專用章,負責爲合同用印;

4.3.3按《公司檔案管理辦法》將合同進行編號存檔,對併合同存檔的及時性、完整

性、保密性負責。

五、制定與改廢

本管理規定的制定與改廢由綜合管理部負責,

經行政總監審覈,總經理批准。

六、管理內容

6.1合同簽署權限

6.1.1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對外簽署合同。

6.1.2公司總經理經法定代表人授權對外簽署公司的各類合同。

6.1.3公司其他人員經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授權,可以在授權範圍內簽署合同。

6.1.4未經總經理許可,不得對外簽署擔保合同。

6.1.5在被授權人有違法、違紀行爲、職務變動等喪失代理權的情形時,授權人應及 時收回授權並負責落實。

6.2取得授權

6.2.1被授權人應在公司有關授權管理確定的範圍內對外簽訂合同。

6.2.2如需對外出具授權書,應經總經理批准,內容應經綜合管理部審覈,並由綜合 管理部留存一份。

6.3資信審查:

合同簽訂部門應對以下事項進行審查,確保合同能實際、全面、及時履行。

6.3.1簽約對方的主體資格:包括是否具有法人資格、營業執照是否過期、是否超出 經營範圍、特種行業是否具有資質證書等。

6.3.2授權委託書,包括:受託人姓名、受託事項、權限範圍以及授權委託書的有效期、單位的名稱與加蓋的印章是否一致等。

6.3.3簽約對方的履約能力。

6.3.4合同標的物的相關資訊等。

6.3.5將資信調查結果填入《資信調查及審批表》中,並按照要求進行審批簽字。

6.4草擬合同文字

6.4.1所有簽訂的合同應該採用書面形式並形成合同文字。

6.4.2合同文字應具備以下條款和內容:

a.合同雙方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以營業執照爲準);

b.合同標的(注意標的的完整性);

c.數量和質量(質量標準應明確);

d.業務聯繫的方式:郵件、傳真、電話等(用於雙方訂單或計劃的下達);

e.價款及付款方式;雙方用於結算的《回執單》、《結算確認單》格式及指定簽字人; f.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履行方式;

g.違約責任(應明確具體);

h.解決爭議的方式(儘量約定由我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管轄);

i.雙方約定的其他必備條款。

6.4.3如對方出具的合同文字,也要保證使合同具備“6.4.2條款“所列的內容。

6.4.4對於續簽的合同,應按照“6.4.2條款“所列的內容進行檢查及補充。

6.5合同評審:

6.5.1合同文字草擬完畢後,應經本部門負責人審覈無誤後,報綜合管理部進行公司 法律顧問評審,綜合管理部將法律顧問意見回覆合同簽訂部門。

6.5.2公司法律顧問出具的法律意見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合同簽訂部門要將 法律意見材料打印,與合同一併存檔。

6.5.3合同簽訂部門對公司法律顧問提出的意見進行評議,並依據實際與合同對方進 行協商或對合同文字內容進行調整後提出簽訂申請,同時填寫《合同簽約評審表》,按 照審批順序進行簽字審批。

6.5.4各部門在合同評審時要注意:

a.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合同 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b.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 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c.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 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6.6合同蓋章、存檔

6.6.1憑全部審批透過的《合同簽約評審表》和合同文字及相關資料到綜合管理部蓋 章,綜合管理部將對合同進行登記編號。

6.6.2所有合同原件均交歸綜合管理部檔案室進行存檔備查。

6.6.3所有經濟類合同綜合管理部應交一份合同複印件給計劃財務部備案。

6.7合同的變更

6.7.1合同的變更應簽署補充協議;

6.7.2補充協議也要填寫《合同簽約評審表》,並按照審批順序進行簽字審批。

6.7.3補充協議份數應和原合同一致,並應該按照原合同存檔程序和原合同一起存檔。

6.8合同的檢查和監督

6.8.1計劃財務部、綜合管理部可對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的情況進行檢查 和監督。

6.8.2對檢查中暴露出的問題,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處理,並對公司正在執行的相 關規定、標準、流程進行更新。

七、其他說明

7.1凡是對方(客戶)不同意簽訂合同或協議的情況,需要業務部門簽訂單方合同或 協議,並按照第“6.3、6.4、6.5、6.6條款”內容進行。

7.2供應商類合同原則上不允許簽訂單方協議或合同,如遇到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審 批後方可簽訂單方合同或協議。

八、相關檔案

8.1《資信調查及審批表》

8.2《合同簽約評審表》

九、其它

委託合同 篇4

編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租賃項目的批准檔案______________和乙方的《租賃項目申請書》(編號:______________),並依據下述各款規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賃委託,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賃物件品名、規格、數量

設備成交單價、總值和其他交易條款,均按第________號《訂貨協議書》規定辦理。

二、租賃費及有關條件

1、租賃費總額: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租賃期自提單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賃期起算日起滿_______個月的當天爲第一次支付日,以後每滿_______個月支付1次,共支付_______次,至租賃期結束。

2、其他有關費用,如本合同附表《______________估價單》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後30天內,甲方將按照租賃業務和國際貿易習慣做法,代表乙方簽訂租賃合同。該租賃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有履行該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三、租賃物件交接

1、租賃物件裝船後,甲方應適時向乙方發出“到貨通知”,並負責在到貨後代辦進口許可、報關、保險、提貨、託運等有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接貨後,應立即在商檢部門的督導下開箱檢驗。檢驗無誤後,即可安裝使用。如檢驗結果與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不符,應立即申請商檢部門檢驗並出具商檢證書,最遲應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對外提出索賠。

