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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委託合同模板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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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委託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委託合同模板十篇

委託合同 篇1

甲方: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乙方: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規格型號及價格

品名

單價

規格

數量

總價

總額(大寫)

總額(小寫)

二、產品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___%,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三、交貨期限

乙方保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則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___%爲限度。

四、交貨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價款的__%即_______________元作爲定金,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2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自願協商,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市場開拓和貨源組織一事,達成如下內容: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貨源組織工作,併爲甲方進行市場開拓、宣傳推廣。

二、報酬 甲方按乙方貨源組織實際帶來的收益給予相應的報酬。報酬按月支付。 乙方貨源組織實際帶來的收益在_______元以下的部分,甲方按_______%向乙方付酬。_______元以上部分元以下的部分按_______%付酬。

三、保密事項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所獲得的客戶資料爲甲方商業祕密,乙方應當保密。並保證在委託關係解除後兩年內不得泄露和利用。

四、其他費用 甲方於每月初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作爲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所需的費用支出和保密酬金。

五、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反約定,除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外,還應支付違約金。 甲方逾期支付報酬的,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已收取費用的三倍的違約金。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委託合同 篇3

委託合同的終止後果

1、當事人任意解除委託合同的後果。委託合同的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隨時解除委託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託合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賠償損失。例如,正當委託人昏迷不醒,無法另行安排委託事務的處理,而委託事務的處理又正處於關鍵階段時,受託人終止合同,勢必會給委託人帶來損害,對此損害,受託人就應負責賠償。當然,如果當事人一方系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時,則可不負賠償責任。但在這種情況下,解除合同的當事人一方須負舉證責任,證明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的存在。關於解除委託合同的賠償責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中規定:“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2、因當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終止委託合同的後果。因委託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破產,致使委託合同終止將損害委託人利益時,在委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承受委託事務之前,受託人應繼續處理委託事務。

因受託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破產,致使委託合同終止的,受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因委託合同終止將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在委託人作出善後處理之前,受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

委託合同 篇4

存有大量可供借貸資金的人士往往不會事必躬親,在委託放貸具體事務中,必然委託可靠之人代爲辦理一切相關手續。既然可靠,則不需訂立複雜的合同檔案,但可製作一份簡單的委託代理合同檔案,既不嚴厲又能夠陳明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甲方: (身份證號: )

乙方: (身份證號: )

甲方因與上海GG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署了一份合作協議書,合作經常性地向第三方提供貸款並以利息收益,現特委託乙方擔任甲方的代理人以代理人自己的名義處理向第三方發放貸款、收取本息及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代理方式

1、合作協議書項下甲方對外提供的單筆借款將均以乙方名下的以下帳戶提供,第三方清償本息亦應直接劃入本帳戶:

開戶行:

賬號:

2、乙方嚴格按照本合同及法律規定處理代理事務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及發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委託代理權限

代爲與上海GG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擔保人進行與單筆借款相關的談判工作,代爲審覈第三方貸款資格,代爲審覈貸款條件,代爲簽署、辦理、留存、保管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擔保函及不動產權屬證書等相關法律檔案;代爲發放貸款,收取貸款本息。

三、乙方陳述、聲明、保證及承諾

1、上述帳戶中的資金均系甲方所有;上述賬轉出的用於合作事務的資金所產生的全部收益均屬甲方所有。

2、上述帳戶轉出的資金均用於合作協議書項下合作事務。

3、乙方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嚴格按照甲方的指令處理代理事務並嚴格按照合作協議書項下甲方權責處置代理事務。

4、乙方處理代理事務應及時向甲方進行彙報,彙報的內容至少應當包括:單筆借款的借款人、擔保人,借款金額及利率、借期,抵押財產的價值,相關合同文字,檔案的簽署、收取情況,本金出借情況,本息的收取情況以及合作向對方的重大變化等其他相關情況。

5、乙方不無故終止代理,否則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完成代理事務移交工作並完整移交代理事務相關的全部資料、檔案。

四、乙方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有關標準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5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須提前五個小時將貨運計劃通知乙方,並如實告知乙方貨物的名稱、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有關資料。

2、甲方須提供正確的收貨單位資料(名稱、地址、聯繫電話、聯繫人)。

3、甲方提供的貨物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註明貨物品名,須包裝合格。

4、甲方根據規定按約足額支付運輸費用。

5、託運貨時,應聲明貨物實際價值。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設施良好的運輸車輛和優質的服務。

2、根據甲方的運輸計劃優先落實,確保貨物在規定時間內運達甲方的目的地(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災害除外)。

