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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借款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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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很多家庭都有過借款經歷,那麼這類借款合同應該如何擬寫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2016年借款合同模板

  2016年借款合同模板(一)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甲乙雙方爲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利率

期限 年 個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提用貸款前, 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並按提款計劃提款。

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後 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獲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 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甲方已佔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付給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於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覈資和承包、租賃、兼併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並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 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部門辦理提款手續,又爲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乙方百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 %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加收 %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後,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六、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五項、第六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它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貸款,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對於逾期貸款,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助扣收時,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爲扣收。

十一、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透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者協調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分期提款和還款計劃、分期提款憑證、雙方簽訂的延期還款協議書和其它有關變更合同條款的協議,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由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2016年借款合同模板(二)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以“質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爲_________(幣別)_________元整,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對質押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質押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佔有並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因借款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的,應當: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後,乙方向甲方賠償;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條 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兌現、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兌現質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 甲方以債權、存款單或其他有價證券出質的,其兌現日期先於還款日期的,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處理:

(一)到期兌現用於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換爲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於質押;

(三)用乙方認可的等額債權、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

第十條 質押登記

(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二)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 質權的實現和消滅

(一)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或債權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佈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質權人有權直接變賣、拍賣質物或將質物折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如果採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質權人應採取拍賣的方法處分質物。

(二)處分質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質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出質人應支付或償付給質權人的費用後,用於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

(三)質權因以下原因而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質權實現。

質權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的,質權人應將其儲存的質物及權利證書交還出質人。

第十二條 締約過失和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後,出質人拒絕或拖延交付質物,致使質押不能生效的,構成締約過失,出質人應對質權人承擔質押擔保範圍的賠償責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質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因出質人的原因導致質押無效;

2.出質人以任何方式(作爲或不作爲)妨礙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押物。

(三)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或締約過失的情況下,出質人負有締約過失或違約責任,質權人有權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解除與出質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佈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質人賠償質權人因出質人違約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質權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

3.僅需通知,將出質人在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處任何帳戶內的資金或對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享有的債權與質押擔保債權相抵消。

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的登記、公證費及質物的保險、運輸、倉儲、保管、估價、維修、保養、處分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四條 權利放棄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爲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按照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解釋或辦理。

(三)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法律適用和管轄

本合同的一切糾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採用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借款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起訴,透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保證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滿足後生效:

1.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2.出質人本合同第五條質物清單所列質物交付於質權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質人執_________份,質權人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質人(簽章)_________ 質權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及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