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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作協議合同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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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作協議合同怎麼寫?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了工程施工合作協議合同範本,歡迎參考。

工程施工合作協議合同怎麼寫

工程施工合作協議合同【一】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

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修建工程

工程地點: *********************

工程內容: 大屋面整修、新建儲水池及游泳館維修

2、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09年5月15日

竣工日期: 2010年 10 月 15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3、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4、暫定合同價款

金額 (大寫): 貳佰壹拾萬 元(人民幣)

¥: 8300000 元

5、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發包人工作

l 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發包人會按協議條款所述的時間通知承包人去接收工地,承包人須在該通知上註明的日期按時接收,並在接收工地後立刻展開有關工作。

l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工程開工前將工程所需臨時用水、用電提供至建築紅線外

l 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工程開工前

l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工程開工前

l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工程開工前

l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發包人以書面形式交驗,並於交付施工現場時,在現場實際交驗.

l 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另行議定

l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本建築周圍或地下有上述需保護內容,承包人應提出具體保護措施方案,由發包人徵得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同意後,由承包人實施,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提出預算,發包人同意後支付。

(2)承包人工作:

l 日夜僱用足夠數目及稱職的保安人員於工地上,並提供一切所需的照明、防護裝置、柵牆和保險器具以防火災、意外和損失。

l 對所有物料、設備、機械和工具等的損壞或失竊負全責。

l 承包人須對與本工程有關或本工程進行期間發生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傷亡負費用、責任、損失、索償或訴訟的法律責任,並須保障發包人免負該等責任,除非有關傷亡是發包人或其應負責的人所引致的。

l 承包人須對與本工程有關或本工程進行期間發生或本工程引致的財產損壞負費用、責任、損失、索償或訴訟的'法律責任,並須保障發包人免負該等責任,惟有關損壞必須是承包人、其僱員或代理人或是任何分包人、其僱員或代理人的疏忽、遺漏或過失所引致的。

l 承包人須避免因進行及完成本發展項目而引起的一切擾民事宜,承包人須負責及承擔 一切因此而引起的紛爭協調及保障及賠償發包人因承包人不力、錯失等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因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如工期索賠等,一概不被接納。

l 在工程進行期間,每天須儘快而經常地從工地上清除一切垃圾、不用的支撐、板條箱、多餘物料等,使不阻礙通道和方便檢查所有工程。遵從發包人的任何關於清除垃圾或整理工地的指示。

l 承包人不得在施工場地內堆積垃圾以免妨礙各施工人員或單位順利進行有關工程。

6、進度計劃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開工前7日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收到後7日

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基礎結構、結構封頂。如承包人未通知發包人進行檢驗就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發包人可以要求再檢驗,發包人將不負責任何事後的挖開檢查、試驗及修補的費用,亦不會給予任何工期延長,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8、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承包合同簽訂後7天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額30%的預付款。以後承包人每月20日向監理單位申報工程進度款申請,發包人按照監理單位審覈確定的進度款的80%支付給承包人,當工程款支付至總款項的80%時停止支付。

其餘款項待竣工結算審覈完成後10天內保留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爲保脩金外,其餘一次性支付給承包人,保脩金在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支付。

9、竣工結算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30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30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並辦理結算。

據工程性質,合同總價爲暫估價,雙方協商結算據實調整,承包方依據北京市建築工程預算定額(2001)及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2005)及其他相關定額編制結算書。

結算書編制主要依據如下:

① 經發包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承包人確認的現場施工圖;

② 發包方籤認的變更洽商;

③ 相關補充協議及補充資料;

④ 發包方及監理確認的認價單;

⑤ 北京市第26期造價資訊、相關市場價及國家相關檔案;

10、竣工驗收

(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3套竣工圖

由於承包人不能按時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價款不能結算時,發包人不承擔逾期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此時,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絕按合同規定就合同項下工程承擔保修責任。

(2)承包人應在合同規定的竣工驗收報告經過發包人、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批准之日將合同項下工程交付發包人所有,並自該日起7日內將一切施工設備及所有施工人員撤出工地(依約進行修改的除外)。

11、保修

承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79號令頒佈實行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合同條件的有關約定,對整個工程承擔保修責任;除非合同中另有約定,保修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2、爭議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北京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程施工合作協議合同【二】

