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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委託合同範文集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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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委託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委託合同範文集錦9篇

委託合同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爲準,暫定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爲100元/天,由甲方支付。

2、本次運輸貨物噸金額總計爲()

第三條:其它

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2

甲方:中央儲備糧____直屬庫

乙方: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爲了維護正常的夏糧收購市場秩序,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甲方委託乙方代收購_______年劃片鄉鎮新產小麥具體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收購地點、數量:

收購地點:___________。收購數量:______鄉、______鎮片區新產的小麥,以實際收購數量爲準。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收購______年新產小麥,甲方支付乙方代購費用0.03元/公斤。

三、代購費用須在收購開始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萬元,收購結束前按實際收購數量結清下欠手續費。

三、乙方必須確保甲方委託收購的小麥數量真實,質量良好,甲方委託乙方代收購小麥的價格,以當地國有糧食收儲企業掛牌收購價格即政府公佈的市場參考價格爲準。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收購小麥所需收購資金貸款,由甲方提供,按具體收購地點,根據收購量提前一星期劃撥到乙方所在地農發行帳戶,作爲專項代收購資金由乙方使用。

五、乙方給甲方代收的小麥品質必須達到三等以上標準,甲方派員監督化驗全過程,出庫時在乙方代購點檢斤驗質,(調撥化驗單和發貨明細表必須由雙方人員簽字)。

六、根據收購進度和乙方安排的調出計劃,拉運車輛由甲方自行解決,包裝、裝車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在收購期間,由乙方負責收購期間各環節的安全生產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在拉運期間甲方應嚴格按規程操作,糧食出庫後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根據需要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首先應透過協商友好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依據《合同法》有關條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有效期限: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加工承攬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雙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甲方以本合同爲基準,把委託加工單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一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起生效,至 結束。

第二條、交貨期和加工費用

1、甲方以下《委託訂單》的方式,確定委託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2、加工費用: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爲準。

第三條、合同內容

1、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合同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2、交貨期、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產品報價單: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4、甲、乙雙方的委託訂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和要求向甲方供貨。

第四條、加工項目具體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的產品爲按雙方確定的委託訂單的要求進行交貨。

2、甲方負責加工產品的材料、產品生產工藝要求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和材料,提供委託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監督乙方工作人員作業進程、質量抽檢以及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

3、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加工前驗收,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爲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4、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爲加工。

5、乙方所承攬加工的產品,該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資訊、商業資訊、財務資訊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以後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6、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加工生產,遵守甲方的制度和要求,服從甲方指定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嚴禁攜帶任何檔案或物料出廠。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交付加工好的成品,提前留出一定的檢驗或返工期限,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乙方應無條件返工或重做。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爲:,超標的部分由乙方負責按原價賠償。

3、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爲:質保期內由乙方負責維修或者承擔相應的維修費用。

4、由於乙方加工生產原因造成產品返工或重做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耽誤甲方出廠日期的,按照每天

5、若產品不達標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乙方提出材料異議、甲方堅持使用的除外),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工等費用。

第六條、 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的委託加工價格,以雙方簽字確認的《產品報價單》爲準。

2、付款方式: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3、預留報價單總額的5%爲質保金,無質量問題的質保期滿後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完全遵守,違約者應按照本合同或委託加工訂單約定的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違約處罰:違約方應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3、乙方違反本合同關於保密條款(如第四條第4、5項)的約定的,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10 萬元。

第八條、其他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資質證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等相關資料,在合同期內上述證件除身份證原件外應暫時由甲方保管。

2、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與甲方無關,全部由乙方獨自承擔。

3、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以及委託加工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手印)

日期: 日期:

委託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則,就甲方投資開發的 項目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之事宜訂立如下約定,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期限、委託標的物及委託銷售價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託標的物:總計約 平方米,具體數據以實際可售面積爲準。

委託銷售價:

二、甲方基本義務

1、負責提供本項目合法銷售的相關檔案資料,即國家規定的商品房合法銷售的五證一照,並向乙方出具項目銷售授權書;