四、費用結算辦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國內外費用系估算額,實際支付時,按附表說明事項辦理。

2、有關各期租賃費的結算辦法,乙方應在甲方發出的付款通知規定的`期限內,將本期應支付的租賃費劃撥至甲方帳戶。甲方在對外結算後,以原始發票金額爲準開據結算清單,多退少補。倘乙方未能按期劃撥,甲方將依據本合同透過銀行向乙方開戶行(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託收。在此情況下,甲方按本期遲付額每月向乙方加收_______%的違約金,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國內有關費用,係指乙方應向國內有關單位交納的進口關稅、進口工商稅、港口、陸運雜費和銀行費用等概算額。結算辦法同本款第1、2條。

4、甲方代理費按租賃費總額的_______%,於到貨時一次性計收。不足5萬美元的租賃項目,按_______%計收,結算辦法同本款第2條。

五、擔保單位及責任

爲確保租賃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爲乙方的擔保單位。擔保單位有責任監督乙方按期執行合同並在乙方不能或無力支付租賃費及其他費用時,代乙方履行付款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並由乙方擔保單位蓋章擔保後生效。副本分送有關部門備查。第______________號《租賃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_______號估價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合同 篇5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爲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xx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爲代理行爲,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爲。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檔案,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爲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

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爲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爲,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爲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爲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委託合同 篇6

合同簽署授權委託書

合同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職務:

受委託人:姓名:

工作單位:單位:職務:

茲委託 代理委託人簽訂與 關於 合同

授予代理權如下:

1、代爲洽談協議,商定協議內容;

2、作爲代理人在簽署協議;

受託人在行使本委託書下的委託事項,委託人對受託人行爲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本委託書有效期限至協議簽訂日期止。

委託單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同授權委託書

(個人的委託代理人用)

委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複印件附後)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複印件附後)

性 別: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委託________代理我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法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由我方負責執行,承擔責任。

授予代理權如下:

1、代理我方進行合同談判,商定合同內容,作爲我方代理人在合同上簽字;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委託書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_止。

委託人:______

20xx年月日

委託合同 篇7

(一)什麼是委託理財類合同糾紛

委託理財類合同糾紛是指因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委託人將其資金、證券等金融性資產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在證券等金融市場上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的組合投資、管理活動所引發的合同糾紛。

(二)委託理財糾紛案件的主要特點

1、從協議的名稱看,有委託投資、合作經營、合夥經營、借款等,但其實際內容大都約定了保本、支付固定收益等條款。儘管協議所用名稱不一樣,但協議的內容基本爲委託理財。

2、從協議簽定的主體看,有委託雙方簽定的協議,有委託雙方加監管人或者擔保人三方簽定的協議。委託人,有法人、自然人;受託人有既有民間的委託理財如自然人、一般的有限公司、各類投資管理公司、投資諮詢公司、私募基金等等,也有金融機構的受託理財,如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期貨公司、商業銀行等等。

3、從協議約定的內容看,有委託人將資金交付受託人,由受託人代理全權操作的;也有委託人自行開立資金帳戶、股票帳戶,購買證券或注入資金,委託受託人操作。前者,委託人對其交付的資產沒有控制權;而後者,委託人享有資產證券的控制權,受託人只有操作的權利。

4、從這類案件起訴判決的案由看,有借貸糾紛,有信託合同糾紛,有委託合同糾紛,有合夥糾紛,有委託資產管理合同糾紛。

(三)委託理財的性質

嚴格地講,委託理財並非是一個正式的法律術語,而僅僅是一個約定俗成的術語。在中國證監會頒佈的一些規範性檔案中,也從未出現過委託理財的字樣,而是使用了“委託資產管理”、 “受託投資管理”和“資金信託”等術語。但是,委託理財已經成爲投資領域的習慣叫法,因此法院也一般以委託理財進行審理。

最高法院在其召開的《關於審理金融市場上委託理財合同糾紛案件的若干規定》的司法解釋起草工作第二次研討會上,對這類糾紛,根據當事人在合同中關於權利義務的約定,將其分爲四種:

1、凡是約定本息保底,超額歸受託人所有的,與民間借貸無異,應將其認定爲借貸糾紛;

2、凡是約定委託人直接將資金交付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投資管理的,應將其認定爲信託合同糾紛;

3、凡是約定委託人自己開立資金帳戶和股票帳戶,委託受託人進行投資管理的,應將其認定爲委託合同糾紛;

4、凡是約定雙方共同出資,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應將其認定爲合夥合同糾紛。

二、委託理財合同效力的界定

《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最高法院出臺的關於《合同法》的司法解釋規定,認定合同的效力,應以法律、行政法規爲依據,法律的頒佈機關爲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政法規的頒佈機關爲國務院。

目前對於委託理財,只有《證券法》及證監會的一些規章、檔案。而《證券法》並未對委託理財的主體作出規定。因此,只要委託雙方簽定的合同不存在《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委託理財合同應認定爲有效合同。

同時,由於委託理財合同保底條款無效,應根據《合同法》第56條的規定“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認定委託理財合同的效力時,除了保底條款無效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是有效的。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委託理財合同需要依法成立,但要在辦理相關的批准、登記等手續後才能生效。如果你對委託理財還有疑問的話,建議你諮詢一下的專業律師,儘早的解決問題,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你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