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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房買賣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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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集資房買賣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集資房買賣合同15篇

集資房買賣合同1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職業: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乙方:

鑑於:

1、甲方單位現準備透過集資建設樓房,甲方根據其單位的規定,具有參於建房的資格。

2、甲方願意將其單位本次建房的資格轉讓於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甲方單位繳納集資建房款。

4、甲方同意並以自身的名義向其單位繳納集資款項。

5、甲方確認以其名義取得的本次集資建房房屋產權屬於乙方所有。

6 、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房屋產權過戶於乙方名下期間,甲方只是該集資房的名義產權人,乙方爲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集資房屋的基本情況及產權實際人約定

1、甲方依據其單位的規定,可透過集資建房取得位於第_________層, 房屋結構爲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產權。

2、自協議簽訂之日始,乙方即爲上述第1款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第二條:集資款項繳納

1、甲方根據其單位集資建房的要求按其單位要求及時繳納於該單位;在繳納每筆集資款項後,應儲存好單位開具的收款憑證原件。

第三條、集資建房手續辦理

甲方應按本單位的要求,及時辦理其單位集資建房過程中所需各種手續的辦理工作,及時提交各種資料,以確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響乙方取得該房屋的產權。

第四條、集資房屋交付、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協議約定的房屋建成後,若甲方單位將房屋交付於甲方,則甲方應在其單位交房日起全部付款予乙方。

二)注意事項

1、乙方只與本校教職工簽訂房屋合同。

2、乙方應督促建築商做好頂層房屋的防水、防熱設施。

3、乙方應統一規劃水電入戶到家。

4、乙方應做好房屋的排水等附屬設施。

5、甲方應按學校規定遵守履行自己應盡的責任。

第五條除集資款外的費用承擔

本協議履行中,甲方只向乙方交住房集資款外,學校的附屬設施建設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聲明及保證

鑑於本協議履行中,若由於甲方原因致生障礙,對乙方權益影響重大,甲方承諾其簽署本協議時,對此協議的簽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員的同意, 甲方及其家庭成員保證:放棄所有不利於協議履行的主張和權利。

第七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 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證人:(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集資房買賣合同書範文二

出賣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單位房坐落於____太原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區__________號房屋_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生間、竈間及其他設備。

三、乙方支付甲方協議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協議,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協議,定金不退。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 __________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第__________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五、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

集資房買賣合同2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二條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房屋座落在____市(縣)區(鎮)____街____巷____號樓單元號的房屋一棟(間),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土地使用證號,權屬爲私產。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人民幣):____萬元。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付款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1、付款方法:簽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以及截止合同簽定之日前發生的水電,物業等一切費用。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人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按照國家有關房產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公正簽定。

第九條本合同一頁一式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協商解決或經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資房買賣合同3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未透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透過 上海超原房地產經紀事務所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 潘林妹,經紀人執業證書號: )】,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二)房地產座落: (部位: 3樓 )。

(三)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五)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爲【國有】。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

價款爲(人民幣)爲 元,(大寫): 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全款付清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3 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爲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四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在上述房地產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 款內容辦理。

(一)每預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0.5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 款內容辦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已收款 0.5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爲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下列第 二 項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松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中介執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集資房買賣合同4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鑑於:

1、甲方透過集資建設樓房,在 擁有住房一套。

2、甲方願意把其透過集資建房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轉讓於乙方。

3、甲方確認以其名義取得的本處集資房房屋產權完全屬於乙方所有。

4、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房屋產權 過戶至乙方名下期間,甲方只是該集資房 的名義產權人,乙方爲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擁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取得位於 的房屋產權特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集資房屋的基本情況及產權實際人約定

1、甲方集資房屋坐落於 ,建築面積 76.9平方米。面積如有不符的,無論實際面積是大於還是少於76.9平方米,甲乙雙方均同意接受,均不得以建築面積大於或少於76.9平方米爲由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即爲上述第1款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第二條、集資建房手續辦理

甲方應按要求,及時辦理各種手續,及時提交各種資料,以確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響乙方取得該房屋的產權。

