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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法制安全教育廣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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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理念,縣直幼兒園廣播站現在開始播音。家長朋友們,大家好!爲了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和諧健康發展,讓孩子們健康成長,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知識。

幼兒園法制安全教育廣播稿

一、什麼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應遵循什麼原則?

答: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應遵循的原則:①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②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③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二、全社會對保護未成年人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答:①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②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③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爲,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訴;④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怎樣履行管教未成年人的義務?

答:①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菸、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②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爲未成年人訂立婚約;③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依法承擔責任,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並依法另行確定監護人。

四、如何保護未成年人個人隱私、通信自由?

答:①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隱私;②對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隱匿、譭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或者對無行爲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爲開拆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開拆。

五、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應如何處罰?

答: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對其造成損失或者其他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①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②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