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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合作經營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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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生意合作經營合同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意合作經營合同範本

生意合作經營合同1

甲方:,女,族,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繫方式:

乙方:,女,族,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繫方式: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經營店鋪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經營項目概述

第一條、經營場所,本協議所指經營場所位於:雲南省尋甸縣x街第X號商鋪與第X號商鋪(以下簡稱“店鋪”)。

第二條、經營項目,本協議所指經營項目爲:穿戴品包括但不限於衣服、褲子、套裝、飾品等(以下簡稱“貨物”)的批發或零售。

第二章、合作方式

第三條、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元(大寫:)作爲經營成本,其中甲方出資¥元(大寫:)佔經營成本的50%,乙方出資¥元(大寫:)佔經營成本的50%。

第四條、甲方負責在大、中型批發市場挑選購買貨物並將貨物發送至店鋪,在發送至店鋪之前,貨物的破損、遺失及其他損耗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負責店鋪的經營及管理(包括但不限於人員管理及貨物管理等),收到甲方所進貨物之後,乙方應當及時開箱驗貨。

第六條、成本分擔

本協議所指成本爲:

(一)店鋪工作人員工資,工作人員由甲方指派,即指派,女,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繫方式:,工資爲:¥20x00元/月,工資計入經營成本由甲乙雙方按每方50%進行分擔;

(二)甲方定期(即/次)到所經營店鋪進行協助經營管理及進行調貨、換貨、退貨等工作,經甲、乙雙方明確,甲方每次來回的路費、油費、差旅費用等按¥200元/次進行計算,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每方50%進行分擔,如遇臨時調整或緊急處理店鋪事務多次往返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三)由於所經營店鋪涉及兩個店面,由甲乙雙方分別與第三方(即房東)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所涉及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租賃費用、水電費、物管費等)由甲乙雙方按每方50%進行分擔;

(四)裝修店面所產生的費用,該筆費用爲店面經營的必要支出,已與第三方完成結算,根據結算單據,具體的結算金額爲:¥元(大寫:),該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每方50%進行分擔;

(五)甲乙雙方明確:經營店鋪將產生稅費,稅費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之規定並根據實際經營金額爲依據進行結算,該筆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每方50%進行分擔;

(六)貨物成本作爲本協議主要經營成本由甲乙雙方按照每方50%進行分擔;

(七)其他應當用於店鋪經營的費用,經雙方書面結算並共同簽字確認後,均按照甲乙雙方每方50%進行分擔。

第三章、合作期間

第七條、甲、乙雙方明確合作期間爲三年,即20x年月日至20x年月日。

第四章、利潤分配

第八條、本協議所指利潤爲:

(一)在扣除本協議第二章第六條、中所明確之經營成本後所得的淨利潤;

(二)甲方明確承諾乙方:由其向乙方所提供之貨物,每件貨物的毛利潤爲5元/件或5元/套或5元/樣,該利潤爲固定毛利潤,不應市場價格變動而變動,再扣除前款經營成本後所剩淨利潤爲雙方的可分利潤;

(三)甲、乙雙方明確:淨利潤產生後,按照每方50%進行分成;

(四)利潤分配週期爲:。

第五章、結算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結算週期爲:,每次結算均應當以書面方式進行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資金統一由甲方進行管理,甲方在管理結算資金時應當明確:該結算資金作爲店鋪經營資金專款專用,如在管理過程中出現資金遺失、缺失等情況,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對店鋪經營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失。

第六章、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有權對店鋪的工作人員進行更換、調整,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進行更換、調整;

(二)甲方有權查閱經營賬目、賬本並與乙方覈對,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三)甲方有權對結算資金進行管理但不得擅自使用支配,並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九條、中關於結算資金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權利管理由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於獎懲措施、日常工作指導、績效考覈等,如工作人員不稱職需要解僱、辭退的應當徵得甲方同意,如在管理過程中工作人員嚴重損害店鋪利益導致嚴重後果的,乙方有權利暫停使用該工作人員,待甲方到店鋪共同決定工作人員去留問題;

(二)由於甲方作爲資金管理方,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照協議之規定根據結算單據進行利潤分配,否則即視爲甲方違約;

(三)乙方應當審慎管理及經營店鋪,由於乙方的失職造成店鋪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及承擔相應損失;

(四)乙方在遇到店鋪經營重大問題的情形時(如增加店面、工作人員工資變動、店鋪整體裝修等),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共同處理,如未經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處理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失。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之規定履行相關義務,如任意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者嚴重阻礙本協議履行的,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雙方共同出資總金額的20%,即¥元(大寫:),如因任意一方個人行爲而導致店鋪經營受損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章、爭議解決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嚴格履行,如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向店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

第九章、其他

第十四條、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店鋪裝修結算清單複印件、兩份店鋪租賃合同複印件、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作爲本協議附件附後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意合作經營合同2

合作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

合作方(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店鋪名稱:住址:店鋪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爲合作關係。爲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個人情況的審覈,同意乙方將(產品)加入在位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街道號的(店鋪名稱)內進行銷售。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爲單獨的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爲一個經營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乙方不是作爲甲方委託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作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在續約前若有第三方要求與甲方合作,乙方有優先權。

第四條、由於乙方所銷售的產品與甲方店鋪銷售的產品爲錯位產品,不影響甲方產品的銷售,不存在於搶生意之說,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私自從其它渠道拿與乙方同種產品在店內進行銷售。由於乙方是借用甲方的店鋪

①乙方願意以每月租金爲元支付給甲方,甲方騰出平方的地方(靠近門口)做爲乙方進行營業的櫃檯,就此櫃檯在協議有效期甲方不得隨便佔用更不可更改使用面積,甲乙雙方的產品銷售互不干擾。

②乙方願意每月從自己產品月銷售總額(根據一個月下來的收據)中提取%作爲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付於甲方。

③乙方以幫助甲方銷售甲方所經營的產品每月銷售總額達爲元作爲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相互抵消,若乙方未達甲方要求的的月銷售總額,乙方將按月銷售總額的差額部分的.%支付於甲方。(以上3條、任選一條、)每月租金(包括水電費)支付(合計)日爲每月月底最後一天。

第五條、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爲了共贏,相互幫助銷售對方產品,各方按照幫對方月進行銷售的月銷售總額的%提成作爲勞動酬勞。(此條、款僅供雙方願意進一步合作時作爲參考,同時與第四條、中給出的3條、參考建議不相沖突)

第六條、附加條、例:

第七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透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人民法院裁決。飯店合夥經營協議書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複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第九條、如果某個條、文認爲是不適用或無效的,或是有需要補充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予以更改、修正或是補充,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的更改和修正或補充,在本協議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意合作經營合同3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總投資爲人民幣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出資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擔任法人代表。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企業盈餘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五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變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合夥期滿;

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甲乙雙方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3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禁止行爲: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茯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全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約定事項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面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意合作經營合同4

編號:

合作方(甲方):高安市x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x路x路交匯處

電話:x傳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高安市中山路與橋南路交匯處的中山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層合計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爲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範圍爲:;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範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並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並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後,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餘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佔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高安市中山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託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錶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爲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爲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爲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爲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爲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並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採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爲、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並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後,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於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爲。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爲視爲乙方的行爲,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於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爲交付行爲。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乙方應於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後及時成立,爲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高安市中山商貿城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