第三條、集資房屋交付、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即行將該房屋的所有權益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於實際產權人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二)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1、房屋具備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條件時甲方積極配合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書 >,並在可以過戶之日起3個月內,將本協議約定的第一條第一款集資房的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協助乙方轉讓過戶至乙方名下(該轉讓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2、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致該房屋產權暫時或永久無法辦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間,乙方基於實際產權人仍享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張任何異議。

第四條、集資房款

甲方以人民幣 的總價出讓其集資房予乙方,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於20xx年 月 日,先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 ,同時甲方將房屋及該房屋相關的手續、證件交給乙方。至甲方於20xx年10月1日將房屋實際交付給乙方時,乙方將餘款人民幣 付給甲方。

第五條、除集資款外的費用承擔

本協議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轉讓本套集資房的房款共 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額外的費用。

第六條、在本合同約定的房屋過戶之前,由於乙方原因,需將房屋轉讓於第三方時,甲方必須應乙方要求,按本合同格式與第三方簽訂合同,不收取任何費用。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甲方擅自終止協議,除應退還乙方全部向甲方支付的購房款外,還應向乙方支付承擔與甲方所建設房屋(協議約定的房屋)應繳集資款和收取乙方報酬款項數額相同的違約金 >.甲方應當於乙方付清房款後12日內交付房屋給乙方,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1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萬元。

2、協議簽訂後,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1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萬元。乙方無故不履行協議,除有權取回其已交購房款外,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報酬。

3、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任意一方以本合同無效爲由提出解除合同的,須賠償對方 萬元經濟損失。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鑑於本協議履行中,若由於甲方原因致生障礙,對乙方權益影響重大,甲方承諾其簽署本協議時,對此協議的簽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員、共有權人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員保證:放棄所有不利於協議履行的主張和權利。且本次交易的集資房不存在任何債務關係。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30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漳州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涉案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共二頁,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集資房買賣合同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工作單位:

住址: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作單位:

住址: 身份證號:

一、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xxx集資房名額指標轉讓給乙方,由甲方出面並以甲方的名義購買單位一套xxx平米集資房,但是所需的購房款一律由乙方來承擔。(因房子尚未建造,樓層、房號以及具體位置後定),並由乙方支付甲方經濟補償金肆萬伍仟元整。

二、由於所需的購房款一律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支付甲方經濟補償金肆萬伍仟元整。故此套房屋所有產權自始到終已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異議。

三、按本單位集資房建房進展所需一切報名費、集資款,由乙方及時如實支付甲方轉交給單位,每次甲方要出具相應收款證明給乙方。由甲方取回的單位收費憑據交乙方自行保管。

四、建房階段中,一切建房費用有所變化,均與甲方無關,一切由乙方自行支付。(建房費用爲集資房標準)

五、因不可抗拒原因,此集資房不能建成使用時,甲方應無償退還乙方所支出的全部各種費用,即報名費、集資款和乙方支付甲方經濟補償金。

六、房子建好後,交乙方入住使用。

七、甲方應無條件地將房屋過戶給乙方,當允許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方要出具各項證明,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房產轉讓手續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八、如有違約,將支付違約金。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支付乙方伍萬元整違約金。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支付甲方伍萬元整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資房買賣合同6

甲方:姓名:

住址:

乙方:姓名:

住址:

鑑於:

1、 甲方透過集資建設樓房,在吉埠新村返遷地擁有住房一棟。

2、 甲方願意把其透過乙方現金方式集資建房取得的房屋第四層左邊一套(面積爲壹佰伍拾平方米,包括樓梯間)所有權歸於乙方。

3、 甲方確定乙方取得的本處集資房第六層右邊一套(601)房產權完全屬於乙方所有。

4、 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到房屋產權乙方名下期間,乙方爲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擁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取得位於吉埠新村(自建房5棟)的房屋產權特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集資房的基本情況及產權實際人約定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1、 甲方集資房屋坐落於吉埠新村返遷地一梯2戶九層。

2、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爲上述鑑於第二條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3、 整棟樓梯間爲甲乙雙方共同通道。

