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公積金>

2021西安公積金提取須知

學問君 人氣:1.17W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併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2021西安公積金提取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2021西安公積金提取須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爲,根據《西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第二章:提取條件和對象

第三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金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購房人(產權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完退休手續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職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無房產,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職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連續失業兩年以上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去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十二)職工爲非本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

第四條:已辦理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貸款未還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請非銷戶提取。

第三章:提取額度和申請時限

第五條:屬於第三條提取情形中第(二)、(三)、(四)、

(十)、(十一)、(十二)項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一次結清,同時註銷個人帳戶。

第六條: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職職工每年辦理一次提取手續;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一次結清,同時註銷個人帳戶。

第七條:非註銷個人帳戶的提取,其帳戶內應保留不低於三個月繳存額。

第八條:購買商品房、單位出售的公房、二手房的,申請提取時限爲自合同簽定之日或事項發生之日起五年內,申請人只能辦理一次提取手續,超過時限不予受理。

無個人住房貸款的,所有提取人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

有個人住房貸款的,所有提取人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合同規定的`首付款金額。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職工,在貸款前以購房原因提取時,應充分了解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中關於貸款額度的具體規定,併合理計劃提取金額,以免因住房公積金餘額減少對貸款額度造成影響。

第九條:購買本市拆遷安置房的,申請提取時限爲自協議簽定之日起五年內,只辦理一次提取手續,超過時限不再受理。

所有提取人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安置協議中規定的應補繳款項。

第十條: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請提取時限爲自事項發生之日起五年內,只辦理一次提取手續,超過時限不再受理。

所有提取人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實際支出。

第十一條:償還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應當在貸款系統中選擇“公積金衝還貸”功能,以此方式來實現住房公積金提取,直至貸款結清爲止。

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只需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系統中辦理一次性簽約,即可開通“公積金衝還貸”功能,以後可實現逐月自動扣劃其個人帳戶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夫妻雙方每月扣劃額合計不超過月還本息和。提前還款時,夫妻雙方扣劃額合計不超過提前還款額。

第十二條:償還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及非本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同一公曆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直至貸款結清爲止。夫妻雙方每年提取額合計不得超過當年應還貸款本息和。

第十三條: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額度:個人帳戶應保留三個月繳存額,夫妻雙方提取額合計不得超過當年實際房租支出。申請時限:提取人應當自租金繳納證明開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提取,每年(同一公曆年度)可提取一次。

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額度:個人帳戶應保留三個月繳存額,個人提取額不超過本人年匯繳額(月繳額×12)的二分之一,且最高不超過20000元。申請時限:提取人每年(同一公曆年度)可提取一次。

第十四條: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一年辦理一次提取。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每年提取額合計不得超過最近一年自付醫療費用總額。

第十五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同一事項只辦理一次提取手續。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額合計不得超過實際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