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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彙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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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房屋買賣合同彙編8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市場經濟體制發展及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房屋買賣現象已相當普遍,且愈演愈烈。無論是經濟發達地區還是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房屋買賣都已大量存在,特別是城鄉結合部是農村房屋買賣的主要區域。這就不可避免地產生了大量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從審判實踐來看,主要涉及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和所有權的認定兩個問題。

一、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

目前我國法律未明確規定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但是,農村房屋的買賣必然導致宅基地使用權的轉移。宅基地是農民的重要財產權利,我國法律、法規嚴禁宅基地進入市場進行交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國務院辦公廳早在1999年就在《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通知》作出了“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的規定。由於宅基地關係到農民的基本居住條件,所以上述法律明確規定獲得農村宅基地要受農業人口身份上的限制,只有具有農村戶口的人才能在本集體所有土地範圍內申請宅基地。

因此,對於城市居民購買農村房屋和具有農民身份但雙方非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情形,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應以認定無效爲原則。對於雙方均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情形,因這類購房者具有在該地申請宅基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進行流轉的障礙,只要買賣雙方所訂立的買賣合同符合《合同法》關於合同效力的要件,原則上應認定爲有效合同。

二、農村房屋所有權的認定問題

《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房屋固然屬於不動產,依照物權法的物權公示原則及相關規定,不動產是需要初始登記的,轉讓時則需過戶登記。但對於農村房屋,其不屬於商品房,自身具有特殊性。針對當前農村房屋的所有權大部分沒有登記的現狀,我國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要求農村房屋所有權的認定必須辦理初始和變更登記。

因此,當前農村房屋所有權的取得如果以登記爲生效要件,未免脫離實際。登記的首要意義在於物權變動的公示與公信。在農村,由於國家對農村宅基地的申請人有着嚴格的規定,這樣在客觀上就限制了擁有農村房屋的人羣大都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可以說人人都處在一個“熟人社會”,並且村民之間大多都參與彼此的房屋建設,相互之間僅透過佔有行爲就已經能起到客觀公示作用。村民委員會的見證和記錄即完成了公示的作用,並不需要更大範圍的公示,即使登記其效果也不一定比村民之間的監督更有利。

對於當前農村房屋買賣的現狀,一方面對於合法有效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所有權即使沒有進行變更登記,在滿足一定條件時,應確認買受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權。如:房屋買賣行爲經過了村民委員會同意,買受人支付了房款並實際佔有。

另一方面,有條件的地區應開展集體土地房屋普查登記,建立較爲詳細的產權產籍資料。房屋登記機構要積極開展工作,可以聯合國土、規劃等部門,依靠鄉鎮及農村基層組織對城鎮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房屋進行普查。透過普查登記,建立起較爲詳盡完整的產權產籍資料,爲推進農房登記打好基礎。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出售(代理)方姓名:身份證號:地址:(簡稱甲方)

購買(代理)方姓名:身份證號:地址:(簡稱乙方)

甲方現有㎡的房屋,地址:,權證號:,土地證號:,自願出售給乙方,以按揭方式購買。乙方經實地看房並已充分了解此房資訊,自願購買此房。經協商後甲、乙雙方均同意售價爲人民幣(大寫元)(¥元)。此房價包括(水、電、光纖、天然氣戶頭、裝修、及:)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第一次乙方於年月日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元)(¥)給甲方。

第二次按銀行程序辦理:待簽約貸款銀行審批透過,通知過戶後日內,甲、乙雙方必須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將此房產權證交買賣過戶科受理,出據受理單後,乙方再支付給甲方購房首付款(大寫元)(¥元)此款不包含購房定金。否則視爲違約。乙方須在此首付款內扣除人民幣(大寫元)(¥)作爲交房押金,待交房時甲方結清該房所有費用後,乙方再支付給甲方。

第三次剩餘房款計人民幣(大寫元)(¥元)屬於乙方向銀行貸款部分,待辦完過戶手續做完抵押後,則由簽約銀行轉賬給指定的甲方帳戶。(按揭購房此款由籤銀行支付)如果貸款金額不足則由買方以現金方式補差,此合同圓滿結束。