2、全力支援乙方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情況指定專人爲購買人辦理好財務收款、合同簽章、銀行按揭貸款及產權等相關事宜;

3、委託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委託其它機構或個人從事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工作;

4、負責承擔銷售推廣過程中所需的相關費用,如:宣傳品製作,媒體廣告、售樓處佈置、展銷會、促銷禮品及活動等相關費用;

5、按照合同條款,根據銷售業績定期及時與乙方結算併發放銷售佣金與溢價部份分成;

6、爲有利於本項目的順利銷售,積極有效的開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義務

1、負責銷售團隊的組建、培訓與管理,確保項目銷售推廣正常高效地進行;

2、制訂本項目可行性銷售策劃方案,積極開展銷售推廣工作;

3、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義與購買人簽定本項目的《訂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甲方爲購買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相關手續;

4、乙方應嚴格甲方所確定的委託銷售價格(即基價),未經甲方准許,不得擅自給購買人低於委託銷售價格出售,特殊情況,乙方應經甲方同意後辦理;

5、承擔在本項目銷售人員的工資提成、水電、通訊等一切相關費用;

6、承擔浙江,上海等區域的推廣費用及考察團的招待差旅費用。

四、雙方共同義務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條款,恪守信用,雙方的義務不僅體現在合同訂立之時,而是貫穿整個合同的始終。

五、合作模式

1、營銷策劃費:乙方制訂可行的營銷策劃方案,策劃費人民幣 拾萬元整,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支付 萬元,策劃方案提交後三日內支付 萬元;

2、銷售佣金:根據銷售業績,乙方享有甲方委託銷售價銷售額的 %作爲佣金報酬;

3、溢價分成:委託銷售期間,透過乙方傾力推廣,超出甲方所確定的委託銷售價的銷售額部份爲溢價收益,溢價收益部份甲乙雙方平等分成,即甲方享有溢價部份的50%收益,乙方享有溢價部份的50%收益(稅費雙方各自承擔)。

六、結算方式

1、佣金計提:次月5日前結算一次;

2、甲方在結算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乙方應得佣金之款項;

七、其它約定

1、在本項目範圍內,購房人簽訂的認購書如遇購房者違約而放棄預付款或定金的,則由、乙雙方按各得50%分成,經雙方認可後,甲方須在購房者違約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此項分成款項;

2、如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違約,則購房人所付的所有房款(包括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須向乙方結算並支付應得銷售佣金;

3、項目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的,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銷售佣金和溢價分成部份款項;

4、委託銷售執行代理期間,不論透過何種銷售方式完成的銷售額均爲乙方銷售業績,乙方享有本合同其它條款約定的相關權益。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確保本項目正常運營的基礎上,充分協商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發生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討論協商,達成本《委託生產協議書》,內容如下:

一、此協議簽字即生效,雙方的合作以本《協議書》所定內容執行。

二、安徽XX公司(以下簡稱委託方),委託承德XX公司(以下簡稱受託方)生產鐵構件產品,受託方的資質和商標由雙方共享有,產品的質量和驗收標準嚴格按照XX公司________年第一批協議庫存物資招標,招標編號:-B01,包號:包5-鐵構件的招標檔案的全部內容爲標準,交貨地點按XX公司合同指定地點,地面交貨(內含運費、裝卸費、看查費、圖紙費、業務等一切費用)所有費用由受託方承擔。

受託方願意以單件4950.00元噸,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壹拾叄萬伍仟零陸拾伍元柒角整(135065.70元),承接委託方中標XX公司________年第一批協議庫存物資,招標編號:-B01,包號:包5-鐵構件中:承德XX場縣27.286噸中標件,嚴格按照合同和技術約定提供相應產品及服務,並承諾除了在商務偏差表中明示的偏差外,滿足檔案要求的交貨期。因延誤工期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受託方負全責。

