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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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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關於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

關於加班費的計算方法,首先要了解法定的工作時間,知道如何才被視爲加班。

職工的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爲20.92天和167.4小時。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數超過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的,就視爲加班了,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應予以支付加班費,也就是加班費不低於150%的工資。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計算公式:加班費=加班時間×每單位工資標準(即加班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或者加班小時數乘以小時工資標準)

再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乘以相應的倍數。

相關法律連結:

1、《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規定: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爲: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不包括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動保護、職工福利和職工教育費用。

3、用人單位計算小時工資應該具體視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的規章制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