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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市保康縣公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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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透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援、社會力量投資。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襄陽市保康縣公租房申請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襄陽市保康縣公租房申請條件

襄陽市保康縣公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非農業戶口且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證,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關係;

2、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於3000元,單身居民低於35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

拓展:

一、辦理流程

1、受理

(1)按照規定要求填寫申請表、提供申請資料。

(2)辦理結果受理部門按照規定檢查申請表是否符合要求、申請資料是否齊全,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並決定是否受理。

2、審覈

(1)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2)辦理結果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初審,並提出初審意見。

(3)初審時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調查覈實。

(4)經初審認爲符合條件的,應當將申請人申報的基本情況和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社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將初審意見連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一併報市、縣住房保障部門。

3、審批

(1)申請材料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符合法定條件要求。

(2)辦理結果市、縣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復審。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覈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3)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財產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比對,並將比對結果反饋同級住房保障部門。

4、辦結

(1)對準予行政確認的,准予發放《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證明》。

(2)對不予行政確認的,作出不予行政確認的書面決定,說明理由。

(3)辦理結果經複審符合條件的,市、縣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將複審結果進行公示。

(4)經公示無異議的,作爲保障性住房對象予以登記。經複審不符合條件的,市、縣住房保障部門應當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5、送達

出具證明。

二、申請材料

1、湖北省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身份證。

3、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戶籍證明或者居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