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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房屋買賣合同集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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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房屋買賣合同集錦5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出售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居間方(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所簽訂的關於之房產買賣事宜的《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作如下補充: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房款爲(大寫:),現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大寫:),剩餘房款(大寫:)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應於甲方辦理房屋過戶(過戶日期爲:)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給甲方。

2、逾期付款責任: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1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39;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總房款0、5%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____日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爲總房款的35%。甲方有權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當於賠償金部分的價款,餘款返還乙方,已付款不足賠償金部分的,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

3、本協議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簽訂的編號爲:的《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的補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與之前雙方所籤協議有所衝突,以本協議爲準,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出售方(甲方)簽章:

買受方(乙方)簽章:

居間方(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售 方: (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 方: (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居間方: (簡稱丙方)

甲,乙,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面積: 樓層:

產權證號: 土地證號: 丘號:

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後的實際成交價格爲人民幣: 元(大寫),$ (小寫)該房屋的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佣金支付

甲方按照總房價款的 %支付,即爲人民幣 元($ 元)

乙方按照總房價款的 %支付,即爲人民幣 元($ 元)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須在違約行爲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佣金,守約方已繳納的佣金將予以退還。

甲乙雙方惡意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對上述佣金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房款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約定:

(1)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的定金。計人民幣

元(大寫)$ (小寫)

(2)乙方於 年 月 日過戶當日交付該房款人民幣

元(大寫)$ (小寫)

(3)

(4)待該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且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費用交接清楚並在物業實驗單簽字七日內(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結清餘款。

第五條:相關事宜

1,乙方需要貸款並請丙方爲其承擔他項權辦理之前擔保責任,乙方需承擔辦理貸款的相關費用。

2,丙方爲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並促成交易成功,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3,甲方承諾於 年 月 日前騰空該房屋,並將該房屋鑰匙交於乙方。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及戶口遷移等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

4,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如有共有權人,甲方保證出售的該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均由責任方負責。

3,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爲,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2)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證明不屬實或其資信度不夠等個人原因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貨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發生本條第1,2,3,款違約責任,均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第二條確定的房屋實際成交價的25%數額的違約金,並賠償守約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同時,違約方應向丙方支付總房款的2%違約金。

5,如因一方違約引起訴訟,守約方爲訴訟支出的相關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第八條:約定其他事宜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一份三頁,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動終止,並由丙方收回。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甲方共有人: 代 理 人: 經 辦 人:

代 理 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一)轉讓方、受讓方爲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證明。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須提供經公證機構證明的授權委託書

(二)轉讓方、受讓方爲中國內地法人:

1、公司的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如法定代表人授權他人辦理,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

(三)轉讓方、受讓方爲境外法人:

1、轉讓方、受讓方爲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註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託書等)需經中國司法部委託的香港律師(公證人)辦理公證,並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辦理轉遞;轉讓方、受讓方爲澳門公司,其材料經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辦理公證;轉讓方、受讓方爲臺灣公司,經臺灣地區公證人辦理公證並經由臺灣海基會寄送。

2、轉讓方、受讓方爲外國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註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託書等)需經當地國家公證人公證,並經中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認證。

(四)房地產權證書。

(五)房產資訊單。

(六)房地產買賣合同。

(七)承辦公證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一、法律規定解除情形

合同解除的立法目的在於,給予一方當事人根據合同履行中出現了的法定事由,爲避免因合同的履行而遭受重大損失提供的法律救濟措施,以及違約方不應因合同的解除獲得不當的利益。合同解除最重要的法律後果即“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涉及合同解除的條文多達10條(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條款第八條、九條、十二條、十三條、十四條、十五條、十九條、二十三條、二十四條、二十五條)結合審判實踐,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1.協議解除;2.根本違約;3.遲延履行;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具體言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後三種事由明確列舉規定。根本違約: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爲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遲延履行: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其他解除情形: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主要從實體上規定了解除商品房買賣的事由,對其解除程序則應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處理。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可知,行使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權的一方應該履行通知的程序。如果通知已經送達,但對方提出異議之訴,主張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對於合同解除的效力便處於不確定狀態,須由法院裁判。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理解。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解除往往也就影響到後一個擔保貸款法律關係的履行問題,然而,其是否必然導致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呢?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沒有具體的直接規定,只是在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了兩個合同關係都被解除的法律後果,即“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對於該款,我們認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解除不必然邏輯地得出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應該解除。後者是否解除仍然應該根據我國合同法及相關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來具體認定。如果借款人和貸款人都沒有主張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作爲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保證人(賣方)提出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缺乏法律依據。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賣方:,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綏陽縣洋川鎮興隆 村(自建住宅)的房屋,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築佔地面積爲 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門面9間、地下庫房5間),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 所購9間門面的宅基地及曬壩一半的所有權屬於乙方。另一半曬壩的使用權歸乙方使用。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爲(大寫)共 貳佰捌拾 萬元人民幣(小寫 2800000.00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一次付給甲方。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甲方保證在房子交付時,甲方在該房屋上不設有他項權,如抵 押權等。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因乙方所購房屋爲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 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4、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時,甲方應予以 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歸乙方所有,住房面積賠償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今後如乙方就此房屋出賣時,需要甲方簽字時,甲方 無條件給予配合。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 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