三、加工金具按客戶提出的技術書爲標準(附技術規範書),所委託生產的產品因質量出現任何問題,由受託單位負全責。本協議簽署後,按照技術規範書的要求規定期限交付用戶,驗收合格後,受託方憑物資到貨並簽字蓋章後的e系統物資清單(物資到驗貨收單,物資到貨款支付確認單,入庫單,出庫單)交給XX公司爲準。

四、受託方需開17%增值稅專用發票。委託方當收到XX公司款項____日內匯款於受託單位。

五、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協議,與本協議同等有效。

六、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共同遵守,若有異議且協商不成功,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6

委託人(拆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拆遷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下稱甲方)就其一期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拆遷事宜,與受委託人(下稱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一期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及其乙方辦理。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後,應當按照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准的拆遷方案和拆遷計劃完成拆遷工作。

二、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完成拆遷調查工作,查明建設用地範圍內的被拆遷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還應當協助甲方制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併爲甲方制定的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提供諮詢意見。

三、該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拆遷許可證由甲方申領。乙方在甲方取得拆遷許可證後即派工作人員在甲方指定的辦公場所開始拆遷工作。

乙方的工作範圍包括:

1.向被拆遷人送達有關拆遷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將拆遷事宜告知被拆遷人;

2.與被拆遷人洽商有關安置和補償事宜;

3.向被拆遷人宣傳解釋拆遷法律規定和政策,並執行這些法律規定和政策;

4.經與被拆遷人協商達成拆遷協議的,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協議書,包括拆遷安置和補償協議書,並安排被拆遷人在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准的週轉房內過渡;

5.向被拆遷人發放拆遷補償款及拆遷補助費等;

6.被拆遷人要求產權調換的,應當負責要求被拆遷人繳納產權調換差價款及其他費用;

7.拆除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

8.安排有關工程人員將清除拆遷範圍內的渣土及其他廢物;

9.其他由甲方委託的工作。

四、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拆遷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在雙方訂立本協議書之日起三日內付_______元,餘款在拆遷範圍內的廢物及其附屬物拆除完畢後,經雙方驗收後四日內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應當爲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在拆遷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工作人員的午餐及其他費用。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對雙方發生拘束力。

本合同由甲方報請房管局簽證。

七、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該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房地產公司

乙方:________建設拆遷事務所拆遷委託合同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約定,由乙方處理甲方房屋拆遷事宜。爲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處理甲方因建設需要之拆遷事宜,包括對被拆遷戶的補償,安置等一切與拆遷相關的事項。

第二條 費用及其支付(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

(1)包乾性支付乙方拆遷工作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在乙方完成拆遷工作的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拆遷費用_________%;乙方完成拆遷工作的_________%時,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拆遷費用_________%,全部完成後_________(時間)內,向乙方支付全部拆遷費用。

(2)按拆遷面積計算: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在乙方完成拆遷工作的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拆遷費用_________%;乙方完成拆遷工作的_________%時,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拆遷費用_________%;全部完成後_________(時間)內,向乙方支付全部拆遷費用。

(3)其它方式:_________。

乙方在處理委託事務時,其它費用及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第三條 報告情況

拆遷過程中之一切情況,乙方應在每(日,星期,半個月,一個月)向甲方作出書面報告。在拆遷工作整體完成後,應向甲方作出詳細說明的書面報告(包括拆遷的具體費用及支出情況等一切相關之情況)。

第四條 報酬及支付(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

(1)乙方在妥善完成委託處理的所有事務後,甲方應於其完成後_________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報酬人民幣_________元。因自然原因,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本合同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在給付了乙方第二項實際發生的費用後,不再支付本項報酬。

(2)甲方按乙方的工作進度,在乙方完成拆遷工作的_________%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報酬_________%;乙方完成拆遷工作的_________%時,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報酬_________%;完成全部工作後_________(時間)

委託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託標的標的物:位於xxxx,面積|:xxx平米

第二條委託權限

1、委託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爲,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爲人自行負擔。

