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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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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裏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爲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個人與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

個人與個人擔保借款合同範本

  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年借字第 號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方):

丙方(擔保方):

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原則,經過各方協商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供合同各方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借款金額、期限、用途

第1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

(小寫)¥ 。

第2條、 借款期限

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 月(天),自年 月 日起

至年 月 日止。

2) 其他約定期限:

3) 實際交付借款日與本合同期限起始日若不一致的,從實際交付借款日起計

算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據和收據以及銀行的轉帳憑證均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3條、 甲方指定借款轉入賬號:

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轉出乙方帳戶當日即爲交付借款日,以銀行的轉賬憑證爲準。轉賬憑證、借據和收據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將借款挪作他用,否則,視爲甲方違約。

第二章、 利率、罰息

第5條、

第6條、

第7條、 本借款採用約定的固定利率方式,在借款期內約定的利率保持不變; 各方約定借款固定利率爲:月(日)利率 。 甲方不能按期結息支付利息和歸還本金的,則逾期每日支付罰息爲到期

應結算支付利息加上借款本金總額的日千分之一收取,以實際天數計算;

若逾期還款的本金及利息逾期到下一個還款日的,仍未還或者未全部還清的,則逾期利息將計算在新的到期還款本金和利息中,和原有的逾期未還或未全部還清的本金和利息計和在一起,按照該條約定,重新計算新的逾期還款利息,以此類推,直至全部還清其應還到期借款的本金及利息爲止;且本條逾期利息約定與本合同的借款利率同時適用,分段計算。

第三章、

第8條、 借款的支付 借款的支付

8.1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且甲方辦妥借款手續、擔保手續和乙方要求的其他 手續後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借款金額。

8.2 借款支付乙方根據實際可以透過轉賬或者現金的方式交付給甲方。

轉賬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 還款

第9條、 還款

9.1 乙方指定甲方還款帳戶爲:

9.2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期日前足額還清到期款項。

9.3 該帳戶若發生掛失、凍結、失效或超過有效期等帳戶異常現象,乙方應當在還款期日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書面告知新的還款帳戶,告知後,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新的帳戶支付到期款;新的帳戶未生效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現金;

若未書面告知,則甲方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到期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10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歸還的期日和數額爲: 按照附則還款計劃書

約定的期日、數額償還 。

第11條、 若結息日和借款到期日爲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在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

前最後一個銀行工作日還款的,或在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後第一個銀行工作

日還款的,均按本合同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不視爲逾期和提前還款。

在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後第一個銀行工作日後仍未歸還到期借款的,視爲逾期還款,則按照本合同第7條的約定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

第12條、 甲方提前還清全部借款,解除合同的,則除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借

款的實際天數計收利息外,還應承擔提前還款的天數和提前還款的總額的10%賠償乙方損失。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13條、 甲方應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甲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均視爲甲方違約,除應承擔本合同的其他約定之外,甲方還應按照本合同借款總金額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則甲方還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實際損失。

第14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資訊、虛構項目、隱瞞、虛構或僞造項目檔案和

身份證明的以及財務狀況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借款總金額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則甲方還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實際損失。

構成犯罪的,則甲方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第15條、 因甲方的違約,而使乙方受到行政處罰的,則甲方同意賠償乙方因

該行政處罰而受到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部分

第一章、 展期

第16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需要展期 ,甲方應在借款到期日三十日前向乙方

提出書面申請,經過乙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乙方未書面同意或者未答覆,則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足額還款。

第二章、 陳述和保證

第17條、 甲方在簽訂及履行本合同時,做出如下陳述和保證:

17.1 甲方完全瞭解和充分理解本合同,是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並保證充分履行本合同的約定。

17.2 甲方保證其誠實守信,無任何虛假陳

述。

17.3 甲方保證其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17.4 甲方保證其借款用途項目的真實、合法、有效,並充分享有該項目的所有權、收益權、經營管理權。

