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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委託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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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合同一經成立,無償有償與否,當事人雙方均需承擔一定的義務。下文是獨家委託合同範本,歡迎閱讀。

獨家委託合同

獨家委託合同【一】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 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代爲銷售自有房產一處。房產地址爲:瀋陽市———

——區———————————路(街) 巷—————— 號,房間號 ,小區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戶型: ,權屬 ,朝向 ,房屋所有權證號: 共有權證號: 發票號: 契證號: 契證下證日期: 是否抵押 。

二、甲方同意該房產的銷售底價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若最終成交價格高於底價,超出部分的價款甲方得 %,乙方得 %。上款系淨得款價格( ),上款系包括更名及各項稅費得 款價格( )。

三、甲方承諾:

1、上述房源爲獨家委託,甲方不再委託其它中介公司銷售和不自行銷售,不自行提高該房產銷售底價;

2、不與乙方推薦的客戶(或者該客戶的親友、同事、等相關人員)私下成交,否則視同違約。

3、保證銷售上述房產的行爲已經徵得房產共有權人的同意,不能單方中途停止委託。

4、保證上述房產是符合國家及本市相關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擁有完全清楚產權,無任何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情況,可依法交房。

5、允許買方在乙方的帶領下看房,配合乙方向買方如實介紹上述房屋情況,結清該房屋交房前陳欠的所有費用

四、乙方 承諾:

1、成爲本公司重點推薦房源,並且不以低於委託底價銷售上述房產。

2、負責上述房產銷售的宣傳工作,承擔廣告費用(廣告發布媒體及形式視具體銷售情況安排),及時的向甲方彙報房產的銷售情況。

3、如上述房產未在委託期內售出自願賠償甲方人民幣 元整。

五、上述房產的委託期限爲——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託期限爲 個月。在委託期限內如有接受甲方出售條件的買方時,乙方有權代理甲方收受購房定金。收受定金後甲方要在三日內與買方和乙方簽訂《房地產經紀合同》。如因甲方原因未籤成《房地產經紀合同》,購房定金由甲方負責向買方賠償。

六、甲方在上述房產留贈買方物品及設施:————————————————————————————————————————————————————————。

七、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視爲違約,應向對方支付房產委託價的2%作爲違約金。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到乙方所在地的法院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地址: 經辦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獨家委託合同【二】

甲方:

乙方:宜昌市國大房產經紀有限公司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現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物業,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和要求

1. 委託項目:①名稱:平湖天下3期 ②位置:

2.委託期限:從2015 年 2月 1日至 2015年 3月 日。

3.委託性質:獨家代理,即代理期內夷陵區範圍內的所有銷售不論以何種方式進行,均計入乙方銷售任務。

4.甲方認可乙方的工作,合同必須執行。但不論合同是否延續,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關條款規定結算支付乙方銷售佣金。

二、銷售價格及代理佣金結算支付

1.結算底價3800.00元/平米,超出部分歸乙方所有(作爲佣金)。

2. 佣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戶首期樓款,即納入結算範圍;佣金按元計提。

3.代理期內,簽訂買賣合同當日內甲方必須將結算之佣金支付現金或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4.給客戶以特殊讓利的處理辦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給客戶優惠時,採用誰承諾誰負責。即甲方承諾讓利部分由甲方負責,乙方仍按標準成交額計提佣金,乙方承諾則從銷售佣金部分扣除。

5. 若買家簽署《認購書》後悔約,其銷售收入不計入乙方的任務指標。《認購書》定金將由甲方沒收,其定金甲、乙雙方各佔50%。

6. 佣金均按成交價1%進行結算。

三、甲方責任

1. 本協議書籤訂後,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的詳細資料,包括規劃許可證、投資許可證、發展商營業執照、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

2. 甲方負責制訂本項目銷售底價和付款方式及優惠辦法,同時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①售樓書和價格表;

②售樓須知和付款辦法及優惠辦法;

③本項目銷售進度表(截止日期爲 年 月 日)

