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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安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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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做好今年清明節期間羣衆祭掃服務和安全保障工作,下面梳理了清明節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

清明節安全工作方案

清明節安全工作方案一

清明節是祭祀、外出遊玩等活動集中時間,也是森林火災、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易發多發時段,爲有效預防火災、學生交通和溺水等事故的發生,現就做好清明節期間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組織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學校要進一步深化校園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活動,放假前組織全體教職工開展一次校園安全自查活動,重點排查校舍、食堂、宿舍、實驗室及校園各項設施設備的安全情況,發現問題要安排專人負責,建立臺賬,立即整改,確保把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開展好安全主題教育活動。

各學校要利用安全課、主題班會、告家長書、黑板報等方式做好清明節前的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告知學生節日期間的安全注意事項,增強學生安全意識。要根據節日特點,重點加強祭祀活動的用火安全、森林防火,外出活動的交通安全和防溺水安全等工作,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憂患意識,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三、強化校園安全管理。

清明節期間,各學校要嚴格校園管理和治安防範,嚴格控制閒散人員進入校園。要關心學生的生活和學習,保證學生的安全和健康,要加強校園門衛值守和治安巡邏,強化對重點要害部位和場所的巡查監控,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四、抓好值班值守和資訊報送工作。

清明節期間,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保持通訊暢通,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立即妥善處置並逐級上報。對謊報、瞞報、遲報和延報的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清明節安全工作方案二

爲做好今年清明節期間羣衆祭掃服務和安全保障工作,宣傳、貫徹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於發揮黨員幹部帶頭作用全面深化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內黨辦發〔2014〕x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及全國清明節工作會議精神,積極推進殯葬改革,大力開展惠民殯葬和生態

安葬,全面做好20xx年清明節工作,根據我旗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實施意見》精神爲指導,以“文明祭掃,生態安葬”爲主題,以保障羣衆安全、有序、文明祭掃爲目標,發揮清明節推進殯葬改革的積極作用,努力實現文明祭掃、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務

(一)高度重視做好清明節祭掃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決克服鬆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實,確保清明節期間羣衆祭掃安全有序。

(二)繼續深入貫徹中央“兩辦”《意見》和《實施意見》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掃,引導羣衆度過現代文明的清明節日,樹立移風易俗新風尚。

(三)積極開展“優質服務月”和“行風建設月”活動,強化服務保障,推進行風建設,努力提供優質便民服務,不斷增強廣大羣衆對殯葬服務的滿意度和認同感。

(四)充分利用清明節期間社會關注殯葬工作的有利時機,開展“主題宣傳月”活動,精心制定宣傳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掃,生態安葬”的宣傳主題,採取各種有力措施,努力營造廣大羣衆參與和支援殯葬改革的良好氛圍。

三、組織領導

按照民政部和市民政局要求,結合我旗清明節祭掃實際,全旗從4月3日開始啓動清明節期間應急工作,成立xx旗20xx年清明節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清明節安全工作方案三

爲做好20xx年清明節期間羣衆祭掃服務和安全安全保障工作,積極宣傳殯葬改革,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強殯葬行風建設,根據省民政廳《關於做好20xx年清明節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xx〕3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岳陽市民政局20xx年清明節工作領導小組,市民政局副局長楊書生任組長,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李小梅、市殯葬管理處主任陳自衛任副組長,各縣市區分管副局長任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殯葬管理處主任陳自衛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標

積極落實上級有關清明節工作指示精神,精心組織,維護清明節期間羣衆祭掃秩序,確保實現平安清明工作任務;開展殯葬宣傳活動,倡導文明簡樸的喪葬新風;落實惠民殯葬政策,有序推進我市殯葬改革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切實保障清明祭掃安全有序。一是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制度。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意識,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認真檢查祭掃服務場所設施設備,完善疏散路線和引導標識,必要時可採取分流限流措施。要認真排查消除用電用火隱患,嚴格限制祭掃使用明火。要積極配合消防和森林防火部門,加大野外祭掃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掃引發的重特大火災事故。二是確保羣衆祭掃有序,出行便捷。要爭取交通等部門支援,增開祭掃公交線路,延長運營時間,引導祭掃羣衆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有條件的地方,可安排祭掃專車,或在公交站點安排接送車輛。要協調增加停車場所,及時疏導殯儀館、公墓等集中祭掃場所周邊交通。

(二)積極引導文明祭掃生態安葬。一是引導文明祭掃。在清明節期間,集中開展以緬懷先烈、禮敬先賢、追思先人等爲主題的祭掃活動,透過祭掃英烈、集體公祭、家庭追思會等形式,深入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宣傳倡導鮮花祭掃、網絡祭奠等文明時尚的祭掃方式,傳承優秀殯葬文化、弘揚時代精神。二是鼓勵生態安葬。各地要因地制宜開展骨灰撒散、樹葬等生態安葬活動,爭取對不保留骨灰的實行免費撒散等生態化安葬,並對其家屬實施獎勵。要鼓勵經營性公墓開闢生態公益墓區,提供免費或者低價骨灰安葬服務,引導羣衆摒棄硬質墓穴和墓誌,以實際行動支援生態文明建設。