17.5 甲方保證不得以該借款資金從事任

何違法活動,否則與乙方無任何關係。

17.6 甲方保證不得以任何第三人發生糾

紛爲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17.7 甲方保證隨時根據乙方的要求,無條件配合乙方或乙方委託的人員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和甲方資信進行覈查;

必要時合同各方可以單獨決定委派相關人員進駐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拒絕,委派期間委派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承擔,工資不低於甲方或擔保方中層管理人員的工資水平或工資爲每月 10000元。

17.8 甲方拒絕乙方覈查,則乙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提前

償還借款和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以及賠償損失。

17.9 甲方保證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的有關人員的資訊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用途、還款方式、還款能力、還款來源、擔保意願、擔保能力以及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等借款資訊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17.10 甲方必須保證本合同的借款資金及帳戶的完全獨立性,不得與任何第三

人有關聯。

17.11 甲方保證本合同簽署後,經過乙方覈實後,甲方不符合乙方借款條件而

拒絕借款的,甲方無任何異議。

17.12 甲方提供財產抵押的,則不得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再質押或轉讓給第

三人。

17.13 甲方提供的抵押財產中,在抵押期間獲悉拆遷資訊的,應立即將拆遷信

息書面通知並詳細告知乙方(丙方)。

第18條、 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作如下保證和陳述:

18.1 乙方保證在履行合同中不得透露甲方的任何個人資訊,但法律、法規有

規定的除外。

18.2

乙方保證在甲方的條件不符合乙方要求後,不予借款的,及時通知甲方。

第三章、

第19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權利和義務

19.1 19.2

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使用該款項。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日、數額和方式及時清償借

款本金及利息。

19.3 在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的任何重大改變,包括轉股、改組、合併、

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經營範圍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情形的,應至少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的書面同意,落實借款清償責任並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或提前全部清償借款。

19.4 在借款期內發生本合同的債務履行有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訴

訟、仲裁、刑事追究、行政處罰、停業、歇業、解散、被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在前述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9.5 在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

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9.6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一切材料、檔案、身份證明以及陳

述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的。

19.7 未經過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轉移或者變相轉移本合同

項下的債務責任。

19.8 其他約定:

第20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0.1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審查甲方的實際借款條件符合後,按期足額

的向甲方支付借款。

20.2

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檔案,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

料、檔案及資訊保密。

20.3

其他約定:

第四章、 保密

第21條、 甲、乙雙方均負有對本合同的全部內容保密的義務。

第五章、 合同的擔保

第22條、 丙方自願爲甲方提供連帶擔保責任;保證期限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

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23條、 丙方自願與甲方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還款責任,保證按照本合同

的約定按時足額履行還款責任;

第24條、 丙方的擔保保證範圍爲:

本合同約定的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全部費用。

第25條、 甲方未按照合同或還款計劃書的約定如期歸還借款本金、利息的,則在

乙方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無條件承擔擔保責任,代爲清償全部款項。

第26條、 丙方不履行擔保義務的,則乙方有權直接扣押、變現丙方名下的任何財

產,直至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全部履行完畢爲止;

第27條、 其他約定:

第28條、 丙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房產等固定資產進行擔保的,則具體房產擔保約

定詳見第六章抵押約定。

第29條、 丙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動產進行質押擔保的,則質押擔保約定詳見第七

章的抵押約定。

第六章、 抵押

第30條、 爲確保本合同能夠全部履行,甲方(丙方)願意以有權處分,無爭議且不

在拆遷範圍內的房地產向乙方(丙方)作抵押。乙方(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第31條、 抵押房地產狀況如下:

合同各方確認本合同抵押房地產以房屋所有權登記爲準,此次抵押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共 平方米。雙方確認抵押房地產價值,總計爲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32條、 本次房地產抵押所擔保的範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及利息、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33條、 甲方(丙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丙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佔用範圍

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丙方)。

第34條、 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35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方)雙方應當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證明

檔案,到相應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房產的登記手續。

本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係終止時,甲、乙(丙方)雙方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的登記手續。

