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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委託合同範文彙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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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委託合同範文彙編六篇

委託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地址:

郵編:100005

乙方(受託方):

地址、電話:

作品名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以上作品編寫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願意接受甲方委託,並按甲方要求編寫以上作品。

二、甲方擁有以上作品的著作權、體例創意權、與出版社合作出版權。甲方享有以上作品圖書、音像、數字出版多種形式專有使用權。乙方如侵犯他人作品(抄襲或其他侵權行爲)、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乙方應當承擔責任。

三、乙方組織編寫上述作品,所選作者必須經甲方進行編寫資格審定,透過後才能參與上述作品的編寫。乙方應將各作者的分工、任務和聯繫方式一併報給甲方備案。乙方要將編寫上述作品的具體要求明確告知每一位作者,並進行編寫監督。 乙方爲以上作品主編,應當對以上作品全部編寫質量負全責。乙方應當從整體上做好以上作品的策劃、組織、質量監督和編寫進度控制等工作。

四、甲方對乙方編寫以上作品的要求:

1、內容系統設計,精耕細作; 2、內容保證無政治性問題、無民族宗教性問題、無事實性錯誤。 3、版式整齊,內容、數據準確。 4、使用文字規範,符號、圖表、圖像符合標準。 5、同一冊書不能前後題目重複,答案完整、準確無誤。 6、編寫體例結構符合甲方所制定的以上作品《編寫方案》和《編稿基本規範》要求。

7、以上作品各科基本字數(單位:千字):

語文 ±;數學(文) ±;數學(理) ±;英語 ±; 物理 ±;化學 ±;生物 ±;

政治 ±;歷史 ±;地理 ±;

8、以上作品正式編寫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各學科的具體編寫方案,包括各科欄目設定、前言、目錄、各單元字數分配和試寫樣張(每個學科某一個編寫單元的)。甲方審定透過後,將書面通知乙方開始編寫。

9、編寫任務過半,乙方應當組織以上作品編寫審讀會,會務費由甲方承擔。 10、乙方應對以上作品全部書稿進行統編和審稿,並在甲方對書稿進行三校之後,組織各作者對書稿清樣進行最後審讀。

11、稿件若需要乙方修改或審定,甲方將稿件寄(送)至乙方或發送電子稿;乙方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加以修改和審定,並及時返還甲方。

12、乙方在以上作品完成後(齊、清、定),應當透過郵政快遞方式郵寄給甲方,或透過電子稿發送給甲方。

13、乙方編寫以上作品若達不到甲方質量要求的,甲方將以上作品返回給乙方重新修改,若修改後質量仍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則作出退稿處理,甲方不承擔責任。

14、以上作品因甲方原因不能如約出版發行,甲方應當退還以上作品,並向乙方支付實際稿酬20%的違約金。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作品部分或全部轉讓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經濟賠償並終止合同。乙方也不得將自己的作品改頭換面充當以上作品。

六、署名權:以上作品著名由乙方確定。由乙方提供編委、學科主編、副主編、編者名單,並在前言中說明各作者的具體編寫內容。

七、交稿日期、方式:

1、交稿日期: 年月日。

2、乙方應當按時交稿,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拒收以上作品,並由乙方向甲方賠償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或由第三方補寫完成以上作品,從乙方稿酬中扣除第三方所得正常稿酬的兩倍支付給第三方。乙方提前交稿不限。特殊情況,經甲、乙雙方同意,也可以分批交稿。

3、交稿方式:稿件可以是手寫稿,也可以是電子稿(提供電子稿,應當提供相應電子稿的打印稿)。

八、關於稿酬

1、以上作品(圖書)的稿酬標準 元∕千字。

2、以上作品(圖書)字數計算方法:以電腦實際統計字數爲準。

3、以上作品(試卷)的稿酬標準

4、以上作品出版發行後,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單品種銷售在10萬冊以上的,物理、化學、生物三科單品種銷售在7萬冊以上的,政治、歷史、地理三科單品種銷售在5萬冊以上的,甲方給予乙方獎勵,具體標準由甲方另行制定。

