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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全生產月宣傳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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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是全國第十六屆安全生產活動月,下面就爲大家收集了2017安全生產月宣傳資料,僅供參考!

2017安全生產月宣傳資料

  2017安全生產月宣傳資料【1】

安全生產月由來

從2002年開始,我國將安全生產周改爲安全生產月。2002年,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委結合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形勢,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確定2002年6月份開展首次安全生產月活動,將安全生產周活動的形式和內容進行了延伸。這是黨中央、國務院爲宣傳安全生產一系列方針政策和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增強全民安全意識的一項重要舉措。

此次活動旨在最大限度地消除身邊的事故隱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活動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突出“安全責任重於泰山”這一主題,普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爲了進一步強化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工作上真正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活動主題定爲“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另外,還舉行了“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全國各地區繼續開展安全生產檢查,企業進行安全生產自查,重點放在制度建設、遵章守紀、設備設施執行狀況等方面。

爲什麼要將原安全生產周活動改爲安全生產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司局負責人指出,往年的安全生產周,除雙休日以外,只有5天時間,很難安排覆蓋全國的、有影響的一些重大宣傳活動,很難使黨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得到充分有效的宣傳併產生應有的效果,因此經過各部門慎重考慮,將“周”改爲“月”。

安全月曆年主題

2015年第十四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加強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產”

2014年第十三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

2013年第十二個安全生產月[1] 主題:"強化安全基礎 推動安全發展"

2012年第十一個安全生產月主題:"科學發展 安全發展"

2011年第十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安全責任 重在落實"

2010年第九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安全發展 預防爲主"

2009年第八個安全生產月主題:"關愛生命 安全發展"

2008年第七個安全生產月主題:"治理隱患 防範事故"

2007年第六個安全生產月主題:"綜合治理 保障平安"

2006年第五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安全發展 國泰民安"

2005年第四個安全生產月主題:"遵章守法 關愛生命"

2004年第三個安全生產月主題:"以人爲本 安全第一"

2003年第二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實施安全生產法 人人事事保安全"

2002年第一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2001年第十一個安全生產周主題:"落實安全規章制度 強化安全防範措施"

2000年第十個安全生產周主題:“掌握安全知識 迎接新的世紀"

1999年第九個安全生產周主題:"安全·生命·穩定·發展"

1998年第八個安全生產周主題:"落實責任 保障安全"

1997年第七個安全生產周主題:"加強管理 保障安全"

1996年第六個安全生產周主題:"遵章守紀 保障安全"

1995年第五個安全生產周主題:"治理隱患 保障安全"

1994年第四個安全生產周主題:"勿忘安全 珍惜生命",控制事故爲目的,開展"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爲內容的安全生產活動。

1993年第三個安全生產周主題:"遵章守紀 杜絕三違",控制事故爲目的。

1992年第二個安全生產周以爲國營大中型企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提高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爲目的

1991年第一個安全生產周以安全就是效益和提高職工安全意識爲主要內容

1984年第5個全國"安全月"

1983年第4個全國"安全月"

1982年第3個全國"安全月"

1981年第2個全國"安全月"

1980年第1個全國"安全月"

 

  2017安全生產月宣傳資料【2】

一、人與交通

“衣”、“食”、“住”、“行”,是人們生活中的四件大事。“行”就是交通。當我們邁開雙腳一踏上道路,就同交通發生了聯繫。所以,人是離不開交通的`,人一離開交通,就會寸步難行。

人蔘與道路交通活動,可以走路、騎車,也可以駕車和乘車。由於他們採取的交通方式不同,稱呼也不同。我們統稱將走路的人稱爲“行人”;把駕駛自行車的人稱作爲“騎車人”;把開汽車的人稱作“駕駛員”或“司機”;把乘坐車輛的人稱爲“乘車人”。

在交通活動中,行人、騎車人、駕駛員、乘車人,應該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幫助;還應該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講究文明,注意安全。

二、道路

早先,世界上並沒有路,只是人走的多了,才踩出一條條小路。後來,人們爲了生活,開始自己築路、造橋、挖地下通道。久而久之,在我們的大地上形成了四通八達的通路網。

道路是專門給人和車輛通行的地方。它劃分成人行道、和車行道兩大塊,車行道又劃分爲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人走路時,應該走在人行道上,沒劃分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走;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自行車、人力車等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這樣各行其道,就能夠避免人與車輛相撞的事故。

在市區車行道的交叉口上,有一條一條用白色直線連成的“走廊”,這是人行橫道。行人要橫過車行道時,應該從人行橫道內透過。

人行天橋、人行地道,也是道路的組成部分,是專門爲行人橫過道路時使用的。

三、車

用輪子轉動的交通工具,稱爲車。相傳在我國古代,奚仲創造了“推車”,相土發明了“馬車”,王亥製造了“牛車”。而發明第一輛汽車的是德國人本茨。汽車發明到現在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了。當今,道路已進入了“汽車時代”,汽車是道路交通的主角。在我國,不僅擁有相當數量的汽車,而且擁有世界上數量最多的“自行車”,因此被稱爲“自行車王國”。