第36條、 已抵押房地產由甲方(丙方)佔用與管理,甲方(丙方)負有保證抵押

房地產的維護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丙方)的檢查監督。

第37條、 所抵押房地產,因自然損耗或甲方(丙方)的行爲足以使抵押房地產價

值明顯減少時,乙方(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爲並恢復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丙方)

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第38條、 甲方(丙方)轉讓抵押的房地產,應通知乙方(丙方),並告知受讓人

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甲方丙方)未通知乙方(丙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爲無效。

第39條、 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丙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

(丙方),並由雙方協商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向乙方(丙方)提前清償債務,不足部分仍由債務人和擔保人連帶清償。

第40條、 抵押期間,甲方發生分立、合併、更名、由變更的機構承擔或享有本合

同其權利和義務。甲方依法宣告破產的,其破產前設定抵押的房地產乙方(丙方)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41條、 處分抵押房地產如爲國有劃拔土地,應先繳納土地出讓金,其餘部分乙

方(丙方)具有優先受償權。

第42條、 甲方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或者代

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抵押合同。

第43條、 甲方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乙方

(丙方)可以與甲方協議以抵押房產折價或者乙方(丙方)也有權單方面的拍賣、變賣該抵押房產,同時有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權;不足的部分,仍有權向甲方或其擔保人追償;

第七章、 質押

第44條、 爲確保本合同能夠全部履行,甲方(丙方)願意以有權處分動產予以向

乙方(丙方)質押。乙方(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質押物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不動產進行質押;

第45條、 動產質押的狀況如下:

第46條、 本次動產質押所擔保的範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的金額及利息、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和實現質權的一切費用。

第47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丙方)應將動產交付給乙方(丙方)保管,保管

期間所產生的管理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第48條、 在動產質押期間,若因爲客觀原因,致使動產價值減少的,則乙方(丙

方)有權要求甲方(丙方)再提供相應的擔保或者要求甲方提前償還借款;

第49條、 在甲方無法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的,則乙方(丙方)有權單方面委託相應

的中介機構將該動產予以拍賣抵銷借款,不足部分,乙方(丙方)仍有權向甲方或其擔保人追償;

第50條、 甲方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時,其動產的合法繼承人應當

繼續履行質押合同。

第51條、 其他約定: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52條、 本合同經過三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叄 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擔保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3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經過三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第54條、 合同的解除:

53.1 甲方連續逾期還款十五日,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53.2 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現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可以根據自己主觀的

判斷,隨時提前解除合同;

因上述原因之一的致使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則甲方除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借款和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和逾期利息外,還應承擔本合同借款總額的30%違約金和賠償乙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和擔保權的全部費用。

解除合同通知書書面送達給甲方即生效。

第55條、 甲方提前償還或借款到期日全部還清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和利

息,本合同效力自行終止。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56條、 公證

乙方有權要求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57條、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章、 其他

第58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9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章、 附則

第60條、 本合同下的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5

每月按照公曆的實際天數計算,每年按照365天計算

第61條、 計算公式爲:利息=本金總額Ⅹ實際天數Ⅹ日利率;

第62條、 按本合同約定由任何一方發給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訊,應當以郵

寄、圖文傳真、專遞或其他通訊形式發出,送至本合同中所列的各方地址。

第63條、 如採用掛號郵寄方式,上述檔案及通知在郵寄後第四日,即視爲收到或

送達之日;如採用圖文傳真方式,發送成功回執所示之日,即爲收到或送達之日;如採用專遞送達方式,專遞人員將上述檔案或通知送達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視爲收到或送達之日;如果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任何一項發生變更,相關方應在變更後5日內將變更後的聯繫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書面通知其他方;此後,本條約定的通知送達,按照變更後的聯繫方式送達。

第64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抵押物清單、質物清單、催收借款通知書或其他

債權債務憑證、附件等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5條、 附則是本合同的有效補充,與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爲簽字頁)

甲方(借款人):

有效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住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有效身份證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住址:

郵政編碼:

年月 日

電話:

年月日

丙方(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電話:

年月日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