第二條、集資房交付、產權的辦理與取得

(一) 房屋交付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將該房屋直接交付予乙方。乙方即可行使實際產權人權力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二) 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1、 甲方應在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書後,在可以過戶之日起3個月內,將自建房5棟第六層右邊全套(601)壹佰伍拾平方米的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協助乙方過戶至乙方名下(過戶所需費用由乙方給付)。

2、 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至該房屋權暫時或永久無法辦理至乙方名義下,乙方爲實際產權人享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張任何異議和糾紛。

第三條、 除集資款的費用承擔

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除收取本套集資房的房款和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

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額外的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除應全部退還乙方付給甲方的集資款外,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當時房屋市場價值數額相等的違約金。

第五條、聲明及保證

鑑於本合同履行中,若由於甲方原因致生障礙,對乙方權益影響重大,甲方承諾簽署本合同時,對此合同的簽署取得了其家庭甩有成員,共同權人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員保證:放棄所有不利於合同履行的主張和權利。

第六條、該合同簽訂,代表甲方簽訂人及其家庭所有成員

共同權人的意願。簽訂後,無論發生任何情況,甲方家庭所有成員、共同權人不能損害乙方的權益。

第七條、附加條件

如果乙方要轉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甲方。

第八條、合同效力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共3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集資房買賣合同7

出賣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將其單位房坐落於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____號____平方米)。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爲:總金額____萬元(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三、房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拾____萬元整);第二期,在房屋相關手續修改過後,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

四、甲方應於第一期房款交於乙方之日,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後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甲方需要將之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負責支付清。此房屋現在是屬於出租狀況,出租合同日期到__________止,從房屋交易到出租合同到期還差_____個月,租金每月_____元,甲方應將已經收到的租金_________元交付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定時,此房屋未經房改,不具備過戶條件。等房改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並保證不管以後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九、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資房買賣合同8

出賣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單位房坐落於____太原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區__________號房屋_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生間、竈間及其他設備。

三、乙方支付甲方協議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協議,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協議,定金不退。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 __________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第__________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五、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轉移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甲方不包辦理房產證。但有關建房許可證、規劃證、土地使用證及其他相關證件歸甲方辦理,所需所有費用均有甲方負責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20xx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五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 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五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爲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八、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九、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十、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立約人:

甲方: 電話: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集資房買賣合同9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位於______區______鎮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一套房屋賣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本套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平方米(平方米);房屋售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將全部購房款付給甲方。合同簽訂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3、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房產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甲方所欠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剩餘房款由乙方在領取房產證時自行支付。

4、甲方負責在甲方單位把金盾苑單元房的集資人姓名改爲乙方姓名。如未能更改爲乙方姓名,本合同第3條所述肆仟元欠款由甲方負責支付。

5、雙方合同簽訂之日前所產生的水電氣費和物管費由甲方負責結清,之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付清全部款項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資房買賣合同10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職業: 工作單位:

住址: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職業: 工作單位: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鑑於:

1。甲方單位現準備在透過集資建設樓房,甲方根據其單位的規定,具有參於建房的資格。

2。甲方願意將其單位本次建房的資格轉讓於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甲方單位繳納集資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繳納的集資款項,並以自身的名義向其單位繳納,若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

5。甲方確認以其名義取得的本次集資建房房屋產權屬於乙方所有。

6。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房屋產權過戶於乙方名下期間,甲方只是該集資房的名義產權人,乙方爲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取得位於集資 樓房的房屋產權特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集資房屋的基本情況及產權實際人約定

1。甲方單位集資建設的房屋坐落於甲方依據其單位的規定,可透過集資建房取得位於第_________層, 房屋結構爲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產權。

2。自協議簽訂之日始,乙方即爲上述第1款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第二條:集資款項繳納

1、甲方根據其單位集資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資建設款項,在收取每筆集資建房款時應向乙方出具相應數額的書面收據,並按其單位要求及時繳納於該單位;在繳納每筆集資款項後,應在繳納當日向乙方交付該單位開具的收款憑證原件。

2、若甲方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取得的交款憑證自行儲存。

3、若甲方單位將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直接扣劃作爲應繳納的集資建房款項時,則在甲方出具單位扣劃證明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扣劃款項相同數額的資金(該部分資金視同乙方向甲方單位繳納的集資款項)。

