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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細則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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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如何上調?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吉林省養老保險最新政策,歡迎檢視!

吉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細則2016

吉林相關政府已經聯合發佈《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5】17號),吉林相關退休人員可根據通知內容領取基本養老金,根究養老金通知,每人每月增加80元。

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是自2005年以來的第12次連續調整。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惠及我省26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調整水平略高於按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10%的全國平均調整水平。

據瞭解,在本次調整中,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比2015年提高15元。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檔次劃分與2015年一致,此外掛鉤調整首次增加了與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掛鉤。傾斜調整部分,對高齡退休人員各檔次傾斜調整均比上年標準高10元;對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職工,繼續給予傾斜並適當提高傾斜標準。

養老金上調漲工資注意以下幾點:

關注一:調整標準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36年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底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爲基數,按照1%的比例計算。

關注二:特殊調整。以下人員在上述調整標準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74週歲的每月增加70元,年滿75-79週歲的每月增加80元,80週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準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爲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3、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4、工傷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99元的,按99元調整。

吉林長春養老金待遇資格認證啓動

目前辦理資格認證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在長春市領取待遇且在本市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需本人持身份證至現住址所屬社區進行認證;

2. 在長春市領取待遇且在異地或國外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需按照規定向市社保局郵寄相關證明;

3. 在外地領取待遇且在長春市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需本人持身份證到市社保局(民康路1012號)辦理異地協助認證。

特別提醒,在長春市居住且正在辦理離退休手續人員需本人持身份證、戶口簿、離退休人員檔案資訊卡、愛心聯繫卡至現住址所屬社區透過(指紋+人臉)認證系統進行初次認證資訊採集,其中由單位統一辦理退休申報手續的職工,可持身份證直接到住址所屬社區進行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