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透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援、社會力量投資。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膠州公租房申請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膠州公租房申請條件
(一)市區戶籍家庭或年滿35週歲單身人員申請住房保障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家庭成員全部具有青島市常住戶口,且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過3388元;
(3)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
(4)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的4倍。
(二)公交、環衛等公共服務行業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租賃補貼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公安機關連續辦理市區範圍內居住登記1年以上;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
(3)月收入不超過3388元;
(4)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
(5)在本市市區範圍內無住房(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5年內沒有商品房交易記錄)。
拓展:
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積、結構、室內設施和設備,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維修責任;
(五)物業服務、水、電、燃氣、供熱等相關費用的繳納責任;
(六)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八)其他應當約定的事項。
二、承租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