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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額度借款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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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保證額借款合同是金融信貸活動中的一種新型業務,它因具有信貸資金數額大,資金週轉期長,借貸手續簡明的優點而廣愛歡迎。

最高額度借款合同書

最高額度借款合同書1

貸額度方: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借額度方: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會員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爲了____________ 需採購網上____________產品,向甲方申請易貨額度,雙方根據我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及國務院頒佈的《借款合同條例》協商簽定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額度借用數額及擔保

本合同借用易貨額度數額爲____________元,以本公司____________產品質押(抵押)擔保。

二、額度借用期限

本合同借用易貨額度期限爲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額度借用用途

本合同借用易貨額度用於專項採購網上____________產品,限用於____________ .

四、額度借用手續費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額度借用手續費爲借用額度的_____ %計算,總計_____元人民幣。其額度借用手續費按半年計算,每半年爲一結算期。

額度借用手續費在批准給予額度十天內將乙方手續費轉入甲方結算中心帳戶,甲方收到乙方手續費後將額度轉入乙方帳戶,供乙方使用。

五、額度支用

1.本合同項下給予的額度,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專項使用,如有改變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在將辦完額度借用手續及將額度借用手續費轉入甲方結算中心帳戶後,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將額度轉入乙方帳戶,乙方可開始使用。

六、額度償還

1.本合同項下借用額度應按本合同第二條額度借用期限內償還。由於客觀原因乙方不能按期歸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審覈同意並在乙方支付下一額度使用期借用手續費後,才能延期償還。

2.乙方償還借用甲方額度,到期以等值人民幣償還(或相等額度償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額度借用期不能延長,必須按本合同第二條截止日期歸還。

七、借用額度保證

本合同項下乙方借用甲方額度由乙方以_____________質押(抵押)進行無條件不可撤銷作爲償還額度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項即構成違約:

1.方不能按本合同截止日期償還額度;

2.乙方提出額度展期申請,未被甲方同意,不能按時償還額度;

3.乙方未能按合同的要求使用額度;

4.乙方在借用額度使用期內,本企業由於任何原因的被兼併或倒閉;

5.乙方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爲。

(二)違約處理

乙方構成違約行爲,甲方有權按下列一項或數項規定處理:

1.書面通知乙方,告知其違約問題,並責成限期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情況;

2.對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額度的,甲方有權凍結借予乙方的額度;

3.拍賣或變賣乙方質押(抵押)產品,用於償還額度和拍賣所需費用。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在額度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2.除由於借用額度違約原因外,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商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商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協議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借用額度的“借用易貨額度申請書”及“委託拍賣合同”、“抵押(質押)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有關使用額度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最高額度借款合同書2

編號:

甲 方(借款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住 所: 郵政編碼: 住所電話: 工作單位: 單位電話: 手 機:

乙 方(貸款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依據我國《商業銀行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遵循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第一章 最高借款額度和用途

第1條 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內可向乙方申請使用的最高借款額度爲人民幣(大寫) 用。

第二章 借款額度有效期間

第3條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額度的有效使用期間(以下簡稱“最高額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第2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僅限用於 ,不得挪作他

月 日。在該期間內發生的單筆借

款,其履行期限屆滿日不受額度有效期間是否屆滿的限制。

第三章 擔保

第4條 爲保證本合同項下形成的債權能得到清償,採取如下一項或數項擔保: □ 保證人 □ 抵押人 □ 質押人

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保證合同》;

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抵押合同》; 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質押合同》

第四章 爭議的解決

第5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 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章 其他

第6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 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部分

第一章 最高借款額度

第8條 乙方有權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有權調整額度有效期間。

第二章 借款額度的使用

第9條 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額借款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內,甲方可一次或分次使用最高借款額度。乙方經審查認爲符合本合同的約定,應該與甲方再簽訂相應的具體借款合同(簡稱“具體合同”)

第10條 甲方使用的借款餘額(即在任一時點使用中尚未清償的所有本金數額)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最高借款額度。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甲方對已清償的借款額度可再次申請使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未使用的借款額度在期限屆滿後自動取銷。