3、乙方託運甲方貨物到達甲方目的地後,有義務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指定收貨人。

4、如有特殊原因延遲貨物到達期限,乙方須如實向甲方報知詳情,不得欺騙,隱瞞。

二、違約條款

甲方責任:

1、甲方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運費,如因甲方原因延誤支付運費,每日按運費金額的0.5%向乙方交付滯納金。

2、甲方如匿報貨物品名、數量、規格和性質從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責任:

1、甲方託運或收到的貨,經驗貨後如發現數量短缺及外包損壞、在裝卸或運輸途中造成破損而且是導致貨物損壞、丟失的,乙方須按甲方銷售額全額賠償(需在5個工作日完成)。

2、乙方在符合法律和法規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缺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負責任:

① 不可抗力;

②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 貨物合理損耗;

④ 包裝內在缺陷,造成貨物虧損;

⑤ 包裝體外表面完好而內在裝貨物毀損或滅失;

⑥ 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其他處理;

⑦ 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3、如乙方所運貨物無法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甲方收貨處,應提前告知收貨人,尋求諒解;如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貨物延期,每延誤一天,乙方應承擔逾時責任(每延遲一天扣1000元,以此類推)。

4、乙方工作人員不得無故向甲方客戶收取任何費用,如有發生,每次罰款500元。

5、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工作人員不得無故同甲方客戶爭吵,如有發生,每次罰款500 元。(在不威脅乙方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下)

6、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乙方應提供不低於一百平方米的倉庫卸放貨物。

7、由於貨物在倉庫內乙方保管不善原因,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8、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多報立方數、噸數否則罰款5000元(以貨物的實際體積計算)。

三、甲方知情權:

1、乙方應對甲方出發貨物的執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在甲方查詢物流資訊時,乙方不得對甲方或甲方客戶提供不真實的資訊,如果因爲乙方提供的資訊誤導甲方或甲方客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每次罰款20xx元。

2、乙方工作人員不得向甲方客戶提供和乙方工作無關的資訊。

3、甲方發運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啓運後乙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知甲方。

四、拒付條款:

如乙方未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甲方可拒付當票運費。

五、費用條款

1.計算方式:元/立方

2.以上價格包含送貨上門的,爲6立方以上價格,6立方以下另加送貨費100元。

3.每次運輸交易,乙方都將爲甲方全額保險。

4. 運費按雙方協定的長途運費(起點福建省晉江舒華公司,終點爲甲方指定的 省各地點),且需送貨上門,並保證貨物無損傷(甲方客戶收到的貨)

5、付款方式:乙方憑貨運單以及客戶籤回的發貨清單,於次月15日前同甲方對帳,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規運輸發票後、單據、對帳單到齊後30個工作日內付清所開發票貨款。

6、備註(1);乙方必須提供客戶籤回的發貨清單和裝箱清單,若無客戶簽單,甲方有權拒付運費。

7、備註(2):貨運時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間爲,由甲方地點發出,5立方以上72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5立方以下96

8、 乙方承諾不因雙方發生理賠、運費結算爭議而擅自拖延貨物時效或扣貨情況的出現。

9、價格如有變動,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15個工作日內這段期間有權依舊履行本合同。若甲方15日後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按照新的價格履行合同;如果有異議不能在15日的期限達成新的協議,本合同自動終止執行。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有異議,交甲方總部的

當地人民法院仲裁,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七、補充協議(見附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有效期暫定爲半 年,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責任排除

不可抗拒因素:

1、自然災害如地震、雪崩、斷路、洪水、意外火災等;

2、戰爭或軍事行動;

3、覈實驗或核爆炸;

特殊情況:

1、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路上延誤如塞車、封路;

2、由於甲方提供的收貨地址和聯繫電話有錯誤。

九: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章: 蓋章

委託合同 篇6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

甲方爲開拓業務,委託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產品進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協商,就委託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約定: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人身依附關係、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僱傭關係,甲方無須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第二條 委託代理事項

代理銷售甲方生產產品(產品範圍詳見附件一)。

第三條 委託代理區域

乙方只限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境內進行銷售甲方產品,不得在該區域外進行銷售,亦不得在該區域內銷售甲方之外的同類產品(產品範圍同上)。

第四條 銷售價格

乙方銷售上述產品的價格應當不低於甲方規定的價格(產品價格詳見附件一)。

第五條 委託費用

乙方爲了銷售所產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於房租、生活、公關等)已經包含在甲方應給付乙方的報酬內,甲方不再另行給付。

第六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只作銷售產品使用)複印件、授權委託書、產品說明書、產品合格證明;

