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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買賣合同模板集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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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買賣合同模板集合8篇

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賣出、乙方買進後記機器。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爲 。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待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於乙方按第二條第2項規定的方式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乙方時,若發生故障、毀損或遺失,應由甲方負責,亦即免除乙方支付價金的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爲限。在此期間,若非因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規定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縱,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爲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使用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該機器總金額五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乙方。無論乙方是否使用,從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爲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規定的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爲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交付機器。此期限屆滿,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合同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所列之定金以及與定金等額的損失賠償。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爲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見證人: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出賣人): 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____________樓下的第____號車庫,(實測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庫僅作爲貯藏室或車庫使用。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庫出售價格爲人民幣 萬元整( 元)。乙方在___年 ___月___日首付 萬元( 元),餘款於 年 月 日結清。

三、甲方在___年 ___月___日前將上述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四、該車庫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戶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庫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___日

買賣合同 篇3

招標編號:合同號:

賣方: 呼和浩特鐵路局廢舊物資回收開發站買方:根據招標檔案、中標通知書、買方的投標檔案及相關保證和承諾,就第包號廢的採購和供應,買賣雙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條件簽署買賣合同並共同遵守。

1、 本合同數量爲廢 噸。單價爲 元/噸。合同總價爲人民幣

2.買方獲得中標通知書並繳足貨款後簽訂本合同,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協議書有效期爲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在有效期內買方必須將本合同協議書執行完畢,如逾期不執行給賣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買方賠償。

4.交貨方式:中標通知書指定的現場交貨。

5、運輸工具或車皮由買方自理,裝卸、運輸等費用由買方自理。

6、發貨時不得超過合同數量,如現場貨物數量不足由發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說明實發數量及原因並通知呼和浩特鐵路局物資管理處業管科。買方持發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及領發料籤認單到呼和浩特鐵路局物資管理處業管科簽字備案後,到回收站財務結清貨款。

7、買方在投標前應到發貨單位現場實地看貨,因此賣方不承諾任何貨物的質量保證。

8、買方購買的所有廢舊物資(包括廢鋼鐵、廢軸承等),不得反銷到鐵路任何使用單位,一經發現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9、買方不得轉讓提貨權,否則賣方有權終止合同。

10.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均以現行法律的規定作爲補充。

11.對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爲書面形式,且需經雙方代表簽字和加蓋公章,其構成合同檔案的一部分。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法院起訴。副本二份,業管科、財務各一份。

賣方全稱:買方全稱:

呼和浩特鐵路局廢物資回收開發發站。

(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地址:呼和浩特市錫林北路115號 地址:

郵編:010050 郵編:

開戶銀行名稱:工行鐵路支行開戶銀行名稱:

銀行帳號:0602XXXXXXXXXXX1銀行帳號:

聯繫人:聯繫人:

電話:0471-XXXXX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理人

簽字:

買賣合同 篇4

出口合同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

賣方:

地址:中國北京

電話:

傳真:

電傳:

買方:

地址:美國洛杉礬

電話:

傳真:

電傳: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上述(2)、(3)、(4)條合計)

(5)交貨條件:FOB/CFR/CIF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0)辦理。

(6)貨物生產標準:

(7)包裝:

(8)噴頭:

(9)裝運期限;

(10)裝運港口:

(11)目的港口:

(12)保險:

當交貨條件爲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當交貨條件爲CIF時,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險;附加險 ;

(13)支付條款:

13.1信用證(L/C)支付方式

買方應在裝運期前/合同生效後 日,在銀行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後 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託收(D/P或 D/A)支付

貨物發運後,賣方出具以買方爲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透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貨物發運後,賣方出具以買方爲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票付款期限爲 後 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 日)方式,透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經買方承兌後,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14)單證: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a)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擡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b)商業發票 份;

(c)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

(d)裝箱單一式 份;

(e)品質證明書;

(f)原產地證明書。

(15)裝運條件3

15.l在FO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 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受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隻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隻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後 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 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