5、以上作品修訂再版,其稿酬標準將另行簽訂合同。

6、以上作品出版半年之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稿酬。甲方以現金(銀行卡)形式直接支付給每位作者。

九、樣書及宣傳推廣

1、樣書:以上作品出版後,甲方向每位作者贈送樣書2冊。

2、甲方不要求乙方包銷以上作品,若乙方大量需要以上作品,甲方可以給乙方以優惠價,具體折扣 。乙方不能用購書款提前抵扣稿酬。

3、乙方編寫以上作品完成後,應當將甲方提供的教材或教參交回,供甲方審校使用。

十、本合同期限爲一年。即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變更協議內容,需經雙方同意並形成文字材料,作爲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簽約地點:北京市東城區北京站東街6號618室。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華旦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教育考試研究中心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表(簽字):

委託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法律事務委託合同

(非訴訟)

重慶市司法局

重慶市律師協會監製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重慶律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務特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依據本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託事項及委託權限: 。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本法律事務涉及的相關情況、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務費。

3、甲方應當爲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爲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在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結束或終止時,應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並及時將《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交還給乙方,由乙方立卷歸檔。

本合同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編號爲: 。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爲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服務工作。

8、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爲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覈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10、如果乙方已經接受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的委託,需書面告知甲方,若甲方書面同意,則繼續履行本合同;若甲方書面不同意,則解除本合同,乙方將所收取的全部費用退還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委託的代理律師爲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乙方按不超過律師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檔案資料打印費、複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案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後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

第九條中另行註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六條 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於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爲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第九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託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繫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爲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篇三:非訴訟法律事務委託合同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託合同

甲方:

住所地:

聯繫方式:

乙方:

住所地: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 項目(下稱“ 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接受委託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項目相

關的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因發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況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繼續辦理。

第二條 委託事項

雙方約定,乙方爲項目提供的法律服務範圍包括:

1、爲項目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2、參與與項目相關的討論和談判;

3、草擬、審查、修改有關項目的合同等有關檔案;

4、協助甲方制定與項目相關的辦理方案;

5、協助甲方進行項目的驗收和審計工作中的法律事務;

6、協助甲方對項目中的招標檔案進行審覈;

7、協助甲方對項目中工程建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8、辦理甲方委託的有關項目的其他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委託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

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4、乙方律師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益衝突的另一

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相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

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辦理具

體法律事務時,要一事一檔、一案一卷,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7、乙方律師應聽取甲方意見,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檔案和背景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爲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

作,根據實際需要爲乙方提供辦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

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仍應獲得相應的報酬。

4、甲方指定 爲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材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

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透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

6、對委託代理事務的判斷和決策由甲方作出,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

理事務作出的獨立判斷和決策。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爲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

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在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後確定了本協議涉及的律師費:(1) 耗

費的工作時間;(2) 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 委託人的承受能力;(4) 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 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2、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

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支付方式爲在本協議簽訂後十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涉及到訴訟、仲裁等其他法律事務,雙方另

行簽訂委託協議確定委託內容及代理費用。

第六條 其他費用

1、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鑑定費、檢驗費、評估

費、公證費、查檔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2、乙方爲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要的差旅費用可先行向甲方預收,

具體金額根據差旅情況另行商議。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

1、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2、如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甲方可

解除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

委託合同 篇3

甲方:始興縣馬市鎮紅梨村民委員會

乙方:韶關均航畜牧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共享發展的原則,在自願、平等、互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養殖生豬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本着回饋社會的原則,響應省委省政府關於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部署,自願爲紅梨村建檔立卡相對貧困戶帶養殖生豬,共同推進增加貧困戶的收入。