第三條、集資建房手續辦理

甲方應按本單位的要求,及時辦理其單位集資建房過程中所需各種手續的辦理工作,及時提交各種資料,以確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響乙方取得該房屋的產權。

第四條、集資房屋交付、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協議約定的房屋建成後,若甲方單位將房屋交付於甲方,則甲方應在其單位交房日即行將該房屋轉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於實際產權人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二)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單位允許以乙方名義直接取得該甲方名下的集資房屋的產權,則甲方有義務,及時和乙方共同提交單位所需辦理房屋產權予乙方名下的各種檔案和資料。

2、如果甲方單位不允許直接將集資房屋的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則甲方應在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書後,將以其名義取得的房屋產權協助乙方轉讓過戶至乙方名下(該轉讓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3、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致該房屋產權暫時無法辦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間,乙方基於實際產權人仍享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張任何異議。

第五條、甲方報酬 >

因甲方出讓其單位集資建房名額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 分三批給甲方報酬 萬元整,第一批在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六條除集資款外的費用承擔

本協議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轉讓本次購房資格的報酬 萬元整( )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資款外的任何費用,因辦理房屋產權而發生的各種法定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甲方擅自終止協議,除應退還乙方全部向甲方單位已繳納的集資款和報酬款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與甲方單位所建設房屋(協議約定的房屋)應繳集資款和收取乙方報酬款項數額相同的違約金。

2、協議簽訂後,乙方無故不履行協議,除有權取回其已交購房款外,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報酬。

第八條 聲明及保證

鑑於本協議履行中,若由於甲方原因致生障礙,對乙方權益影響重大,甲方承諾其簽署本協議時,對此協議的簽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員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員保證:放棄所有不利於協議履行的主張和權利。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 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證人:(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資房買賣合同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職業: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聯繫電話: 鑑於:

1、甲方單位現準備透過集資方式建設住樓,甲方根據其單位的規定,具有參於建房的資格。

2、甲方願意將其單位本次建房的資格轉讓於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甲方單位繳納集資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繳納的集資款項,並以自身的名義向其單 位繳納,若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

5、甲方確認以其名義取得的本次集資建房房屋產權屬於乙方所有。

6 、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房屋產權過戶於乙方名下期間,甲方只是該集資房的名義產權人,乙方爲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取得位於房的房屋產權特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集資房屋的基本情況及產權實際人約定

1、甲方單位集資建設的房屋坐落於 ;甲方依據其單位的規定,可透過集資建房取得位於第_________層, 房屋結構爲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產權。

2、自協議簽訂之日始,乙方即爲上述第1款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第二條:集資款項繳納

1、甲方根據其單位集資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資建設款項,在收取每筆集資建房款時應向乙方出具相應數額的書面收據,並按其單位要求及時繳納於該單位;在繳納每筆集資款項後,應在繳納當日向乙方交付該單位開具的收款憑證原件。

2、若甲方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取得的交款憑證自行儲存。

3、若甲方單位將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直接扣劃作爲應繳納的集資建房款項時,則在甲方出具單位扣劃證明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扣劃款項相同數額的資金(該部分資金視同乙方向甲方單位繳納的集資款項)。

第三條、集資建房手續辦理

甲方應按本單位的要求,及時辦理其單位集資建房過程中所需各種手續的辦理工作,及時提交各種資料,以確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響乙方取得該房屋的產權。

第四條、集資房屋交付、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協議約定的房屋建成後,若甲方單位將房屋交付於甲方,則甲方應在其單位交房日即行將該房屋轉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使基於實際產權人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二)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單位允許以乙方名義直接取得該甲方名下的集資房屋的產權,則甲方有義務,及時和乙方共同提交單位所需辦理房屋產權予乙方名下的各種檔案和資料。

2、如果甲方單位不允許直接將集資房屋的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則甲方應在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書後,將以其名義取得的房屋產權協助乙方轉讓過戶至乙方名下(該轉讓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3、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致該房屋產權暫時無法辦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間,乙方基於實際產權人仍享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張任何異議。