3. 甲方應及時對乙方提供的意見作出回覆。

4. 由甲方承擔其自行決定的廣告宣傳費用。

5. 負責在工作、公共關係等方面配合乙方銷售的需要。

6. 負責對乙方營銷策劃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 乙方聯繫的客戶,統一由甲方爲其辦理購房手續。包括簽訂購房合同和收取樓款。

9. 認真履行向乙方和客戶的承諾,保證依時將 交付使用。

四、乙方責任

1.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時策劃本項目之推廣工作,根據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負責本項目的市場營銷策劃及推廣計劃。

2. 乙方自行設計宣傳資料,其印刷費用由乙方負責。

3. 乙方的銷售宣傳及對客戶的承諾必須是甲方認可的條款,不得誇大或欺騙客戶。

4. 負責銷售人員的招聘、管理及業務指導,並負責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5. 乙方需要尋找分銷商時,分銷商的所有利益分成或費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6. 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樓價表、付款辦法及優惠辦法進行銷售。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向客戶宣傳或承諾與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內容不符的資訊,否則自行承擔其後果。

2.乙方不得挪用客戶上交的房款,否則甲方有權即時中止乙方銷售代理權,並對挪用部分每天按挪用金額的1%對乙方進行罰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銷商之名義從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權益和 損害甲方形象的違法活動。如果由於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要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4.甲方不得延誤支付乙方的佣金,否則,乙方每天按佣金的0.5%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單方面停止銷售工作,並透過法律手段追索乙方的合理所得。

5. 甲方獨自承擔由於未能承兌對客戶的承諾而引起的糾紛和經濟責任。如:未能按時交樓、房屋質量有問題、面積誤差、承諾的生活服務設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種費用的收取等。

6. 甲方必須配合乙方銷售工作,包括收款、簽訂《認購書》、《合同》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無法成交,由此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相應的任務,則責任全部由甲方負責。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竭誠合作,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經過協商不能解決,可透過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宜昌市國大房產經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獨家委託合同【三】

合同書

委 託 人(甲方):

代 表:

地 址:

電 話:

物業代理人(乙方):

代 表: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信爲本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開發建設的( )項目委託乙方進行營銷策劃與銷售委託事宜現達成以下有償委託合同:

1、委託物業:

[ ],位於(

)。

2、委託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委託範圍:

需要銷售的住宅單位,( )。

4、委託條件:

1)甲方提供所委託的樓宇爲合法商品房的相應證明檔案(複印件)。

2)甲方須提供《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與代理銷售總面積(見附件,並以一期實際施工的商品房面積爲準),乙方開展銷售工作。

3)乙方須按照與甲方所商定的售樓條件與原則進行銷售,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的服務內容:

1)本合同訂立後,乙方參加由甲方、建築規劃設計單位、廣告商、裝修商等與銷售相關單位聯合組成的項目工作協調小組,並總體指導整個銷售工作。

2)乙方執行銷售具體方案(內容包括:確定入市時機、銷售方式、銷售價格策略、各階段廣告策略與媒介組合計劃、賣場規劃、銷售人員培訓與上崗考覈、代爲擬訂各類銷售合約和其他甲方認出必須包含的內容等),以上所有方案須經甲方研究審覈書面同意後由乙方統一組織實施,並由甲方負擔全部實施費用(除銷售人員培訓費、銷售人員服裝、工資、津貼及其獎金外。)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對上述有關計劃和方案作適當調整,且乙方積極主動密切配合並實施。

3)尋找具有潛力的客戶並按乙方的客戶資料尋找目標客戶,以直銷方式向他們推介該物業。

4)在不同銷售階段向甲方書面提供樓宇總銷控方案,積極迎合市場要求。

5)乙方在執行上述條款、提出專業意見以及實施有關銷售及推廣工作時,必須以高效和高質的原則進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從而影響整體工作。

6)乙方經常與甲方保持聯繫與溝通,及時向甲方書面反映客戶意見的市場變

化情況,並提出應對措施。

7)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8)乙方全權獨家銷售代理。

6、委託代理程序:

1)客戶所繳付的購房定金由甲方收取,並開具收據,同時由甲方與購樓方簽定該樓宇《認購合同書》;若該《認購合同書》作廢,則須由甲方加蓋“作廢”章。爲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及時成交,所有《定金收據》與《認購合同書》須由甲方提前蓋章並編號,並由甲方在售樓現場統一管理。