2、提供產品購銷合同書範本(詳見附件二);

3、可以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產品購銷合同書、收款;

4、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

5、並指派專人負責產品購銷合同書的簽章;

6、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7、有權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區域內委託其他人代理銷售同一產品;

8、負責按時支付乙方報酬。

第八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複印件;

2、本合同簽署後10天內向甲方提交第一份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方案及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經甲方同意,在10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乙方應該每月29日前向甲方提交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方案、營銷實施計劃,確保甲方能及時掌握市場動向,調整經營思路,開發新產品;

4、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三),嚴格執行銷售價格,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5、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6、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7、應當以甲方提供的產品購銷合同書範本協助甲方與第三方訂立產品購銷合同書,否則甲方不予以認可,造成甲方所有的損失均由乙方全額賠償;

8、乙方應該謹慎代理委託事項,充分了解合同第三方(客戶)的市場信譽及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如果甲方在3個月內不能回收應收貨款,視爲乙方對該委託事項存在過錯,乙方應當賠償相同的應收貨款額及甲方因追索該賠償所產生的包括律師代理費在內的所有費用,甲方協助乙方向第三方追償上述貨款;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代收任何銷售款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代收客戶貨款,需在24小時內交付甲方;

10、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執行;

11、乙方應當爲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2、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3、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應當在2日內將甲方材料交還給甲方。

第九條 代理銷售報酬(包含委託費用)按以下方式計算

報酬=底價報酬+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報酬=底價產品購銷合同書總金額× %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產品購銷合同書總金額× %

第十條 代理銷售報酬結算方式

當甲方每次收到所籤產品購銷合同書貨款後20日內按已收貨款額× %,給付乙方。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第三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範圍內對第三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貨款、定金,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貨款、定金以及其它挪用行爲,視爲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代理權,乙方除退還私收款、挪用款外並承擔人民幣 萬元違約金;

3、乙方如不能按約履行第七條確定義務,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爲人民幣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損失人民幣 萬元。

第十二條

委託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有續簽意願應在期限屆滿後10日內重新簽訂委託銷售代理合同。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泰興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7

委託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姓名,其他資訊。

現委託上列受託人在委託人與________糾紛一案中,作爲委託人強制執行階段的代理人。上列受託人的代理權限爲特別授權:

1、代爲申請強制執行;

2、代爲承認、放棄、增加、變更執行請求;

3、代爲進行執行和解、調解;

4、代爲簽收法律文書;

5、代爲接收、領取執行標的物、財產。

委託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8

日期:20xx-8-10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經雙方協商,達成委託維修鑄件木模,協議如下:

1> 木模型號:包含260、480、560、650噸位、總四套(清單詳見附件—圖紙清單)。 2> 木模委託維修總價(含增值稅17%):¥23580元。

3> 木模維修費用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維修總價的30%作爲訂金,甲方在乙方送貨驗收合格、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給甲方後,90天內將餘下的70% 貨款以銀行承兌或銀行轉帳方式支付給乙方。

4> 木模配件明細:按乙方提供的圖紙製作。(清單詳見附件—圖紙清單)。

5> 售後:當鑄件首次鑄造出來,如有尺寸不符合圖紙要求的,乙方負責在三個工作日內免費返修,直至鑄件符合圖紙要求,乙方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包含鑄件報廢等損失。 6> 附件(圖紙清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清單中的圖號、名稱、數量是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數據所建立的,經詳細檢查覈對無誤後蓋章確認。

7> 木模交貨期:20xx-8-31

8> 本合同的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以上所提及的金額 均爲人民幣計價。

10>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爭議且協商不成,雙方均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 乙方:

簽署: 簽署: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委託合同 篇9

地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電話:

鑑於甲方的丈夫 因被***市***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犯有組織賣淫罪,案件將移送人民法院進行審理,甲方願意聘請乙方律師爲**擔任審查起訴階段和一審階段的辯護人。

爲此,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爲**提供審查起訴階段和一審階段刑事辯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律師擔任被告人**審查起訴階段、一審階段的辯護人。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律師擔任被告人**的刑事辯護人。

二、甲方應:1、真實、客觀、全面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爲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2. 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辯護費及辦案費。

三、 乙方律師接受委託後,除非由於律師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審查起訴階段和一審階段應當完成以下工作:

(1)查閱、瞭解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證據複印件和相關材料;

(2)會見被告人,瞭解其本人對指控的意見及對案情的敘述;

(3) 按時出庭,依法爲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本案的具體情況和複雜程度,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辯護費壹萬元和辦案費伍仟元,共計人民幣壹萬伍仟元(¥15000元)。

