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項目合作合同書:
項目合作合同書【1】
合夥人: 身份證號: 電話(手機):
合夥人: 身份證號: 電話(手機):
合夥人: 身份證號: 電話(手機):
現有投標及施工,經合夥人平等協商,全面實施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項目合作部。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能力,自願入股,建立項目股份合作制,實行共同投資、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享利益。各合夥人爲項目原始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項目承擔風險責任。項目經營期間,合夥人不得抽回出資。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的前期關係運作,投標前期準備工作,投標工作,中標後的施工管理,項目竣工後的預結算,項目質保期間的管理,項目尾款的收取等。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折____股,佔項目總股份的%(估計總投資____元);
合夥人____(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折____股,佔項目總股份的%(估計總投資____元);
合夥人____(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折____股,佔項目總股份的%(估計總投資____元)。
本次出資____萬元作爲活動經費(由合夥負責人管理,可不需說明詳細用途),另____萬元用於日常開支;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視爲退出股份,前期費用由新的組合一次退還;
3、本次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只能用在項目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資金由2個合作人實行帳戶雙控制,一人保管存摺,一人分管密碼。項目完畢或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前期運作的人可考慮每月報銷電話費和日常車旅費用元/月,出市區計長途實報實銷,工資爲包乾元(未中標前算一半,中標後領取後一半);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項目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合夥人簽名處: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股份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股份爲據,按比例承擔。
合夥人保證在項目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後,均不承擔當事人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爲、過失或違約而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責任。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退夥需提前____日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六、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負責投標的前期準備工作,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材料;三人受讓合夥項目財產;
4、合夥人簽名處:
支付合夥債務。
七、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凡是項目所有的返利折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廢舊材料或設備處理費用,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保密約定:合夥人保證並承諾,對於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其他人提供本項目相關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商業祕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八、合夥人會議表決制
項目合夥成立後,每半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覈項目的半月財務報表,評議項目的運作狀況。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項目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所有合夥人會議,再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如招待費支付超過元,管理員工資超過元,民工工資超過元;採買費超過元;
2、投標單位的引進;
3、各種協議的簽訂;
4、項目管理人員、施工隊伍的選擇;
5、主材的採買;
6、項目增資。
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任何方式或藉口,平調、侵佔和無償使用項目的資金、設備、產品和勞力;禁止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其他人進行交易或簽訂合同;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五)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合夥經營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公司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十一、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合夥人簽名處: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四條四款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十二、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六)如合夥人發現其他合夥人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投標操作機密的,合夥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違約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合夥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夥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夥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經濟損失等於違約金加上賠償金之和;
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等於直接費用乘以1.5倍;
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等於直接費用加上間接費用之和乘以1.5倍;
免責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合夥人簽名處: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中標公司存檔壹份;
(四)項目中標後,股份合作協議,應當獲取中標公司的書面認可,並由中標公司爲股東出具相關證明、印章或簽字;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每頁都要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分配利潤時,如涉及賬面爭議,可提請相關勞動部門仲裁;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提交邵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地點: 年 日
公司蓋章確認: 法人代表: (簽約代理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項目合作合同書【2】
甲:,身份證號:,籍貫
乙:,身份證號:,籍貫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百川投遞項目,總投資爲壹萬元(10000元)整,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壹萬元(10000元),乙方以人力資源和團隊資源方式投入。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私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
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組織經營期限爲一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
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五條組織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單:如有違反,追究相關責任。
第六條組織任何一方對組織債務後,另一方無需清償債務負擔。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按月結算。乙方應按口頭協議遵守上班時間,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爲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證複印件
粘貼處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粘貼處
項目合作合同書【3】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共同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甲:____,身份證號:____
乙:____,身份證號: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________項目,該項目位於____,總投資爲____萬元,甲乙雙方各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在合作期間,甲乙雙方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第三條該項目由雙方共同經營,所產生的收益歸甲乙雙方所有,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四條加油站對外承包時,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再由甲方代表雙方簽定經營協議。
第五條加油站的固定資產和經營收入由甲乙雙方各按50%比例共同擁有。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共同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在合作期間,如果有一方轉贈自己所持有的股份,應提前通知對方。
第八條如果有一方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對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對方,對方可根據市場價格優先購買。第九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一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3、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