二、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完產權過戶後,乙方必須無條件辦理此房抵押登記手續,否則視爲違約。

三、甲方必須保證此房產權清楚、無查封、抵押、凍結、實屬純私房,並無任何糾葛,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乙方以按揭貸款購買此房,(全權委託擔保公司辦理貸款)或(自行向銀行辦理貸款)應保證自己在銀行無不良記錄。

四、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並帶齊相關證件協助乙方辦理此房的過戶換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方去付(含買賣方各項稅費)稅收標準以政策爲準。

五、甲、乙雙方成交後,此房的一切權利全部轉到乙方名下,屬乙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翻此協議,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除因不可抗拒的阻力而外,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此協議,否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甲方違約不賣此房以及不按本合同第一款之規定辦理,則雙倍賠付乙方所付定金。乙方違約不買此房以及不按本合同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辦理,則所付定金不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中介有權從定金中提取(總額的2%作爲資訊服務費)或(從定金中提取一半作爲資訊服務費)。

七、甲乙雙方協定(甲方在收到第三次房款的同時)或(甲方收到首付款的同時)雙方交接、交房,一經交接甲方不在承擔此房任何維修及費用。甲方交房時保證該房屋的水、電、氣、光纖、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結清,原有室內設施齊全完整無損。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一份,從簽字蓋手印之日起生效。另:甲、乙雙方簽字蓋手印生效的同時,由方按售價的支付中介服務費,計人民幣(大寫元)(¥元),甲乙雙方各支付(大寫元)(¥元)

九、此協議簽定後,甲方應將房產證原件交中介方儲存,中介方應出具正式蓋章收據,此收據待產權證交件受理後即自動無效。.

十、特別約定:甲乙雙方自願以按揭貸款方式買賣此房,在辦理過程中,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拒的阻力,導致銀行無法辦理貸款,雙方協定相互都不作違約賠償,甲方退還乙方定金,同時此協議自行解除。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甲、乙雙方已認真、仔細的閱讀了以上協議內容,並確認簽字。

備註:

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中介方):某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資訊描述

甲方自願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 。該房屋用途爲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註面積爲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爲 字第 號,所有權人爲 。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並願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價款合計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第三條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

若乙方需要向銀行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並確定後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委託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爲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

若需要從銀行貸款,則乙方委託丙方爲其提供**銀行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並經乙方確認。

第五條 定金支付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於房屋交易價格10%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於丙方時起視爲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於丙方。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過戶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交易所需款項(包括該房屋交易價格、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以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交付於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爲房款);

2、在辦理完該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後七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該房屋交易價格的70%交付於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後,把剩餘房款交付於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二) 銀行貸款

1、在該房屋評估報告作出後第三個工作日,乙方應將該房屋的首付款(該房屋交易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以及與該房屋交易相關費用和服務費交於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爲房款);

2、在銀行放貸手續完成後,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70%的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後,把剩餘房款交付甲方,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第七條 房屋交付

(一) 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 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後,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 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並簽訂《物業交割單》後,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 (三) 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並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四) 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 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並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 乙方義務

1 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 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並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 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 丙方義務

1 見證並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 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 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並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 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採取中立態度,並證明事實。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後,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於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於該房屋成交價2。5%的違約金。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 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爲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後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某某機構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對於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私有房屋買賣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住宅及車庫買賣有關事項簽訂本私有房屋買賣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xxx市xx號2棟4單元8樓的住宅壹套及一樓車庫雜物房壹間出售(出讓)給乙方,其中:住宅建築面積爲153。18平方米,車庫雜物房建築面積xx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出售價(含出讓價,下同)爲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xxxxxx元)(以下金額均爲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付款方式:實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陸萬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萬元整。具體支付時間及方式如下:

(一) 乙方陪同甲方到銀行歸還上述住宅按揭借貸餘額取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以下簡稱《房產證》時支付甲方售房款陸萬元整。