15.2在 FOB,CFR和 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後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出裝船通知。裝部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包裝尺碼、發票金額、提單號碼、啓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註明危現號。

15.3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15.4賣方有權在 %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16)質量/數量不符和索賠條款

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後,一旦發現貨物之質量、數量或重量與合同規定的不符,買方可以憑藉雙方同意的檢驗組織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但是,應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負責的損失除外。有關質量不符的索賠應由買方在貨物到港後30天內提出;有關數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賠應在貨物到港後15天內提出。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後3O天內回覆買方。

(17)不可抗力

賣方對由於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乾旱、戰爭或其它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賣方應儘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並應在事件發生後幾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O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簡行或終止簡行的事宜。

(18)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它合同條款應繼續執行。

(19)特殊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 買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買賣合同 篇5

需求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簽訂買賣合同之前,應當考察銷售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如果對方是無獨立法人資格的掛靠單位,或單位產權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虛假單位,最好不要與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因需方建設標工程施工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爲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協商一致,就二三項料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廠家、數量、單價及金額:

詳見購物清單表:產品名稱;牌號;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

風險告知: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1、表中數量、金額爲暫定數量、金額,需方根據現場實際需要確定具體數量;在暫定數量範圍內,供方應保證供應,最終結算以實際發生數量、金額爲準。供方不得以暫定數量爲由,向需方提出任何結算或支付貨款要求。

2、表中單價均爲到貨到交貨地點的落地價,包括但不限於貨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保護費、稅金以及修復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費用。未列明的,均已包括在單價內,若貨物數量比較少,需方可到供方店面自提。

3、單價:按照金溫工程指揮部下發限價表爲依據,限價表中未規定的材料名稱、規格按照市場價格定價,必須有使用單位簽字的書面資料,作爲結算依據,市場價格波動很大時,經需方、供方雙方共同市場調查,重新下限價。

4、材料數量:根據需方需求,供方提供相應規格的材料數量。

5、結算總金額:金額暫定,以具體結算金額爲準。

第二條 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供方所供物品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滿足現場施工要求。

2、供方所供貨物必須按照國家、行業有關標準和規範生產,必須符合需方提出的'質量要求並滿足需方工程設計質量要求。

風險告知: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第三條 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按《合同法》和《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執行。

2、供方對其供應物品質量負責。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供方按國家規定包裝貨物,貨物不得散落,包裝物不回收。

2、貨物的包裝、標記和證件,須符合《產品質量法》規定的內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符合需方的合理要求。

3、由於貨物包裝不當或採取措施不充分致使貨物損壞或丟失時,供方應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所有權的轉移:標的物所有權自貨物運至需方工地指定地點交付時起由供方轉移至需方,貨物交付前得風險由供方負擔;產權的轉移不免除供方的產品質量責任。

第七條 交貨方式、地點、時間:

1、交貨方式:工地交貨,供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需方工地指定地點並承擔運輸、裝卸等貨物落地前的一切費用。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時間:分期分批交貨,具體交貨時間以需方通知爲準。供方根據需方工程的實際進度情況隨時做好貨物生產和供應的準備。每次需貨前,需方提前24小時以書面或電話、傳真方式通知供方,如計劃變更,需方應於變更計劃到貨時間前12小時通知供方。

4、需方指定收貨人爲二項目部: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四項目部: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1、汽車運輸,貨物的運輸、裝卸由供方負責,運輸、裝卸費用由供方承擔。

2、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供方承擔並由供方與承運人、承保人辦理理賠事宜。

3、供方應在貨物裝車前24小時之內將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型號、運輸工具名稱、車號及啓運日期通知需方。

4、供方在運輸、裝卸過程應採取合理、安全、環保的方式進行,如發生環境污染、交通事故等情形,與需方無關,供方應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第九條 結算及付款:

1、本合同無預付款。

2、貨到需方工地現場經驗收合格,按月計量結算,每月25日至次月24日爲一個結算週期,供方在每個結算週期結束後3日內將該結算週期供應的貨物經需方有權收料人簽收的數量彙總報需方審覈;雙方在結算當月的30日前按該結算週期內需方籤認的數量和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以確認書(或結算單)形式進行數量和金額的彙總覈實,在結算當月的月底前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供貨完畢後,雙方對歷次供貨和付款進行覈實彙總,辦理末次結算。

