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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租房租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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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珠海公租房租金標準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珠海公租房租金標準

珠海公租房租金標準:

承租政府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人,按市場租金水平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

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類按照10%左右收取,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類的按照50%左右收取。

新就業職工類、專業人才類按照70%左右收取租金。

住房困難家庭類、異地務工人員類按照80%左右收取。

公租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鼓勵各地在公租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前,提前啓動配租工作。提前配租的,公租房租賃合同除按規定必須載明的事項外,還應載明住房交付日期,交付日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公租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3年。鼓勵各地適當延長公租房租賃合同年限,穩定困難羣衆預期,最長不超過5年。

公租房租賃合同是明確公租房所有權人、運營單位及承租人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依據。公租房分配以簽訂租賃合同爲準。整體租賃的,以合同中所載明的套數爲分配套數。

在確定配租對象和其中籤房源後,市、縣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應督促公租房所有權人或其委託的運營單位、配租對象,於15個工作日內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配租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內與公租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的,視同放棄配租資格。

租金減免條件和標準

對符合以下情形之一配租政府公租房的在保家庭,可以在家庭保障面積內享受減免部分直至全部租金的政策優惠:

(一)對持有《珠海市優撫對象優待證》的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涉核人員以及同等條件下的消防員和獲得有關證書的省級以上勞動模範,其中屬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類的保障面積內租金全免,屬其他類別的公租房保障對象租金減免應繳租金50%。

(二)對年滿60週歲以上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的孤寡老人,租金全免。

(三)對離休幹部、五老人員,指的`是:我國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爲我黨做過貢獻,如今尚健在的老同志:(1)老地下黨員,(2)老游擊隊員,(3)老交通員,(4)老接頭戶,(5)老蘇區鄉幹部,優先選房,租金全免。

(四)對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領取了市殘聯核發的1-2級重度殘疾證或3級智力殘疾證,或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核發的1-4級殘疾《鑑定結論通知書》,屬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類的保障家庭租金全免,屬其他類別的保障家庭租金減免50%。

(五)承租人或共同申請人因患重大疾病或特殊病種(以市醫療保險規定爲準)造成生活困難的,憑特定病種覈定單及二甲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診療憑證,患病期間每月可以減免50%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