一、委託養殖的仔豬品種和數量

1.品種:。

2.數量:共100頭,具體分配給每戶貧困戶的生豬數量由紅梨村委會根據貧困戶實際情況統籌決定。

3.規格: 公斤/頭。

二、養殖時間

雙方約定,委託代養殖時間自20xx年7月1日開始。

三、生豬價格

合同簽署後日內,甲方以仔豬元/公斤的單價,共計 元的仔豬購買費用支付給乙方,並委託乙方養殖和管理,並由乙方負責銷售。

四、養殖和銷售要求

1.乙方嚴格按照與乙方養殖自己所擁有的生豬用的養殖環境、飼料、技術條件等無差別的對甲方委託養殖的生豬進行養殖。

2.乙方嚴格按照現有的技術和質量管理要求養殖甲方委託乙方養殖的生豬。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養殖甲方委託生豬至出欄之日的養殖與管理費用爲元/頭,100頭豬,養殖和管理成本共計元。養殖和管理成本由乙方墊付,並在生豬銷售收入中扣除。

4.乙方負責並利用自身的銷售渠道,以不低於生豬出欄時市場價的價格,將甲方委託代養殖的生豬銷售完畢。

五、甲方收益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於20xx年12月15日之前,以每頭豬公斤, 元/公斤的銷售價格,將首批50頭生豬的銷售收益,扣除養殖和管理成本後,支付給甲方,並由甲方統籌分配給相對貧困戶。

2.乙方於20xx年1月20日之前,以每頭豬公斤,元/公斤的銷售價格,將第二批批50頭生豬的銷售收益,扣除養殖和管理成本後,支付給甲方,並由甲方統籌分配給相對貧困戶。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對甲方委託養殖的生豬進行監督,但在行使監督權力中,不得無故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甲方享有委託給乙方養殖管理的 頭豬的除養殖管理成本之外的所有收益。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除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仔豬購買費用和養殖管理成本之外,甲方委託乙方養殖的生豬自委託養殖之日起,至銷售完畢之日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場地、飼料、人工、銷售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對生豬養殖等有關規定養殖甲方委託乙方養殖

的生豬,確保在養殖過程及銷售的生豬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

八、爭議解決方式

1.如果出現重大疫情,政府對疫區進行封鎖或重大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場嚴重萎縮,造成養殖或銷售無法進行,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養豬場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省編辦駐村工作隊存檔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時間:20xx年 月 日

見證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時間:20xx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_____ 住址: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 住址: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傳真:_____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第_____項事項:

、代訂機票

出發地:_____,目的地:_____ 出發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乘客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乘客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乘客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乘客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機票價格:_____元張,共_____ 張;合計金額:_____ 元。

2、代訂住宿

賓館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 標準:_____

數量:_____間;入住時間:20xx年xx月xx日, 退房時間:_____20xx年xx月xx日 共_____晚。

單價:__________元間, 合計金額:__________元。

3、代送簽證(簽註)

目的地國家(地區):__________; 代送服務費:_____元人,共_____人; 合計金額:__________元。_____

4、其他委託事項

單價:__________元, 合計金額:__________元。

第二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 天內向乙方支付上述全部費用。

2、甲方以下列_____方式繳納費用:

( )現金繳納方式;

(2)向乙方指定賬號轉賬,帳號爲:_____ ;

(3)其他方式:_____。

第三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未及時付款的,應承擔需支付金額5%的違約金。如乙方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時完成代辦事項,或代辦事項的完成不符約定,乙方應承擔甲方所支付全部金額5%的違約金。如甲方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乙方須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3、因甲方提供的乘坐飛機、入住賓館、進行簽證簽註的人員姓名、聯繫電話及其他相關資訊不真實、不準確導致乙方無法完成代辦事項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爲此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是委託合同,不屬於旅遊組團合同,不適用《旅行社條例》中有關《旅遊合同》的規定,應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2、相應服務供應商由甲方自行選擇確定,乙方不存在選擇或推薦的義務。因委託事項下的承運人、賓館、簽證(簽註)部門等提供的服務質量不符合約定,或者給委託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應直接與上述單位交涉,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其他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委託合同 篇5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職務:職務:

電話:電話: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項目招商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名稱:

地址:

委託範圍:(包括甲方及其股東留存物業和已出售物業,但已出售產權單位,由乙方自行與產權人協調代理事宜)的招商工作。

關於面積:項目商業總建築面積平方米。甲方及其股東未售部分(即自有產權)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一層平方米,二層平方米,三層平方米,四層平方米;已售部分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一層平方米,二層平方米,三層平方米,四層平方米。

委託價格:雙方約定,甲方及其股東留存物業在約定免租期期滿前一個月,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具體租賃價格和收取方式,但甲方及其股東留存物業在合同簽訂後三年內最高租賃價格不超出一層元/平方米?月;二層元/平方米?月;三層元/平方米?月;四層元/平方米?月;已出售產權單位,由乙方自行與產權人協調租賃價格和優惠政策。

第二條:委託期限

招商委託及經營管理期限:長期,若因產權人的原因除外。

第三條:招商目標任務

1、招商目標任務係指以項目商業總面積爲基數,達到的有效商業物業面積之出租率,包括現有商業出租面積和由乙方招租的面積。

2、有效出租指租賃期不低於12個月之租賃合同。

3、雙方確認項目商業總建築面積平方米,現有已招商出租面積平方米,即物業面積出租率%。未招商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在委託招商期內並在現有商家的基礎上,第一個合同年度招商目標任務爲達到有效商業物業面積的45%,即完成招商面積平方米;第二個合同年度招商目標任務爲達到有效商業物業面積的60%,即完成招商面積平方米;第三個合同年度招商目標任務爲達到有效商業物業面積的80%,即完成招商面積平方米;之後每年有效商業物業面積出租率保持在80%以上。

4、考評辦法:甲方按每個合同年度四個季度的租賃合同(簽約時間不得低於1年)並結合開門率平均值進行考評,每季度不定期考評一次,每年四次;考評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考評結果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章確認。

第四條:履約擔保

1、乙方的股東以其自有資產對該合同中乙方所涉及到的義務和責任,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並提供住房一套作抵押(以下簡稱抵押物),該抵押物位於成都市,產權面積平方米,評估價值元,產權人,產權證號,土地證號,持有人。抵押物評估報告由乙方提供,並須由甲方認可。

2、在簽訂本合同前,甲、乙雙方必須到房管局辦理完成該抵押物抵押擔保手續和它項權證,它項權證、評估報告和相關資料等交甲方保管。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部完成明珠時代的招商工作時止。

第五條:獎懲辦法

1、若乙方不能完成第三條規定的招商目標任務,在每個合同年度考評結束一週內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年支付(截止於一個合同年度):第一個合同年度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第二個合同年度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第三個合同年度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2、若第一個合同年度有效招商面積比現有已招商面積下降,乙方應增加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以後每一個合同年度出現有效招商面積比上一個合同年度的目標任務下降,則該合同年度均應增加支付違約金4萬元人民幣。

3、若乙方未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則甲方可無條件處理抵押物,如抵押物不足以清償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可無條件終止合同,乙方同時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完成了第三條規定的招商目標任務或超額完成招商目標任務,按完成有效招商總建築面積減去簽約時已招商出租面積給予獎勵,金額爲10元/平方米。獎金不按年度計發,待乙方招商達到總商業建築面積的80%,且該招商百分比保持6個月以上時,由甲、乙雙方透過考評結束後,一週內一次性結清支付。

5、乙方在三年內有效招商達到總商業建築面積的80%以上,超額部份甲方按30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獎金。

6、甲方已招商的建築面積不予獎勵。

7、招商計獎不重複計算招商面積。

8、乙方在三年(按合同年度計算)之後才全部完成招商目標任務,不計獎金。

第六條:其他約定

1、乙方應以自己的名義對外開展招商工作。

2、乙方因招商行爲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及民事糾紛,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明珠時代項目只用於商業經營,招商面積按商業經營面積計算。