(二)在甲方辦妥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當天支付壹拾萬元整。

第四條 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並歸還按揭借貸餘額取回《房產證》後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原入住人員或存放的物品必須在住宅所有權過戶後的十五日內搬離。

第六條 私有房屋買賣協議中鑑於甲方原來只擁有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僅取得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而《使用權出讓證》又不能到發證機關辦理“使用人”變更手續的實際情況,該車庫雜物房及對應的《使用權出讓證》自乙方付清上述購房款(含車庫雜物房的出讓金)之日起至該車庫雜物房使用權終了之日止歸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交易金額(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不包括售房應繳稅費及辦理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費等各種稅費,此項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以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將住宅《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外,必須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出讓人):

乙方(買受人):

丙方(乙方指定第三人或代理人):

丁X(擔保人及本房產交易中介方):

事宜,甲方已與乙方簽訂定金協議、____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及相關協議。爲落實協議中有關公證委託事項的約定,經乙方要求和同意,甲、乙、丙、丁XX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除該房屋尚未辦理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外,甲方按照房地產買賣合同及協議的約定義務已經履行全部完畢。甲方確認,自本委託書出具之日起,甲方作爲名義權利人無權擅自對該房屋進行任何處分,該房屋的全部權利(權益)和義務均由胡X享有和承擔。

2、自本委託書出具之日起至該房屋過戶至胡X名下止,胡X作爲房屋的實際權利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自行(或委託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沈X)租賃或再轉讓該房屋,具體委託權限爲:代爲簽訂定金協議;代爲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代爲出租該房屋、簽訂該房屋租賃合同、及收取該房屋租金;代爲辦理該房屋審稅、代爲支付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應支付之相關稅費(包括公證費用);代爲撤銷該房屋買賣合同登記備案;代爲收取該房屋買賣價款。但甲方保留該房屋轉移登記過戶簽字權。

3、本次公證委託事項是甲方根據協議約定配合乙方過戶,按照乙方的要求履行協議內容作出的一項形式意義上的公證委託,乙方對甲方公證委託於丙方的相關事項均予認可,丙方就該房屋所實施的相關法律行爲及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最終全部由買受人乙方及丙方承擔。同時,丁X承諾對丙方就該房屋所實施的相關法律行爲及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甲乙丙丁XX共同確認,自公證處出具委託書之日起至公證委託書失效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內,若丙方濫用代理權而產生的債務糾紛、租賃糾紛、合同糾紛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糾紛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擔所有責任,丁X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5、甲方承諾若在收到乙方全部房屋價款後,不能對該房屋進行出售、抵押、租賃等任何處分行爲。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全力配合乙方過戶給乙方指定的買受人。

6、若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的該房屋過戶截止期限與公證委託期限不一致的,則延長至以公證委託期限失效日爲該房屋的過戶手續辦理截止日。如果丙方不能在公證委託期限失效之日前尋找到乙方指定的買受人,則自公證委託期限失效日之日起____日內,則甲乙雙方自行或委託中介方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將該房屋過戶至乙方名下,如果在上述期限內,由於乙方或丙方的原因怠於辦理過戶手續,乙方將按照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丁X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如果由於甲方的原因怠於辦理過戶手續,將按照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保留該房屋的原始產權證件直至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如果丙方在上述代理權限內就該房屋實施相關法律行爲或簽訂買賣合同時,需要向乙方指定的買受人出示該房產證原始證件時,則甲方應當將該房屋產權證原件交予丙方、丙方在使用過該房屋產權證之後當天返還給甲方。

8、乙方同意並確認:丙方在其代理權限範圍內與乙方指定買受人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則乙方與甲方________年____月份簽訂的該房屋買賣合同及協議無效。

丙方代爲收取乙方的指定的買受人的所有房款後,應當將房款交於上海XX公司,並由上海XX公司將房款轉交至實際權利人乙方手中。乙方因此所得的房屋價款及相關權益,都與甲方無關。

