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惠陽公租房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已取得惠陽城鎮居民戶籍;
2、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本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本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區無自有產權住房或擁有的自有產權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
4、區政府批准的其他條件。
符合本條款上第1目、第2目條件的年滿18週歲以上無自有產權住房的單身人士,可以獨立申請公租房。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已取得惠陽城鎮居民戶籍;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區無自有產權住房;
3、申請前在本地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三個月以上,並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4、就業單位爲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滿三個月以上。
在城鎮穩定就業的異地務工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惠州市外異地戶籍的務工人員,需提供本區的城鎮《居住證》、持有惠州市內其他縣區或本區農村戶籍的,無需提供本區的城鎮《居住證》;
2、在本區城鎮工作,並在同一用工單位連續工作滿半年以上(含半年),並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3、就業單位連續爲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滿半年以上(含半年);
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區無房產。
注:其他條件按惠州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