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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用工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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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地質勘查合同書-修改

地質用工合同範文

新疆富蘊縣傑爾臺西部銅多金屬礦詳查

勘 查 合 同 書

委託方(簡稱甲方):新疆中色地科礦產勘查有限責任公司

受託方(簡稱乙方):新疆地礦局第四地質大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原因

甲方擁有《新疆富蘊縣傑爾臺西部銅多金屬礦詳查》探礦權,根據《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方決定委託乙方對登記區的銅多金屬礦資源進行勘查。

二、委託勘查的項目名稱、地理座標、面積等

項目名稱:新疆富蘊縣傑爾臺西部銅多金屬礦詳查

面 積:18.75km2

勘查資金:_______萬元

主要實物工作量:

勘查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13年3月2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審查批准乙方提出的勘查設計、施工方案,並按期支付項目所需資金,保證本次詳查工作順利開展。

2、監督勘查工作的全部過程,對勘查進程、工作質量。

3、礦權區內與勘查有關的電子文檔、紙質資料成果、勘查資源成果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4、根據工作成果資料,可以決定是否追加投資金額、繼續工作,有取得委託區範圍內有關資料的權利。

5、負責處理勘查過程中的外部關係,並支付所發生的全部相關費用。

6、保證勘查費用按工作進度及時到位。

7、保證探礦權證的時限合法有效。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項目地質勘查的設計。

2、負責經批准後的勘查設計的施工。

3、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勘查資金,並有支配使用權。當資金不按時到位時,有權終止項目的實施,直至終止勘查合同。

4、協助甲方辦理勘查許可證。

5、有按工程質量及進度要求選擇用工權。

6、負責按實際工作成果編寫階段報告或勘查報告,並按時提供相關的地質資料。

7、年中向甲方提交勘查工作小結;年末向甲方提交勘查工作年度總結,並向甲方提交有關電子文檔、紙質資料一套。

8、對勘查區塊範圍內取得的地質資料不得泄露給第三者,也不得將該地質資料超越合同範圍使用或轉讓。

五、勘查費用的收取

由乙方編寫勘查設計方案及勘查費用預算。費用預算根據《國土資源調查預算標準(地質調查部分)》(財建【2007】52號)中的單位綜合價格結合勘查市場價格進行計算,並由甲方認可。

六、其他

1、當甲方中途停止投資或決定不再投入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七、違約責任

1、由於國家政策變化或不可抗力及當地村民嚴重干擾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構成違約。其他違約情況出現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並可決定是否終止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若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解決。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同意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報送____省國土資源廳備案____份。各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新疆中色地科礦產勘查有限責

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新疆地礦局第四地質大隊  法定代表人:

篇二:外聘技術人員用工合同

西藏地勘局第六地質大隊

外聘技術人員用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同意招聘乙方參加室內作圖以及野外地質調查工和,根據自治區有關檔案精神,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  工作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四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甲方安排的各項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執行與甲方同類工種職工相同的勞動作息時間。 勞動報酬:工資爲元/月,大寫: 。但乙方不享受年月日底雙薪、不享受國家政策性按編制補發的工資、

津貼補貼及其他福利待遇。

發放方式:甲方於2015年  月底一次性打入本人工資卡,總計8120元×10個月=81200元。卡號: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應自行繳納一切社會保險,若不繳納,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甲方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自治區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合同期滿後合同自行終止。如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重新簽訂合同。

2、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 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 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 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賠償責任。

第九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 月日

篇三:勞動用工合同書

XXX(以下簡稱甲方),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從 年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地點在從事  工種。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是完成加分那個地質鑽探施工工程工作;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1、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兩部分組成:出國崗位基礎工資每月+績效工資每年元。績效工資根據實際工作量確定。以上工資含超時工資補貼。

2、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四、福利待遇

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住宿、吃飯、勞動保護用品,並承擔乙方進場、撤場的車票、住宿費用等相關費用。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依據施工企業特點,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要求零活安排;

(2)、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8個月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工作時間平均不超過12小時。

2、在本合同期間,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

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中國的各項法律、法規尊重蒙古的風俗習慣,遵守甲方制定的《機械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等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不服從調整崗位或經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七)除上述第(六)項規定外,乙方預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後甲方應當與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2、甲方重新錄用人員的費用;

3、;

(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

3、;

(九)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一方的日平均工作爲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以虛假不實資訊獲得工作崗位,而又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給甲方造成損失;

4、;

5、;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3000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1)故意損壞機械設備、車輛、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故意損壞公司財務或他人財務,給公司或他人造成的損失;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給他人造成的損失;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爲是因爲不可抗力造成的;

2、;

3、;

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資訊真實、保證能夠勝任從事的工作崗位,如有虛假不實,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甲方5000元。

2、甲乙雙方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意向書後,甲乙雙方必須履約,如有違約賠償對方違約金3000元。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自身原因所導致的重大疾病,甲方支付乙方回國費用。

4、乙方因工作不負責任,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按《海外項目機械獎罰制度》進行處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叄份,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簽證機構(蓋章)

簽證人: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