9、若丙方在委託代理期限內與需要乙方指定的39;買受人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丙方與乙方指定的買受人辦理該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辦理該房屋轉移登記過戶的所有手續。甲方公證委託事項以及過戶乙方指定的買受人房屋產權登記的事實是經過乙方同意並確認,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一房二賣的法律責任。如果乙方指定的買受人追究甲方一房二賣法律責任,相應法律後果最終由乙方或丙方承擔,丁X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10、該房屋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契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公證費用等所有稅費都由乙方承擔,如果丙方與乙方指定的買受人辦理該房屋產權過戶所產生的稅費都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稅費。

11、乙方及丙方承諾,乙方只能指定一位買受人與丙方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丙方只能與乙方指定的買受人簽訂一次該房屋買賣合同。丙方與乙方指定買受人簽訂的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情形下,乙方可以繼續指定下家買受人;丙方繼續在其代理權限內,與乙方指定下家買受人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否則乙方及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丁X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12、甲方配合丙方在授權委託期限內辦理該房屋所有相關事項,應當在三天內完成,丙方應當在三天前通知甲方,否則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3、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相關義務的,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本補充協議內所有提及的違約責任承擔的違約金標準:不論是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還是乙方、丙方、丁X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都按照該房屋約定的總價款的20%作爲違約金承擔標準。

14、甲乙丙丁各方共同確認本協議爲該房屋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本補充協議與買賣合同及相關協議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15、丁X應當對丙方上述代理權限範圍的行爲進行監管,確保丙方在該房屋買賣合同交易過程中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相關的規定規範操作。

16、本協議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全部由乙方及丙方承擔,丁X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17、本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丁XX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對各方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簽署日期:

聯繫地址:

乙方(簽章):

簽署日期:

聯繫地址:

丙方(簽章):

簽署日期:

聯繫地址:

丁X(簽章):

授權代表人:

簽署日期:

聯繫地址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一、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在房屋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的時候就將房屋交付給了買受人,而買受人接收了房屋。如果房屋達到交付條件的時間超過了合同約定的時間,買受人能否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處理方法】

按照雙方當事人的合同約定,買受人在接收房屋時應當有權察看房屋達到合同約定交付條件的有關證明檔案,因此,無論是出賣人在交房時沒有出示這些證明檔案,還是買受人明知房屋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而同意接收房屋,雙方當事人都以自己的實際行爲變更了合同關於房屋交付條件及程序的約定,那麼,如果房屋達到交付條件的時間超過了合同約定的時間,買受人不能再依照合同的約定追究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逾期履行違約金如何確定

【處理方法】

按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爲標準來計算違約金;合同沒有約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數依逾期貸款利息標準來確定。

三、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爲由請求減少的,應當如何處理

【處理方法】

按合同約定來處理。如當事人能舉出證據說明其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具體數額,則違約金按是否超過損失30%爲限來進行適當調整。

四、對於出賣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的,買受人可採取的救濟措施有哪些

【處理方法】

買受人採取的補救措施有:

(1)實際履行。買受人所購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如果透過加固等能夠修復,且確保建築物安全的,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依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內容履行義務。實際履行是我國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是一方違約以後另一方可以採取的一項主要補救措施。但要考慮違約方能否繼續履行及其繼續履行的合理性,如果違約方確無力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將會付出更大的代價等,均不宜採取此種補救措施。

(2)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現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問題後,難以透過修復辦法解決的,買受人可請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種較嚴厲的措施,一般禁止當事人在沒有任何法定或約定根據的情況下任意解除合同。

(3)違約金及損害賠償。出賣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買受人不論是請求實際履行還是解除合同,均不影響請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違約侵權責任。

五、出賣人交付不合格房屋,買受人採取違約侵權責任措施予以補救的,應注意哪些問題

【處理方法】

(1)不法行爲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和精神傷害的,即使當事人之間存在着合同關係,也應按侵權責任予以處理,因爲合同責任不能對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傷害和精神損害提供補救。

(2)當事人之間存在合同關係,而不法行爲僅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則按合同糾紛處理對受害人更爲有利些。