3、結算後,供方按結算金額向需方提供國家正規的稅務發票,每月15日前,例如:需方在上月驗工計價款到帳後以銀行轉帳或銀行承兌(六個月)匯票方式支付供方上月結算貨款金額的80%,另20%貨款爲質量保證金,待供方上期供應貨物驗收合格後30日內一次性無息支付。

4、以上所有款項,需方以銀行電匯或六個月銀行承兌匯票(供方貼息)的方式支付給供方。需方銀行的費用由需方承擔,供方銀行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在合同執行中因一方的過錯而給對方造成的額外銀行費用由失誤方承擔。

5、結算方式:乙方分別跟甲方下屬二、三、四、五項目部結算,發票分別開給四個項目部。

第十條 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目前擔保法中的擔保、抵押中的不動產和特定動產的抵押採用的是登記要件主義,也就是需經過登記之後擔保、抵押才生效,纔在債務的履行中享有優先受償權,所以當事人在簽訂完本合同之後應當進行擔保、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雙方另籤補充合同;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仍執行本合同。

2、除法定或本合同約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解除本合同。

3、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3.1、供方供應貨物的質量不符合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經需方提出後,仍達不到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的;

3.2供方供應貨物的規格、等級、數量、生產廠家不符合要求的,經需方提出後,供方供應的貨物仍不能滿足需方通知要求的;

3.3供方送貨時間嚴重滯後(超過需方通知要求的到貨時間48小時)或者送貨時間經常滯後(一個結算週期內,滯後次數達到3次)的。

3.4需方工程因設計變更、取消或減少了單位工程、單項工程,導致合同約定貨物不需要或數量減少,需方可就不需要或減少的貨物部分解除合同。

4、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終止。(1)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2)合同解除;(3)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1、因需方通知錯誤或無理由拒絕接受供方貨物,造成供方已經運至需方工地指點地點的貨物與需方需要的貨物不符的,需方承擔供方因該次貨物供應而支付的運輸費用。

1.2、需方不按合同約定付款的,在供方催告後,仍不按時付款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支付貨款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供方有權停止供貨。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1、供方供應貨物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供方應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同時需方有權拒收貨物或要求供方重新供應符合要求的貨物;如供方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貨物已卸至需方工地現場,供方應自行保管並在48小時內自費將貨物清理出需方工地現場,當供方不按時清理時,需方有權處理並由供方承擔因此而支出的清理等費用,供方不得向需方要求支付該批次貨物貨款。

2.2、因供方貨物質量不合格造成需方工程出現事故或達不到國家質量標準的,供方應承擔需方修復、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並賠償由此造成的需方及第三方的人身損害賠償和經濟損失。

2.3、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後如不能按時按量供應貨物,應按未及時送達貨物價值的5%向需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並與需方協商具體供應時間;如欠供數量達到當批次需方需求數量的20%及以上或需方的計劃施工部位特殊不容更改供應時間,需方有權另選廠家供應,供方應承擔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增加的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是因執行合同或與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爭執,雙方以友好協商的原則妥善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在約定管轄時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貳份,需方肆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簽訂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標的物有損毀如在交付前,則爲賣方承擔責任,標的物有損毀如在交付之後,則爲買方承擔責任,如果因爲買方的原因導致標的物不能如期交付,則由買方在違反約定的日子起,承擔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

2、賣方在交給承運人的在途標的物,除非當事人另外有約定以外,毀壞、滅失的風險從合同成立開始以後起由買方承擔責任。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標的物依然要運輸,當賣方交給第一承運人後,標的物的風險則由買方承擔;

3、如果賣方將標的物交付至規定地點,買方沒有按照規定收取標的物,如在這段時間內標的物發生損壞,則由買方承擔責任;如果賣方沒有出示關於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不會影響到標的物的風險轉移;如果因爲標的物的質量不合格,導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方可以不接受標的物,或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買方不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的風險則由賣方承擔。

