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爲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
專利轉讓委託合同範文一
委 託 人(簡稱甲方):
拍 賣 人(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 甲方對所委託拍賣的標的承諾如下:
1、標的權屬清晰、沒有爭議,若存在任何法律問題,甲方自願承擔相關責任。
2、所提交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沒有任何虛假或遺漏。
二、委託事項
1、標的基本資訊:
專利證書號(或專利申請號):
拍賣標的的轉讓方式爲:專利權轉讓
保留價: 大寫:
備 注: 起拍價:
2、甲方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專利證書複印件(或申請受理通知書複印件)以及身份證複印件,交乙方留存。標的爲兩人(含)以上共有的,甲方還需提供共有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說明以及授權委託書。
3、乙方須在競買人辦理完畢競買手續後10日內舉辦拍賣會。拍賣會具體舉辦地點由乙方根據招商情況定,定好後兩日內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不得低於保留價確認成交,否則乙方須承擔低於保留價成交的法律責任。
5、乙方不得泄露所瞭解到的該拍賣標的的技術祕密。
三、委託人(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10日內,自行透過至少一家中央級媒體和至少五家知名門戶網站刊登或發佈本拍賣標的招商公告。招商公告內容由乙方擬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拍賣成交後標的移交前,甲方對拍賣標的負有保管義務,按拍賣公告規定的展示時間爲競買人提供查驗拍賣標的的條件及有關資料。因甲方過錯或疏忽而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或其他狀況造成的損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五、 拍賣成交後,成交價等於保留價的部分,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爲3%;成交的價款高於保留價的部分,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爲5%。佣金在買受人支付的成交價款中直接扣除,成交價扣除佣金後爲甲方應得款項。乙方在收齊買受人全部款項後
10個工作日內將甲方應得款項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給甲方。
六、委託成交後,乙方按照法律規定代扣代繳甲方個人所得稅,並免費協助買賣雙方辦理拍賣標的轉移、交割手續。
七、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約定。
八、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同其他任何機構訂立同一標的的《委託拍賣合同》或者其他各類轉讓合同。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爲60天。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傳 真:
E-mail: 郵 編:
乙方: 證照號碼: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E-mail: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專利轉讓委託合同範文二
受讓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轉讓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乙方將其_________的專利權轉讓甲方,甲方受讓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權:
(一)爲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二)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
(三)專利權人:_________。
(四)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五)專利號:_________。
(六)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七)專利年費已交至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權的狀況如下:
(一)乙方實施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
(二)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
(三)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_________日內將本項專利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並協助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第四條
(一)爲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檔案,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
2.中國專利局發給乙方的所有檔案,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檔案,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乙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包括合同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檔案)。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檔案。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檔案。
(二)交付資料的時間
合同生效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轉讓費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甲方將轉讓費交付給乙方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三)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乙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甲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甲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甲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爲甲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五條 過渡期條款
(一)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乙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甲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六條
本合同簽署後,由_________方負責在_________日內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事宜。
第七條
爲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乙方向甲方轉讓與實施本項專利權有關的技術祕密:
1.技術祕密的內容:_________。
2.技術祕密的實施要求:_________。
3.技術祕密的保密範圍和期限: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如果不如實向甲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乙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九條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合同成立後,乙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陂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乙方無惡意給甲方造成損失,則乙方不向甲方返還轉讓費,甲方也不返還全部資料。
如果本合同的簽訂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或乙方有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返還轉讓費。
他人向專利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複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本合同成立後,由甲方負責答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第十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項專利權轉讓的價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爲:_________;其中,技術祕密轉讓價款爲_________
2.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爲:
開戶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_________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4.對乙方和甲方均爲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轉讓費需納的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乙方納稅。
5.對乙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乙方向中國稅務機關納稅。
6.對乙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甲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稅法納稅。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第十二條
雙方確定: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轉讓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該項專利權後,對該項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條
對乙方:
1.乙方拒不交付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還轉讓費,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包括向專利局做著錄事項變更,每逾期一週,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返還轉讓費。
3.根據第六條,違約的,乙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對甲方:
1.甲方拒付轉讓費,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資料,並要求賠償其損失或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