(3)責任競合的情況下,若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約定了雙方僅承擔合同責任,原則上從其約定。但當事人的約定不能免除其應承擔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侵權責任,在此情況下,受害人享有兩種權利。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賣方:深圳市中ccc

地址:深圳市福田xxxxxxx融中心26c

買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護照號碼:

通訊地址:

買賣雙方於 年 月 日 就購買諾德假日花園一期 棟 座 層 號房簽訂了《深圳市房地產認購書》(以下簡稱認購書),現雙方就認購書做如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1 買賣雙方約定採取下述第2種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方式:買方須於7日內支付首期房款30%,餘款70%於簽定本認購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

(2)向銀行借款方式:

若買方選擇銀行按揭,買方須於7日內支付不低於20%的首期房款,即人民幣 元(含定金)。按揭金額、按揭年限以銀行最後批覆爲準,如銀行貸款金額減少,首期款將相應增加。

2如買方採用銀行按揭借款方式付款,由於買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未按賣方或銀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關按揭資料或不簽署相關檔案)導致未能成功辦理銀行按揭借款,賣方有權沒收買方已付定金,其餘款項不計利息退回買方;由於銀行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政策發生巨大變化等)導致未能成功辦理銀行按揭借款,買方已付款項不計利息全額退還回買方。

無論何種原因買方未能成功辦理按揭,但同意繼續認購本房地產的,買方應在賣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首期款外的餘款。

3 買方須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時間支付房款,若買方未按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每逾期1日,買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賣方支付滯納金。

4 買方應在付清定金後,自簽訂認購書之日起2日內按賣方和相關按揭銀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關按揭資料,接到賣方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與按揭銀行辦理按揭相關手續並與賣方簽訂《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下稱買賣合同)

5 認購書中所稱的第五條所述買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

(1)買方逾期付款超過3日;

(2)買方逾期未與賣方簽訂買賣合同或買方單方解除認購書或本補充協議;

(3)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的其他買方原因。

若發生上述事由之一,賣方有權終止認購書及本補充協議,有權將標的房地產另行出售,且無須通知買方,並有權追究買方違約責任,買方所交定金不予退回;且買方授權賣方單獨向相關政府部門辦理認購書解鎖手續。如主管部門要求買方前去辦理解鎖手續的,買方應按賣方通知時間辦理完畢,否則每延遲1日,應按購房全款向賣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並賠償因延誤給賣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6 賣方已向買方出示《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示範文字及其補充協議、《業主臨時公約》(即《臨時管理規約》)及《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等相關購房資訊,買方確認已詳細閱讀並理解上述檔案,且無異議,承諾按賣方的通知簽署上述檔案並遵守執行。

7 買賣雙方的通知以認購書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地址等爲準,任何一方均應確保其聯絡方式的真實性、準確性。若有變更,應在變更後2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因未通知所產生的後果由未通知方承擔。如賣方向買方所發函件傳真出現錯發等錯誤,買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即時告知賣方,避免延誤和不必要的損失。

8 若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與認購書及本補充協議有牴觸的地方,以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爲準。

9 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本補充協議爲認購書的補充約定,當二者內容衝突時,以本補充協議條款爲準。

買方提別聲明:對認購書及本補充協議等法律檔案之各項條款約定,特別是其中有可能限制買方權利、減輕或免除賣方義務和責任不封,以及違約責任部分,賣方已採取合理的方式逐字逐句提請買方注意並作充分說明,買方已逐字逐句仔細閱讀並已充分了解其全部內容和含義以及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並予接受。

賣方:深圳市中鐵諾德投資有限公司 買方: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自願將位於

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房屋做了充分了

解,自願購買該房。

二、該房成交價爲人民幣 (小寫: 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付清購房款後,甲方正式將房屋交付乙方。

四、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五、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由甲方提供過戶的相關證件並無條件幫助乙方將土地使用證、房產證過戶到乙方名上,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應保證房屋在協議簽訂之前不拖欠任何費用,並且房屋不得有損壞,否則甲方須負責修復。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