4、甲方和甲方股東對明珠時代自有產權的房屋(已出租的房屋除外),爲乙方提供一次性免租期:一樓免租期1年,二、三、四樓免租期2年。

5、免租期結束,甲乙雙方依據市場協商確定租金價格。乙方實際代理招商所確定的租金價格(綜合計算),如高於雙方商定的租金價格時,差額部分按甲方5成、乙方5成分成;如低於雙方商定的租金價格時,差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不得中途放棄明珠時代的招商工作。

7、乙方應促成明珠時代房屋的產權人與商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因房屋租賃而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現狀移交給乙方,由雙方簽字確定並由甲方對樓道、地面進行適當修繕。

2、甲方須出示相關業主資料並提供複印件給乙方備案。

3、甲方須出示甲方及其股東留存物業已出租的相關合同,並提供已售物業單位的業主姓名及聯繫方式,以備乙方工作之須,乙方負有保密義務。

4、項目前期商業運營資料,乙方可向甲方借閱。

5、甲方對乙方的招商工作進行監督,但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招商工作。

6、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招商方案及“月度招商工作報告”進行審覈,依據市場情況,在與乙方協商後,可進行修改或重新制定。

7、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所能提供的招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包括建築、結構、設備安裝施工圖;室內設備、裝修標準;電器及其他設備配套資料;樓層標準和麪積等資料。

8、甲方爲乙方提供現有的招商辦公室及辦公傢俱。包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保證對抵押物有合法的處置權。

2、保證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產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形,應通知乙方改正或由乙方另行提供價值相當的抵押物。

3、乙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5、乙方全面負責招商工作,完成相應的有效招商目標任務並承擔因招商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6、乙方制定招商策略、進行廣告、公關推廣等活動,並協助商家進場經營。

7、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8、乙方不得在明珠時代從事違法違紀的經營活動,並對所有經營者的違法違紀負責,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監督經營者向有關部門交納。

9、在經營過程中發生各種安全、盜竊、衛生、消防等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費用承擔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包括抵押物登記、證明、評估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招商中弄虛作假,搞虛假租賃等,則按造假面積乘以xx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xx萬元人民幣。如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

委託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爲便於有效開展業務,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定以下協議書:

一、雙方商定,乙方委託甲方的業務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確定,費用爲_________元,以本協議爲準。

三、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如果乙方是爲公司或商標起名,甲方將協助乙方透過工商局名稱查詢或商標局名稱檢索這一關,如有重名現象,甲方將爲乙方在三天後提供新的名稱方案。

2.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個名稱方案,標識每次______個方案。取名設計師定出方案後,乙方如有其他考慮、要求及希望,可雙方商議,另取新的名稱方案。

3.如乙方自行提出新的名稱方案,則不限個數與次數,由取名設計師負責判斷或推薦理想的名稱。

4.個別客戶如有其它特殊目的,經五次反覆後仍舉棋不定,建議客戶另請高明,費用不退。

5.如乙方收到名稱方案後一週內無反饋,甲方即視爲已經滿意且已透過名稱查詢或名稱標識檢索,甲方對乙方業務承諾履行完畢。

6.如果乙方業務爲個人起名或改名,則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個名稱方案,如果乙方不滿意,C類還可以給付一套方案,B類和A類直至乙方滿意爲止。

7.甲方採取一次性預先收費方式。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經過對甲方公司業務整體瞭解後,填寫相應登記表格,辦理交費手續。取名設計師開始正式工作後,中途不退費。

2.爲達到最佳效果,建議具有決定權人能夠親自前來,並清楚表達希望和要求,以便雙方有效溝通。

3.如時間允許,建議乙方留出足夠時間,以便甲方能夠更好地構思與創作。領取方案時,請帶來全額交費收據證明。

4.乙方收到方案後如有問題,應於一周內及時反饋資訊,過期甲方則按新業務對待。

5.凡老客戶,如再與本公司有業務接觸時,本公司將優先予以安排。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待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