第五條、甲方轉讓報酬

因甲方出讓其單位集資建房名額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給付甲方相應轉讓報酬(元)。

第六條、除集資款外的費用承擔

本協議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轉讓本次購房資格的轉讓報酬 萬元整( 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資款外的任何費用,因辦理房屋產權

而發生的各種法定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甲方擅自終止協議,除應退還乙方全部向甲方單位已繳納的集資款和轉讓報酬款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與甲方單位所建設房屋(協議約定的房屋)應繳集資款和收取乙方轉讓報酬款項數額相同的違約金。

2、協議簽訂後,乙方無故不履行協議,除有權取回其已交購房款外,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收取的轉讓報酬。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鑑於本協議履行中,若由於甲方原因致生障礙,對乙方權益影響重大,甲方承諾其簽署本協議時,對此協議的簽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員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員保證:放棄所有不利於協議履行的主張和權利。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_年月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年日

集資房買賣合同12

一、集資房買賣合同效力如何

根據《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如果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或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又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第53條規定,合同中出現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

單位集資建房,實質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種,在未房改前住戶享受所謂“半產權”。儘管單位仍稱之爲產權人,但單位實質上失去了自由處置房屋的權利,除非得到住戶的許可。作爲一種歷史性產物,其時地方政府、有關單位甚至國家的行政規章、地方法規對福利性集資房的轉讓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規定,但這些規定沒有法律、法規的效力,不能作爲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

綜上所述,集資房買賣合同既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在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情形範圍。同時,合同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應認定爲合法有效。

二、哪些房子屬於集資房

1、單位職工集資建房方式

單位提供國有劃撥土地,由單位和職工共同集資繳納建房款,再委託建設單位開發建設。由於建造過程中可以減免許多房地產開發商必須要繳納的配套稅費及利潤,所以國家也一直把單位職工集資建房納入福利分房這種制度體制中。也就是說,如果你承租了公房且有資格購買房改房,你就沒有權利再集資建房,反之亦然。由於一些地區出現部分單位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搞住房實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開發等問題。故建設部發文,自自20xx年08月14日起,停止審批黨政機關集資合作建房項目。但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的集資建房政策沒有取消,但審查已嚴格控制。

2、個人集資建房方式

即由居住在同一城鎮區域的在不同單位工作的職工透過政府牽頭組織成一個社會團體(城鎮住宅合作社),再由職工集資建造房取得住宅,比如說安居工程就是其中的一種。這種方式也一直是國家鼓勵與支援,但由於缺乏法律與行政法規的立法,且與地方政府透過利用國有土地經營城市和創造財富的執政理念衝突,因此,目前幾乎所有地方政府都對此持消極態度。目前國家實際上已經否決了該方式,而取代的是廉租制度、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和限制商品房政策。

根據上文的表述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集資房買賣合同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不屬於合同無效的情形,那麼該集資房買賣合同就是有效的。同時還帶來了集資房的類型的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P2P中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

P2P網貸系統,是P2P借貸與網絡借貸相結合的金融服務網站。網絡借貸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透過網絡實現,它是隨着互聯網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這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發展趨勢。

但是P2P平臺由於是線上交易,簽訂的電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本文就這個問題作出了知識整理,僅作參考。

1、《合同法》承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國《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2、《電子簽名法》承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電子簽名法》第三條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檔案、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爲其採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四條規定: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電子簽名法》的上述規定,實際上賦予了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並且從立法上賦予了電子合同應有的法律地位。

但從實務操作的角度分析:

經我們向各地仲裁委員會、法院立案庭諮詢,得到答覆如下:

序號諮詢對象諮詢時間答覆

1、上海仲裁委員會

(021-52921235)20xx年7月29日下午3點25分P2P網絡借貸是新興的事物,之前未處理過。立案需要攜帶電子合同等證據材料進行現場審覈,必要時請示領導決定。

2、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021-63875588)20xx年7月30日上午9點31分之前未處理過P2P網貸電子合同方面的糾紛,如果不能提供紙質形式的合同,則必須提供能證明借款合同已實際履行的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3、深圳仲裁委員會

