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市對病假工資是怎麼規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上海市病假工資最新計算方法,歡迎大家參閱!
2016年8月1日實施的修訂後的《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對假期工資計算有兩點突出的規定:
1、進一步明確了加班及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對之前“加班及假期工資計算基數可以約定”的誤解予以了澄清。明確規定: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爲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明確日工資、小時工資如何計算,對之前按當月計薪日(法定節假日+制度工作日)的規定進行了修訂,日工資按月工資除以每月平均計薪天數21.75天計算;小時工資按日工資除以8小時計算。
在新的《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下,我們來看下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問:
王某系某外資公司HR,已在該公司工作了3年,標準工時制,月基本工資3000元、職位津貼2000元、住房及交通補貼1000元、不固定的績效獎金,2016年8月因患肺炎就診,醫院開具了8月1日至15日的病假單,試問,王某在病假期間的工資如何計算?
解:
計算病假工資需要確定三要素,即:計算基數、病假係數、病假天數。
1、計算基數:
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爲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所以,王某的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爲基本工資+職位津貼,共計5000元。
2、病假係數
根據上海市的規定,病假期間員工的工資應在計算基數的基礎上再打一個折扣,以公平對待不同連續工齡的員工。
連續病假六個月內(疾病休假工資) | 連續病假超六個月(疾病救濟費) | ||||||
不滿2年 | 2-4年 | 4-6年 | 6-8年 | 8年以上 | 不滿1年 | 1-3年 | 3年以上 |
60% | 70% | 80% | 90% | 100% | 40% | 50% | 60% |
注:“不滿”不包含本數,以上包含本數,如不滿2年,不包含2年;2-4年,包含2年但不包含4年。
本案中,王某工齡爲3年,病假係數爲:70%。
3、病假天數
根據上海市的規定,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
王某請假日期8月1日-15日,其中8月6、7、13、14日爲休息日,故王某實際病假時間爲:11天。
答:
病假工資的計算公式爲:計算基數*病假係數/21.75*病假天數
故,王某病假11天的工資應爲:5000 * 70% / 21.75 * 11= 1770.1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