辯護費包括本協議第三條所列規定乙方應完成的工作的費用及向相關人員的有關諮詢費用。

辦案費是指乙方爲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交通、通訊、複印、打字等費用及乙方輔助人員的報酬。

五、辯護費及辦案費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給付,至遲不超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的三天,如甲方不按期全額付清上述費用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六、如果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協議,辯護費全額退還甲方;如果甲方無故終止,辯護費不予退還。

七、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且甲方已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了辯護費、辦案費後,乙方律師應及時向檢察院、一審法院提交辯護手續,並會見被告人**。

八、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及撤銷訴訟。)

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篇二:刑事案件辯護委託合同-一審階段(自首都律師)

刑事案件辯護委託合同 (一審階段)

編號: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北京市鼎知律師事務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129號金隅大廈1017 郵政編碼:100031電話:010—66416519傳真:010—66418608

鑑於, 因涉嫌 被檢察院指控,現案件已/或將移送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鑑於,甲方願意聘請乙方律師爲擔任一審辯護人。 爲此,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

甲方委託乙方律師擔任被告人一審階段的辯護人。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律師擔任第一審辯護人。

第二條 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真實、客觀、全面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爲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2、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辯護費及辦案費。

(二)乙

方的義務

乙方律師接受委託後,除非由於律師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法院第一審階段應當完成以下工作:

1、查閱、瞭解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證據複印件和相關材料;

2、會見被告人,瞭解其本人對指控的意見及對案情的敘述;

3、按時出庭,依法爲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辯護費及辦案費

根據本案具體情況和複雜程度,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辯護費元和辦案費元, 共計人民幣 元。

辯護費包括本協議第二條第(二)項所規定乙方應完成的工作的費用及向相關人員的有關諮詢費用。

辦案費是指乙方爲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交通、通訊、複印、打字等費用及乙方輔助人員的報酬。辦案費採用包乾方式。除非甲方同意,無論乙方的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第四條 支付時間

辯護費及辦案費應於本協議簽定之日給付,至遲不超過本協議簽定的次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時,可順延至法定節假日後的第一天)。

第五條 責任

如果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協議,辯護費全額退還甲方;如果甲方無故終止,辯護費不退還。

第六條 特殊規定

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且甲方已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了辯護費、辦案費後,乙方律師應及時向一審法院提交辯護手續,並會見被告人,委託的最終生效以被告人本人同意由乙方律師爲其擔任一審辯護人爲準。

如果被告人本人不同意乙方律師爲其擔任一審辯護人,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及一審法院,並協商部分退還辯護費及剩餘辦案費,雙方終止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一審終結止。(判決、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及撤銷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北京市鼎知律師事務所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委託合同 篇10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xxx處理事宜。現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雙方透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

2、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 )。同時,本協議也作爲收據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據。

3、 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複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由甲方承擔。(注:甲方已經交納)

4、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係,甲方委託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乙方不得再繼續代理甲方事務,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的 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託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係終止而終止。

7、 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並不爭議。

8、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拓展閱讀

除委託合同的注意事項

1、解除合同應該明示通知對方

當事人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應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該通知自到達對方當事人時生效。合同當事人的一方有數人的,該項意思表示應由其全體或向其全體作出。同時,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後不可撤銷。

2、委託合同解除的效力

在委託人或受託人一方爲數人的情況下,數人中的部分人解除合同,其解除的效力是否及於其他人?這應區分不同情況判斷:若委託事務依其性質是不可分割的,那麼部分人的解除對其他人也應有效。在委託事務可分割執行的場合,各當事人解除合同的行爲獨立地發生效力,其他當事人之間的委託關係繼續存在,不受影響。

3、委託合同的任意解除權

委託合同的任意解除權是否可由雙方當事人透過特別約定加以限制或者排除?雖無明文規定,通常從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角度

出發,對此應做肯定的回答。不 過當事人依據《合同法》第95條到第102條的規定解除合同的權利仍然存在。此外,若在委託事務的處理過程中發生當初未曾料到的情事變更,使得對任意解除 權的限制或排除條款顯失公平的,這樣的約定是可撤銷的。在委託事務已經處理完畢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再行使解除權。

4、委託合同解除不當的賠償責任

當事人一方在不利於另一方當事人的情形下終止委託合同時,應對因此而給雙方當事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解除委託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 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是指不可歸責於解除合同一方當事人的事由。即只要解除合同一方對合同的解除沒有過 錯,那麼他就不對對方當事人的損失負責,而無論合同的解除是否應歸咎於對方當事人或第三人或外在的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