(0755-25831662)20xx年7月29日下午4點06分鑑於電子合同是新事物,無法證明其真實性,也不能以有形的形式展現,需要攜帶電子合同等材料到立案庭進行現場確認,必要時請示領導。

4、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

(0755-83501700)20xx年7月30日下午4點11分採用電子合同形式訂立的合同,對方有可能以未簽字爲由,主張合同未生效,提出仲裁管轄權異議,平臺須提供實際上已履行借款合同的證據(譬如說提供借款的轉賬憑證)。如能提供借款實際發生的完整證據鏈,即使沒有電子簽名,也可以立案。

5、北京仲裁委員會

(010-65669856)20xx年7月30日上午11點12分之前未受理過P2P網貸電子合同的糾紛,但受理過其他行業的電子合同糾紛。如對方認可電子合同,則仲裁不存在障礙;如對方不認可電子合同的真實性,需要仲裁申請人簽署《風險提示》,保證電子合同的真實性,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不利後果。對P2P網絡借貸這一新興的事物持保護、支援的態度。

6、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0755-82925891)20xx年7月29日下午3點33分如果不能提供有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能以書面有形方式展示的電子合同,則立案可能存在障礙,需要領導審批。

從以上各地仲裁委員會、法院的答覆可以看出:P2P網絡借貸屬於新興事物,大多數仲裁委員會、法院對P2P網絡借貸、電子合同比較陌生,仲裁委員會、法院立案仍然傾向於以書面形式、有當事人簽名蓋章的合同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採用電子簽名的形式訂立的合同證明力上可能會有瑕疵,仲裁委員會、法院可能會不予立案,或者是立案需要經過上級領導的審批,程序負擔加重。

如果是沒有電子簽名的電子合同,在對方當事人不予認可的情況下,該電子合同就是孤證,證明力較弱,需要平臺提供其他證據予以佐證,比如說借款合同已實際履行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借款時的轉賬憑證、對方還款記錄、催收證明等,只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切實證明借款行爲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已實際發生的情況下,仲裁委員會、法院等纔會予以立案。完整的證據鏈能使仲裁或訴訟程序順利進行,減少訴訟風險。

鑑於現階段司法實踐中,各地區司法機關對電子合同的證明效力問題存在爭議,同時,考慮到電子合同和電子簽名在現行法律上的有效性,電子合同和電子簽名的運用、發展是大勢所趨,從提升用戶體驗的角度考量,建議P2P網貸平臺着手考慮採購具有相關資質、得到司法機關及相關政府部門認可的電子簽名服務供應商提供的電子簽名服務,運用電子簽名技術,解決電子合同的真實性、可視性不足等問題,補足電子合同的證明效力。

口頭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口頭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呢?什麼樣的合同可以作出口頭合同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關於“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規定,人們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採用口頭形式訂立合同或協議。本文就口頭合同有無法律效力做簡單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口頭合同的有效適用情形

口頭形式的合同是指當事人以直接對話的方式或者以通訊設備如電話交談訂立合同。它廣泛應用於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與人們的衣食住行密切相關,如在自由市場買菜、在商店買衣服等。現代合同法之所以對合同形式實行不要式爲主的原則,其重要原因也正在於此。合同的口頭形式,無須當事人約定。凡當事人無約定或法律未規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採取口頭形式。

口頭合同不宜採用的情形

口頭合同屬於不要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以語言爲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達合同內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規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都可以採用口頭形式。口頭合同在即時清結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點是簡便易行,但其不足之處在於發生合同糾紛時難以取證,當事人孰對孰錯很難劃分。因此,《合同法》徵求意見稿原本規定,不動產轉讓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涉外合同、價款或者報酬10萬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時清結的以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法律規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鑑於我國東西部、城鄉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例如10萬元在深圳、上海的經濟往來中不屬於數額巨大、而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卻屬於數額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條修改了徵求意見稿的規定,改爲:“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因此不動產轉讓合同、涉外合同、價款或報酬在當事人認爲數額巨大、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都不宜採用口頭形式,否則發生合同糾紛時舉證困難。

口頭合同的效力認定

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爲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實,這個合同就成立並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