第11條 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第3條約定的最高額借款期限內申請使用借款額度,每筆借款合同的借款發放日期不得超過最高額借款期限的截止日。若乙方調整最高額借款期限,則該截止日爲調整後的截止日。每筆借款的使用期限依具體合同的約定。

第12條 本合同不構成乙方向甲方必然發放貸款的義務,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最高額借款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作出調整。乙方僅在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簽訂了具體合同時,按照具體合同的約定履行放款義務。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籤訂的具體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具體合同爲準。

第13條 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籤訂具體合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除本條之外的擔保。

第三章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第14條 甲方爲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陳述和保證如下: 14.1 甲方擁有充分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訂立並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證其個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14.2 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擅自將貸款挪作他用;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任何一筆借款與本人或直系親屬的證券投資第三方存管帳戶相關聯;保證不將貸款資金用於購臵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房地產;

14.3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和具體合同的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14.4 甲方保證提供的檔案、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甲方保證未虛構交易,甲方提供的交易及交易對象真實存在;

14.5 如本合同項下借款屬於需要甲方之外其他第三方承擔共同還款責任或者

甲方履行還款責任需要通知第三方或取得第三方同意的,甲方保證按照乙方要求使該第三方知曉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約定;

14.6 在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爲購臵房地產時,甲方保證在申請本合同項下借款時甲方的已購房套數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及乙方的相關要求。

第四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15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15.1 甲方應按本合同及具體合同的約定支用本合同項下每一筆貸款及歸還貸款本息。

15.2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及其擔保合同項下的登記、保險、公證、鑑定、評估等所有相關費用。

15.3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如實提供個人職業、收入、開支、負債、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的情況。

15.4 甲方應按照具體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履行具體合同所須的交易檔案、交易憑證及書面報告;

15.5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其帳戶、提交的材料進行查驗或進行現場調查。 15.6 甲方應在個人或家庭經濟收入狀況惡化等嚴重影響還款能力的情況發生後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5.7 甲方不得以本合同項下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15.8 甲方保證不以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糾紛爲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15.9 甲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16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16.1 乙方有權瞭解甲方職業、收支狀況、對外負債、提供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等情況。

16.2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職業、收入、開支、負債、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的情況予以保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6.3 乙方有權透過帳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覈查本合同項下每一筆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16.4 乙方有權將甲方的個人信用資訊(包括姓名、性別、證件號碼、職業、工作單位、學歷、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等能夠反映甲方信用狀況的個

人資訊)及相關貸款情況(包括貸款額、貸款期限、貸款發放時間、貸款擔保情況、貸款用途、貸款償還情況等)錄入銀行業監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及其他金融監管機構建立及認可的個人信用資訊系統或徵信系統。

第五章 提前到期

第17條 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全部借款提前到期:

17.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任何一筆借款發生逾期;

17.2 甲方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刑事監禁、死亡後無繼承人或雖有繼承人但繼承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的;

17.3 甲方或擔保人財務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司法程序及其他乙方認爲會影響貸款償還的情形; 17.4 甲方擅自改變貸款用途的;

17.5 甲方以本合同項下貸款從事違法活動;

17.6 甲方或擔保人將設定抵押權/質權的財產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複抵押的;

17.7 甲方未按照具體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交交易檔案、交易憑證以及向乙方書面報告其貸款資金自主支付情況的;

17.8 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17.9 甲方未按照乙方的要求配合乙方對其帳戶、提交的材料進行查驗或進行現場調查,或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17.10 用於抵/質押的.財產價值減少而甲方未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17.11 本合同項下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的任一義務或承諾,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

17.12 甲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約定或對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爲,乙方認爲足以危及乙方貸款安全的。

第六章 合同的生效

第18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約定有擔保的,在辦理完畢所有擔保手續之前,乙方並無義務允許甲方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

第七章 附則

第19條 甲方與乙方依據本合同就每一項具體借款所簽訂的具體合同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構成一個合同整體。

第20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姓名、住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21條 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第22條 甲方已全部閱讀並理解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以下無正文)

簽署頁(本頁無正文)

  甲方: (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蓋章)(簽字或蓋章)

最高額度借款合同書3

借款人: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提供最高借款餘額的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餘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檔案。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爲準。

3.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爲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爲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並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爲,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爲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爲,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爲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