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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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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借款合同作爲常見的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時候都會用到,你知道怎麼寫嗎?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借款合同格式模板

  借款合同格式模板(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爲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並提供________作爲保證人,甲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同意出借。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爲千分之______(月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高利率,則按新利率的_______%作同時調整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還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借款期滿一次性還本付息完畢)

第六條 保證條款

1.除丙方爲乙方提供擔保外,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抵押登記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助辦理,費用承擔爲: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銀行規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約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乙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格式模板(二)

  編號:____________

特別提示:借款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貸款人及專業人士諮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爲各方理解並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聯保小組成員:1.______ 2.______ 3.______ 4.______ 5.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聯保小組成員(即借款人、保證人)貸款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各借款人爲 (市、縣) 鄉(鎮、農場) 村(連隊)村民(農工或個體工商戶)共 人,已瞭解並自願遵守農村信用社聯保貸款的所有規定,在自願的基礎上結成貸款聯保小組,而且均爲借款人、互爲保證人,對聯保小組各成員在下列約定的期限和額度內,從貸款人處發生的貸款業務實際形成的債務共同互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聯保小組成員

借款用途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金額

(大寫)

放款/還款

賬號/卡號

第二條 借款人的借款種類、金額、期限、用途、利率和還款方式以每個借款人借款憑證記載爲準。借款憑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貸款人發放的貸款無需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第三條 放款

3.1放款的先決條件爲聯保小組成員未發生違反本合同項下所述相關應盡義務或違約責任內容的情形。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

3.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的貸款額度內,在貸款發放時劃入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

第四條 還款

4.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還本付息:

A.利隨本清還款方式,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結清借款利息。

B.按 (月/季/年)結息,到期還本方式。結息日爲每 (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0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C.其他還款方式:

4.2 借款人可以到貸款人處櫃面還款,也可以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從本合同約定借款人還款帳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該帳戶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

4.3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本合同約定還款帳戶中足額存入應償還的借款本息,並授權貸款人於每期還款日從還款帳戶扣收;借款人有未償還的借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帳戶,並授權貸款人隨時扣收。

4.4若借款人還款帳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註銷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帳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帳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帳戶已無法足額劃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櫃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帳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處櫃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4.5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所有帳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補償金及相關費用。貸款人扣收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所有債務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從約定還款帳戶中扣劃本合同項下已經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除外)扣款通知發出後3日即視爲送達,借款人、聯保成員對扣收有異議的,應當在扣款通知送達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貸款人提出。

4.6 貸款人扣收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餘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承擔。

第五條 作爲借款人的聯保小組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A.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貸款。

B.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C.按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不得將貸款交其他聯保小組成員使用。

D.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的相關報表及所有開戶社(行)賬號及其他資料。

E.接受貸款人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經營活動的檢查監督。

F.爲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並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G.借款人保證不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H.借款人同意,借款人所應支付的一切款項(含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可由貸款人(或商請其他行、社)在借款人的任何帳戶內扣收。

I.聯保小組成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貸款轉讓、轉借給他人或集中使用貸款人貸給聯保小組其他成員的貸款。

J.如果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應辦理小額信貸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不應短於借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得低於貸款金額,並指定貸款人爲該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第六條 作爲保證人的聯保小組成員的權利義務(保證條款)

A.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任一聯保小組成員向貸款人借款均由聯保小組的所有其他成員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即聯保小組成員相互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相互聯保。

B.保證期間爲每一筆借款到期日(含展期到期日)後二年。

C.保證範圍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方式所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貸款人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及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D.不管借款用於任何用途,都不影響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E.因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借款憑證約定,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F.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所有保證條款仍然有效,保證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G.督促借款人履行合同,當借款人發生貸款挪用或其他影響貸款償還的情況時,及時報告貸款人。

H.保證人同意,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所應支付的一切款項(含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可由貸款人(或商請其他行、社)在保證人的任何帳戶內扣收。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力和義務

A.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按第一條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B.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報表、檔案、資料等資訊。

第八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歸還貸款的,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借款人違約

A.不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逾期貸款罰息利率按合同利率加收 %計算);若貸款展期後逾期的,從逾期之日起按展期後的利率加收 %的利率計收利息。

B.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從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按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罰息利率按合同利率加收 %計算);若貸款展期後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從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按展期後的利率加收 %的利率計收利息。

C.不按期償還貸款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D.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9.2保證人違約

保證人不履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爲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資訊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0.1 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檔案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資訊和其他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身份、性別、職業和居住地址等個人基本資訊、在個人貸款、各類信用卡和對外擔保等信用活動中形成的交易記錄等個人信貸交易資訊以及其他相關信用資訊)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爲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透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的相關資訊和信用報告,借款人、保證人同意對貸款人作上述授權。

10.2 借款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爲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資訊,或爲催收之目的將有關資訊提供給催收機構。

10.3 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通知方式

除信函方式外,借款人、保證人同意接受電話、短信作爲通知、催收方式,並對貸款申請時所預留

電話的真實性負責,預留聯繫電話的接聽人視爲借款人、保證人本人;借款人、保證人聯繫電話號碼變更後,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如因住址、聯繫電話變更未及時通知貸款人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借款人和保證人承擔。

第十二條 權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並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其根據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也不視爲其對該權利的放棄。

第十三條 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任何變更或修改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在其項下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前不得終止。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各持一份,經各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已提請聯保小組成員(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聯保小組成員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聯保小組成員確認對本合同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貸款人:(公章或信貸業務合同專用章)

  聯保小組成員(簽字、手印)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合同格式模板(三)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所有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 身份證號 借款人 身份證號 擔保人 身份證號

一、借款

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4、借款月利率:_____,利息按半年結算。

5、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條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條記載爲準,借條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貸款人認爲債權有風險時,可提前收回。

7、複利依據雙方約定的利率按年結算。

二、劃款方式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在________行開立的帳戶,賬號/銀行卡號爲:_________________.

三、還款:

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半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分別爲

_____年___月____日。借款人須於每一日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四、借款擔保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爲保證。

2、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3、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4、擔保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5、本合同項下同時存在一個以上擔保人的,各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貸款人有權選擇任一或者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6、保證期間爲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7、債務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保證人自願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任何帳戶中劃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

(2)擔保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6)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五、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訴訟方式執行。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執行。

六、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叄份,其中借款人壹份,貸款人壹份,擔保人壹份,叄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簽字)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擔保人(簽字)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簽約日期: 20xx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