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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買賣合同範文集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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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有關買賣合同範文集錦五篇

買賣合同 篇1

第一條: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二條:質量標準:執行農業部標準NY884-20xx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買受人妥善保管,用戶正確使用,出現質量問題時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出賣人,否則,視爲沒有質量問題。若出現質量問題一切費用由出賣人負責。

第四條:包裝標準(符合國家標準)。

第五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鐵路運輸以帶編號的正式短件記錄爲準,按國家規定辦理,公路運輸憑配貨合同由承運人承擔。

第六條:化肥的所有權自貨物交付時起轉移。

第七條: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倉庫

第八條:運輸方式和到達站(港)及費用負擔:出賣人代辦運輸,費用由買受人支付。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執行本合同的第二條、第三條辦理。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現款結算,放到出賣人制定帳戶後,出賣人在此款額度內安排發貨。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雙方的利益得到實現或雙方協商解除。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按《合同法》的規定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本合同在必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調解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行政司法機關調處。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經辦簽字、出賣人蓋章、買受人匯款之日起至本年度12月20日內有效。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履行地、出賣人所在地;

2、買受人制定的'優惠政策及返利政策;

3、出賣人授買受人爲 省 市 縣總經銷,至 月 日完成

甲方:

乙方:

日期:

買賣合同 篇2

買方: 賣方:

鑑於買方有意向賣方採購設備/材料,用於 項目的建設,且賣方同意向買方供應上述設備/材料。爲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1條 本協議中所用術語的含義與下文提到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中相應術語的含義相同。

第2條 下列檔案爲合同的組成部分:

2.1 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達成的紀要、協議等檔案; 2.2 合同協議書; 2.3 合同專用條款; 2.4 中標通知書; 2.5 合同通用條款; 2.6 合同附件;

2.7 招標檔案和投標檔案; 2.8 形成合同的其他檔案。

第3條 上述檔案應互爲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的爲準。

第4條 合同總價

本合同總價爲人民幣(大寫) (¥ )(含稅),價款構成詳見合同附件1。

第5條 保證

5.1 賣方保證按照合同約定供應設備/材料、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並承擔質量保證責任。

5.2 買方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

第6條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條件見專用合同條款。 第7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 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籤 署 頁

買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

賣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爲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爲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爲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後,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後,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並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後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爲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資訊。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爲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賣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根據xx縣種草方案,供方積極組織需方草種貨源,雙方本着誠實守信、認真實施好項目爲基礎,服務地方畜牧業發展爲目的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種子質量標準:

以國外供貨商提供的種子質量檢驗報告或國內官方檢驗報告爲準。

二、付款方式:

需方於貨到後三十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三、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

合同簽訂後,供方按照需方要求的供貨時間,將貨物運至xx縣生態畜牧業發展中心,運輸費用由供方負責。

四、需方收到貨物後應驗收

如因運輸造成的損失,需方應及時向供方提供詳實的證據,由供方追索承運單位並進行賠償或經濟補償;如因貨物質量明顯與合同指標不符,需方須在收貨後45日內持xx省牧草種子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據的檢驗證明和真實樣品,可以向供方提出賠償要求;如因需方儲運、種植管理技術等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屬於供方責任。

五、免責條款

供需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六、如發生合同爭議,供需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和互諒互讓的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供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原件或傳真件簽訂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代表: 需方代表:

供方單位: 需方單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開戶單位:

開戶行:

賬號:

買賣合同 篇5

賣受人: 木材加工廠 合同編號:

買受人: 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地點:桐梓縣(傳真有效)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見附表)

二、質量標準:按行業標準執行。

三、賣受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到貨後由買受人對該產品檢驗,若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負責。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公司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輸費用由出售人負擔》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處置:/。

七、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質量檢驗。

八、物品數量、品種及價格見附表。

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買受方驗收合格後支付材料總價款。

十一、本合同解除、終止條件:《合同法》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如買受人違約,賣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按照相關約定執行。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自 雙方簽字蓋章 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