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作爲有別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岑溪市公租房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
公共租賃住房以家庭爲單位申請,保障對象爲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條件的我市市區範圍內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一個家庭只允許申請一套公共租賃住房。
二、申請條件
申請家庭須在市區實際常住,且其中至少有一人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本市城區常住戶口;
(二)在本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外來務工人員;
(三)有完備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市人社部門的證明,正常繳納社保的新就業職工;
(四)市區工作、生活連續6個月以上的家庭(含鎮戶籍)。
以上4類住房困難家庭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1500元/月(含1500元/月)以下;
2、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我市無住房(含無自有產權房屋,自建房,租住政府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或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規定標準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3平方米;
3、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係;
4、家庭人均財產27000元以下;
5、無四輪以上(含四輪)機動車輛;
6、無經營性用房;
7、無工商註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