買賣合同 篇6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

二、質量檢驗:以國家0#柴油質量檢驗標準爲準。

三、數量驗收:以甲方的實際供貨數量爲準,每車損耗60公斤以內屬於合理範圍。

四、配送地點:甲方配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到費用負擔:汽車運輸,運費由甲方負擔。

六、結算方式:甲方配送第二車貨時,乙方給甲方結算第一車貨款。如果甲方在配送完貨後12日內,乙方未再要求甲方送貨,乙方必須在當日內給甲方支付剩餘的貨款。

七、違約負責:違約方按合同總金額每日百分之五賠償守約方。

八、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因爲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合同簽訂地點法院仲裁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7

供方:

需方:

一、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運費及金額

二、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按GB175-20xx執行。

三、 數量評定:

①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標準;

②散裝水泥以供方過磅爲準。

四、 提貨地點、方式及費用承擔:按需方指定地址送貨,如送貨地址變更則另行定價(以供需雙方簽字確認的運費單爲準),運費由需方承擔。

五、 結算方式及期限:

□預付貨款,先付款後發貨,發貨數量以實際付款爲準。

□以自然月爲結算週期,每月 日爲結算截止日,結算當月實際買賣數量及金額,結算後3日內支付價款。

□預付 的合同價款,發貨後支付 的合同價款,確認收貨後3日內,付清全部款項。

供方自收到預付款後開始發貨。

六、 違約責任

1、需方逾期付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合同金額的 %向供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供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2、如供方以書面形式確認拒絕供貨,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違約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自願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八、合同的變更: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由雙方以書面形式共同確認,變更權限與合同主體一致;

對價款調整時,可以使用"水泥調價函"方式,在調價起始日前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若以傳真確認者,事後應補辦正式簽字蓋章手續,在其中一方未確認但已到調價起始日,供方有權暫不予發貨。

九、其他條款:

1、關於貨物簽收:合同簽訂後交貨前,需方向供方提供代表需方簽收貨物的人員的書面授權書(加蓋需方公司公章),內容包括簽收人員的姓名、身份證明、聯繫電話等;由簽收人員代表需方履行正常簽收手續;若需方簽收人員變更,需方應以同樣程序書面通知供方,並得到供方知會的確認,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由需方承擔。

2、關於發票: 若需方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提供如下材料:稅號、賬號、單位全稱、地址、公司電話、開戶行。

3、需方指定現場管理人員 (電話: )負責收料,計劃提前一天報。

十、其他約定事項: 。

十一、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供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需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買賣合同 篇8

出賣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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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_________部分停車場地買賣一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擁有合法權益的_________部分停車場地,上述停車場地出售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具體方位見合同附件。乙方購買上述停車場地僅能作長途汽車上下客、停放車輛,售賣車票之用。

第二條 上述停車場地售價爲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總售價爲_________元人民幣(上述成交價款不包含應向政府交納的各種稅費。)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即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元給甲方。

2、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個月內,乙方需向甲方提交落實上述款項的銀行資信證明及甲方認可之付款計劃(該認可之付款計劃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3、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所稱之付款計劃基本內容爲: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_________個月內付總售價的_________%(含定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付總售價的_________%,交付使用時會總售價的_________%。該計劃一經乙方作出、甲方認可,即產生法律效力,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第四條 甲方願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所指定之停車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自甲方將該停車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時起,乙方對該停車場地享有50年使用權。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中國法律有關規定各自交納自己應納的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之約定履行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已交定金甲方不予退還,且甲方有權將停車場地轉售他人,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如甲方反悔將停車場地售於乙方,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2、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所指之付款計劃經甲方認可生效後,乙方如未能按計劃付款,則視爲乙方違約,按付款計劃裏所規定的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必須按期將停車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願按乙方已付款項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金。

第七條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如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應提交中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據中國法律解決雙方之爭議。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及甲方收到乙方_________元定金後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件:乙方所購口岸廣場停車場地位置平面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