甲方:

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團結協作、共同發展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參與 項目施工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總則

1.1本協議爲雙方一次性聯合協議。協議的各項條款僅對 項目施工具有約束力。

1.2各項條款均應遵守國家頒佈的各項法律、法規。

1.3合作雙方是獨立的平等夥伴,按照雙方的職責分工進行合作範圍內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第二條 工程項目的安排及費用

2.1該工程項目全部由乙方組織施工,並承擔該項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費用、試驗費用、缺陷修補費用、保險費用、稅金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來檔案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風險和法律義務。

2.2甲乙雙方共同組成工程項目部,協調與業主及監理的關係。

2.3甲乙雙方的施工管理費用及人員工資、現場費用、差旅、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2.4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標價 %的管理費用(不含稅金、暫定金額按實際發生計取)。管理費用支付方式: 。

第三條 甲方職責

3.1項目部由甲方委派項目經理及財務人員各一名,參加工程及財務管理,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甲方在工程現場設立雙控銀行帳戶,取款時需經甲方加蓋公章乙方加蓋財務主管印鑑共同確認。工程計量款到位後扣除甲方管理費用,餘款在三日內撥付給乙方用於工程施工。

3.3甲方在青島完稅後,甲方根據分包協議,負責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

3.4協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資料。

第四條 乙方職責

4.1項目部由乙方委派項目副經理,同時組織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員及設備,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資金,工程質量以現場監理驗收爲基準,以確保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並使人員穩定。如工程施工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此協議,拒絕撥付工程進度款,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2乙方所提供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因業務素質低,不能勝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撤換。

4.3乙方對所承擔的工程任務應具有強烈的責任感,維護甲方的企業信譽。因該工程施工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乙方對承擔的工程任務的工期、盾量、安全等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4.4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服從項目部的統一領導。

4.5支付甲方現場人員的工資、食宿、差旅及通訊等費用。

4.6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項目部的名義賒用任何人工、材料及機械設備。

4.7乙方的財務管理實行財務自主、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4.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作協議合同【三】

甲方:********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按照平等互利、團結協作、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總則

1、本協議爲雙方長期性合作協議。

2、各項條款均應遵守國家頒佈的各項法律、法規。

3、合作雙方是獨立的平等夥伴,按照雙方的職責分工進行合作範圍內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第二條 工程項目合作的形式及收費標準

1、工程項目由甲乙雙方共同努力承接,工程合同簽定後雙方視具體工程對象,商定由甲方或乙方施工。

2、施工方負責向另一方交納管理費(管理費率標準,單列條款約定);並負責承攬工程應該支付的前期費用。工程應付稅、費等由施工方負責。

3、管理費率視結算值由施工方向另一方繳納,管理費用收取分別爲:

A:結算值爲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下收取2%管理費用;

B:結算值爲5000萬元至1億元。分別按5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費用, 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收取1.5%管理費用;

C:結算值爲1億元以上。分別按5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費用, 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收取1.5%管理費用,超過1億元部分收取1%管理費用。

4、雙方在工程所在地設立銀行共管帳戶,共同控制工程款的走向,取款或轉賬時需經一方加蓋公章一方加蓋財務主管章(皆爲銀行預留印鑑)共同掌控。工程款到位後,按到位額扣除相應的管理費用,餘款在三日內撥付給施工方用於工程施工。

5、施工方對所承擔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施工方不能拖欠農民工工資,承擔工程所在地政府及業主規定的各項規費。

第三條 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市場開發,資訊跟蹤篩選,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2、爲便於雙方聯繫及業務開展,乙方在北京設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辦事處,委派相關人員具體負責合作及日常業務。

3、甲方派員有權按乙方聘用的職務及權限範圍,依託乙方駐京辦事處對外開展業務,乙方駐京辦事處費用由甲方負責(具體費用另議)。

第四條 乙方職責

1、乙方應充分發揮企業優勢,在聯合開發市場及項目合作中竭盡全力。

2、乙方對所承擔的工程任務應具有強烈的責任感,以維護雙方的信譽。

3、各方所提供的人員,在合作過程中因業務素質低,不能勝任其工作的,對方有權撤換,並由提供方更換。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方不得違約,否則將由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與對方帶有的損失。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蓋章) (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