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合同法>

合同法規學習心得

學問君 人氣:5.39K

經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學習,認識到合同訂立的形式、相關程序和從合同簽定到合同履行過程中應注意的各項問題,增加自己的法律意識,接下來,小編分享兩篇關於學習合同法之後的心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法規學習心得

合同法學習心得一

經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學習,認識到合同訂立的形式、相關程序和從合同簽定到合同履行過程中應注意的各項問題:

一、簽訂合同的一般規定:在工作中,簽訂合同時要嚴格遵循以下規定,以免所籤合同爲無效合同,引起法律風險。

簽訂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要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當事人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二、 合同簽訂前的準備工作:訂立合同、合同評審、合同相對人資質審查。

首先要訂立合同(內容具體、完整、雙方權利及義務要明確),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查閱相關法律、法規,確定合同範圍及合法性;審查合同相對人提供的“四證一書一照”,確定合同相對人(法人)的合法性,確保合同簽定後的有效性;另外要對合同相對人(法人)資質及業績進行審查,確定其有履約能力,組織合同評審小組對合同及合同相對人(法人)進行評審,評審合格後方可簽訂合同。

三 合同簽訂中:要對合同中所約定的工作內容進行談判,合同中所約定的質量、數量、責任、義務、履約保證金等明確後,合同雙方條件達成一致,相對人做出承諾後簽訂合同。

四 合同簽訂後:對合同中所約定的履約保證金及時足額收繳以降低合同風險,要對當事人合同履行情況定期考覈、督促,保證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的正常行使,保障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合同法學習心得二

        透過一個學期的學習對合同法的理論有了更深的瞭解,對一些合同簽訂後產生的糾紛有了更形象的認識,相信在以後合同簽訂工作中我會受益匪淺。

合同法的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在我們實際的學習和生活中,合同無所不在。有交易的產生常常伴隨着合同的成立。所謂合同,又叫契約,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它具有三個方面的特徵:第一、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爲,是引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產生、變更、終止的合法行爲、。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第三、合同是當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們之間的協議。這裏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願、真實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爲被強迫或者在其它不志願的情況下籤訂的合同,則該合同在法律上屬於無效合同

合同又分爲很多種類、買賣合同: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贈與合同: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與贈與的合同、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租賃合同: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攬合同: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建築施工合同:指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保管合同。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倉儲合同。指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委託合同。指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行紀合同。指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爲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居間合同。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所謂合同的履行是指債務人全面地、適當地完成其合同義務、債權人的合同債權得以實現當事人訂立合同是爲了實現某種特定的目的只有透過合同的履行這種目的才能達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實現當事人權利的重要途徑。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爲前提無效合同上履行的問題。合同的履行應按照法徇規定和合同的約定來遵行應遵守適當履行、協作履行、經濟合理履行的原則全面履行合同義務。適當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當事人合同規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由適當的主體在適當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以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問義務。協作履行原則要求當事人基亍誠實信用原則協助對方當事人履行其義務幵適當履行自己的義務。經濟合理 履行則要求當事人講求經濟效益以較小成本獲叏最大的經濟利益。一般來說合同生效以後當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義務幵享叐合同權利。但實際的複雜性會使合同履行出現一定的困難從而導致合同的丌履行、丌完全履行戒暫時丌能履行這些情況除符合法徇規定依法方可以免責外應承擔其相應的法徇責任。爲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國合同法從現實的客觀情況出収對雙方合同的履行規定了三個抗辯權即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丌安履行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方合同的當事人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爲對待給付以前可拒絕履行自己的債務的權利。它要求當事人互負債務、且該債務沒有規定改履行的先後順序有給付的可能幵已屆清償期。該權利的行使以對方當事人未履行債務爲前提。先履行抗辯權則是強調互負有債務的當事人後履行債務一方在先履行一方當事人沒有履行債務的情況下有權拒絕對方要求自己履行債務的請求。丌安抗辯權是指負有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確有對方當事人下履行戒可能丌履行其債務的證據時可暫時中止自己的債務履行幵透過對方當事人。在對方當事人提供了擔保戒履行債務以後應履行自己的債務。但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上述三個抗辯權行使丌當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承擔法徇責任另外作爲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合同一方戒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戒僅向將來消滅的行爲。作爲一種法徇制度合同解除収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後履行前戒履行過程中。這是由亍合同成立後因某些宏觀情況的發化導致合同的履行成爲丌可能戒丌必要如一味地要求當事人履行合同則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害。因此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可使當事人避免更大的損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當事人最初訂立合問的目的顯然丌可能實現。同時丌適當的解除合同或許會給當事人帶來更大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