在道路上通行的車輛五花八門,式樣繁多,但不外乎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兩大類。機動車是用發動機作爲動力的車輛,如客車、貨車、摩托車、拖拉機等等;非機動車是用人力(非機械爲動力)來帶動的,如自行車、三輪車、架子車等。由於它們的性能不同,所以道路交通法規規定:

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非機動車必須走非機動車道。

一切行人,都必須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先行。這樣就能保證在道路上互不干擾。

四、紅綠燈

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或中心崗臺上都懸掛着紅、黃、綠三盞交通信號燈。車輛駕駛員和行人,就是從這三盞燈的燈色變化中獲得能否通行和如何通行的資訊,從而保證路口的交通暢通和安全。隨着現代化科學技術在交通管理上的應用,交通信號燈正在逐步摒棄人工操作的方式,而採取“電腦”控制。這就是人們說的“自動信號燈”,俗稱“自動紅綠燈”。

紅綠燈,其實是由紅、黃、綠三種燈組成。它分爲“車輛信號燈”和“行人信號燈”二種。“車輛信號燈”透過紅、黃、綠三色燈的五種變化來指揮車輛行進、停止;“行人信號燈”透過紅、綠二色燈的三種變化來指揮行人橫過車行道。

車輛信號燈,紅燈亮時禁止通行;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行人和其它車輛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允許通行。

車輛信號燈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轉彎調頭車輛在不妨礙直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也允許通行。

車輛信號燈綠燈閃爍時,表示信號燈即將轉換稱黃燈,這是已接近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透過路口,離停止線、橫道線較遠的車輛應減速慢行。

車輛信號燈黃燈亮時,各種車輛須停在路口停止線和人行橫道線以內,已經超過停止線和橫道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車輛信號燈黃燈閃爍,是一種警告車輛注意安全的信號,車輛經過路口應注意來往車輛、行人,小心通行。

行人信號燈紅燈亮時,禁止行人橫過馬路,行人必須在人行道上等候。

行人信號燈綠燈亮時,准許行人從人行橫道內透過。

行人信號燈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再進入人行橫道;已經在人行橫道內的行人應加快步伐安全透過。

交通信號燈是交通管理的重要設施之一。遵守信號規定,服從信號指揮,是駕駛員、騎車人和行人必須做到的最基本的交通行爲規範。隨意闖越“紅燈”,遇停止信號超越停止線或亂穿馬路,都是違反交通法規的不良行爲,必須堅決制止。

五、隔離設施

設定在道路上,用來分隔行人和車輛、車輛與車輛的物體,統稱爲“交通隔離設施”。這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爲實行“分道行駛、各行其道”的通行原則而採取的一種帶有強制性的措施。

交通隔離設施主要有行人護欄和車行道隔離墩二種。

人行道護欄,安裝在人行道外側與非機動車道相接界處。用來保護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全。同時也可以防止行人走入車行道,或隨便橫穿道路。

車行道隔離墩,安裝在車行道上。用來分隔非機動車與機動車通行的,設定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隔離墩;用來分隔來與往的機動車,設立在機動車道中間的,稱中心隔離墩。

道路上的隔離設施好比是一座座牆,一條條“分界線”,車輛與行人是不能隨便逾越的。任意鑽越和跨越隔離設施,是一種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爲,必須堅決予以制止。

作爲一個守秩序、講文明的人,應該按照“行人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橫道線”和“騎自行車走非機動車道”的規定,嚴格“分道通行”,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

六、集體外出

上學、放學、春遊、秋遊和其他集體外出活動時,隊伍應該怎樣排列?走路應該怎樣走?橫過車行道應注意些什麼?這些都是必需掌握的基本知識。

集體外出,要有教師帶領。在沒教師帶領的情況下,要推選一位“路隊長”來管理隊伍;外出時要整好隊,橫列不宜超過二人;行進時,應靠右側走在人行道上,不能走入車行道。隊員應遵守紀律,不能隨便離隊,不能相互追逐戲鬧,不猛三五成羣地並肩行走或交通擁擠的地方聚集、停留,以免影響他人通行。

隊伍橫過車行道時,應走人行橫道。在有信號燈的地方,要在綠燈亮時通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車行道,要在暫沒有來車時抓緊時間透過。如果來往車輛較多,應在人行道上或路邊耐心等候,不要隨便亂穿,更不要在車輛臨近時急穿。

七、安全橫過道路

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我們幾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證安全,這裏面的學問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爲沒有掌握好安全橫過道路的要領,結果喪身與汽車輪子底下。

橫過道路時,要選擇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這是行人享有“先行權”的安全地帶。在這個地帶,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一般都要減慢,駕駛員也比較注意行人的動態。在沒劃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要特別注意避讓來往的車輛。避讓車輛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左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才走入車行道;再看右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時就可以安全橫過道路了。

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隨便亂穿,或者在汽車已經臨近時急匆匆過道路,都是十分危險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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