2)正式買賣合同在甲方處簽訂,房款由購樓方直接交付甲方功匯入甲方指定賬號,並由甲方辦理相關財務及產權手續。乙方在上過程中協助甲方與購樓方簽訂正式《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租)合同》。

7、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市調費、策劃費、銷售代理佣金、服務費):

1)乙方向甲方收取本項目全程調費與策劃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人民幣 )。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待乙方進入售房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整( ),在項目開盤三個月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人民幣 元整( )。

2)銷售代理佣金、服務費按乙方售出的所有住宅單位以合同成交額的確良 %計算。

3)甲方確訂底價後,如超額部份甲、乙雙方按5:5分成。

4)乙方的代理費與服務費(包括超額分成部份)每月結算兩次,以每月十五日和三十時整以前簽訂《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租)合同》作爲結算依據。每月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當月賬目結算明細表並甲方須向乙方結算當月乙方應得的銷售代理佣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應付佣金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5)若購樓方簽署認購合同書之後毀約,且甲方依據合同約定不返還購樓方已付的購房定金,則乙方有權獲得該被沒收定金的50%作這服務費。

8、乙方職責:

1)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基本的價格水平要求及本合同約定代爲出售(出租)該物業,關於樓宇銷售的一切對外宣傳資料、單位售價、付款方式等均須由甲方審覈並書面同意,但乙方須積極提供專業意見和方案供甲方決策參考。若因甲方或乙方擅自變動既定價格或擅自虛假承諾而導致不良影響及後果者,由違規方負責一切責任。

2)按甲方意向及獲得同意,在既定範圍與甲方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

3)乙方須將物業銷售的具體情況,在《認購合同書》簽訂後一日內以書面方式或傳真通知甲方。

4)委託期限內,乙方全權負責總銷控,總銷控計劃由雙方認定後方可執行,銷銷控計劃以外的樓宇單位,原則上乙方不得擅自出售;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對外出售,否則乙方自一切經濟責任並不享受該單位佣金提成。

5)委託期限內,乙方須派項目專案工作小組到現場銷售處處理有關銷售事宜,所派員工應統一着裝、言談舉止應優雅規範,以體現甲方良好的企業品牌形象。銷售人員的服務、交通費、工資、津貼及獎金等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6)乙方須負責對銷售人員進行銷售培訓和管理,乙方在交易中,如有因處理不當、錯誤引導或工作疏忽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或索償要求時,乙方須自負一切後果,並須對其員工的過錯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7)委託期限內,若乙方在約定的代理期限內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人民幣100,000.00)。

9、甲方職責:

1)甲方須與乙方合作準備銷售宣傳資料、推廣活動及制定整體營銷策略。若因甲方方面的原因(如工程質量糾紛、工程進度延遲等)而導致乙方策劃與銷售工作進度受阻,銷售時間順延。

2)甲方須按合同支付到期應付的市調費、策劃費、銷售代理佣金與服務費。

3)甲方爲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一切用品,並承擔其費用。包括必需的辦公場地和售樓處、樣板房、模型、展板、辦公桌椅、售樓電話、必備文具及《價目表》、《購樓須知》、《樓宇平面圖》、《來電、來訪客戶登記表》、《物來推薦表》、《認購合同書》等到銷售物料(由乙方提供一切銷售文字的樣本)。但由乙方得前提供方案樣品,便於甲方製作。

4)電話費由甲方承擔,購房直通車及司機由甲方負責落實,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若乙方入住甲方售方部後,甲方不委託乙方代理銷售而另行委託其他單位與個人或自行銷售,則甲方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克整(人民幣100,000.00).在乙方已開始實施本項目銷售工作後,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視爲甲方違約,則乙方除有權收取已售出(出租)單位的銷售佣金外,甲方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整(人民幣100,000.00)作爲賠償給乙方的違約金。

10、合約終止:

1)因戰爭和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當乙方代理期滿或住宅銷售完成95%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11、未盡事宜,由甲方與乙方協商可以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日期: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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