2、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於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爲委託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3、委託期限爲xx年,即20xx年xx月xx日起,止於20xx年xx月xx日

4、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爲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鑑於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並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爲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透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文字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xxxx份,協議雙方各持x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 乙方(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委託合同 篇8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委託人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 投 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份。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於: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各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託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透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續時間。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七條規定監理人應當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合同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當爲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當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當認真、勤奮地工作,爲委託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當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當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爲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託監理人承擔,則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明確委託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爲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繫。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託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並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託人應當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託人應當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佔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託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託人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環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

(7)徵得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當在24小時內向委託人做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覈和籤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複覈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章確認,委託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監理人有權及時向委託人獲取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如:工程量洽商變更、材料採購及工程撥付款等重要資訊、資料,委託人應當給予支援。

(12)所有工程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應當透過監理人的審覈和籤認。

(13)工程竣工時,如委託人未按規定支付監理報酬的90%,監理人可不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及移交竣工檔案。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託人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託人批准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當儘快通知委託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委託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應當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託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當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託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託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託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 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託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當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託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委託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託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託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委託人應當將影響監理的重要資訊、資料等及時通知並提供給監理人。

第三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承擔費用爲監理人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應不低於委託監理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二條 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並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三條 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託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四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託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託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後14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後42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監理人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爲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八條 當委託人認爲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託人發出通知後21日內沒有收到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日內發出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四十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當向監理人按合同專用條件利息(不低於同期銀行利息)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二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三條 如果委託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四條 委託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複試,其費用支出經委託人同意的,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五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託人申明的祕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四十九條 監理人對於由其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權爲本工程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到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施及剩餘物品移交委託人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監理人的協調工作和報酬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在日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十二條 委託人的常駐代表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託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當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並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當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爲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四條 保修期間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此報酬應當參照北京市工程建設監理費收費標準確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辦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滯納金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雙方同意用支付報酬,按匯率計付。

第四十六條 獎勵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五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雙方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京市建設委員會二○○五年八月修訂

委託合同 篇9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託加工項目

1、委託加工產品:潤滑油

2、數量:以甲方下單爲準、

3、單價:元人民幣,(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4、交貨期限:按乙方接單日起天至天內交貨。具體時間以訂單爲準。

二、委託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乙方應在年月_____日將原材料樣品交由甲方檢驗,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爲。

2、甲方提供外包裝、商標、吊牌、防僞標識。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進行加工,於年月日製作出樣品,經甲方確認後封樣,該樣品由甲方儲存。

2、技術標準按照《企業質量問題細則》(見附件)及國家標準。(如企業質量細則標準中有低於國家標準或者與國家標準不符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範圍及期限

1、質量的確認;

2、規格的確認;

3、嚴格標徽工藝的確認;

4、加工工藝的確認;

5、其他質量問題的確認;

6、乙方負責該批委託加工產品銷售期內的質量問題;

7、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質量責任需支付保證金

8、甲方允許乙方製作誤差率爲千分之二。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樣品技術資料;

2、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樣品、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嚴格按照樣品驗收(按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並派業務員跟單,其食宿由乙方負責。

七、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運包裝;

2、於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交貨。

3、運輸方式爲_________;運費由_________負擔。

八、交付金額及銷售期限

1、第一次交貨根據質量標準,經倉庫及跟單員驗收確認後,交付總貨款的_________%;

2、在銷售期內無其他違反合同條款情形的支付餘款的_________%;

3、銷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

1、在乙方交貨後,由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乙方銀行帳戶爲:

銀行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的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重作、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乙方若製造假冒產品,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甲方有權通知相關監督檢查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4、乙方若違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相關資料,並視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及技術指標,如果未達到要求而導致退貨,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貨金額的_________%違約金;

7、乙方無權銷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產品,如乙方私自銷售本合同簽訂的加工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該批產品總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8、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繫,乙方若有此行爲,甲方有權終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法律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其它事項

企業質量問題細則爲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