(三)認真落實惠民殯葬政策。要落實《湖南省民政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於免除城鄉困難羣衆基本殯葬服務費的通知》(湘民發〔2012〕58號)精神,按照《岳陽市免除城鄉困難羣衆基本殯葬服務費實施辦法》要求,把落實惠民殯葬政策作爲推進殯葬改革的.主要方略。一是鞏固政策成果。要認真梳理惠民殯葬政策在資金籌措監管、受益資格確定、減免補貼程序、政策宣講引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執行機制,做到政策公開透明、項目科學合理、標準切實可行、程序嚴謹便民,不斷提高殯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二是爭取提標增項擴面。要積極爭取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支援,合理調整基本殯葬服務減免補貼標準。遵循可持續原則,探索將告別廳租用,普通骨灰盒、紙棺,骨灰生態葬法等納入基本服務項目範疇。要逐步擴大惠民殯葬政策受益面,儘快實現城鄉居民全覆蓋。三是發揮綜合效益。要廣泛宣傳惠民之策、利民之舉,把惠民殯葬政策作爲新時期殯葬改革的突破口,使惠民殯葬政策成爲引導羣衆自覺接受並參與殯葬改革的動力源,倡導羣衆厲行節約、文明治喪的催化劑,保護資源環境、促進生態文明的助推器。

(四)努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民政部加強和改進民政新聞宣傳工作視頻會議精神,抓住清明節期間社會各界對殯葬工作高度關注的有利時機,廣泛宣傳殯葬改革的重大意義和積極作用,營造良好輿論宣傳氛圍。一是積極運用媒體。要認真研究殯葬工作面臨的新情況和熱點難點問題,建立和完善新聞通氣制度,及時迴應媒體和公衆的關切,儘可能爲媒體採訪提供便利。要透過新聞發佈、政務微博、殯儀館開放日等多種形式,加強新聞宣傳。二是善於交流互動。要主動聯繫新聞單位,提供宣傳線索和素材,主動發聲,及時爲媒體提供權威資訊。對媒體曝光的問題要第一時間迴應,認真核實,有錯必改、有責必究、及時反饋。要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工作,擬定應急預案,明確責任分工。三是大力宣傳殯葬改革。要善於運用羣衆喜聞樂見的語言和方式,善於把握新媒體時代受衆特點,善於掌握新媒體渠道,透過宣傳殯葬工作中有新聞價值的動態和實情,使殯葬改革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五)切實抓好服務質量和行風建設。各地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和省廳加強作風建設的規定,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間,組織開展“文明祭掃、生態殯葬”主題服務月和行風建設月活動,踐行爲民理念,強化服務意識,紮實開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努力提高殯儀服務水平。一是開展主題服務活動。要不斷優化服務流程,規範服務標準,提高服務水平,嚴格落實各項服務公開、承諾制度,把規範管理、強化監督作爲重點,明確部門和崗位職責,保證責任落實到人。要堅持以人爲本、服務爲先,把羣衆滿意作爲殯葬服務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把殯葬管理服務單位建設成爲羣衆滿意的服務視窗。二是抓好行風建設。各地要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行風建設月活動,認真落實《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民政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湘價傳電〔2012〕23號)和市民政局 市物價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嶽民事發〔2012〕3號),完善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規範殯葬服務收費行爲,堅決糾正以次充好、強買強賣、違規收費等侵害羣衆切身利益問題。要探索吸收民營殯葬服務組織參與行風建設活動,共同維護殯葬服務市場公平秩序。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9日—3月15日)

成立市民政局清明節領導小組,並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和清明節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對全市清明節工作進行全面的動員和部署,明確責任人,擬定觀察點。

(二)組織實施階段(3月15日—4月15日)

1. 各地組織開展“文明祭掃、生態殯葬”主題服務月和行風建設月活動。宣傳方式:電視臺清明節新聞採訪,電視臺飛字宣傳,報紙上刊登報道節期工作相關文章和倡議書,在社區、主要出城路口和各祭祀點懸掛若干條宣傳橫幅,發送手機短信等。宣傳內容:文明殯葬、綠色殯葬、生態殯葬、殯葬惠民政策、殯葬管理法規,具體見宣傳工作方案。

2. 做好清明節期間羣衆集中祭掃的安全保障工作。聯繫協調公安交警、城管、交通、林業、消防等部門,保證羣衆祭掃有序,出行便捷,做好城區公墓禁炮工作,加大祭掃用火巡查力度,防止火災事故。

(三)總結提高階段(4月15日—4月20日)

各地對清明節期間的各項工作進行回顧總結,總結成績,查找不足,上交清明節工作總結,領導小組根據自查情況和督查指導情況進行工作講評。

五、工作要求:

1. 嚴格落實上級指示精神,思想上高度統一,服從工

作安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 建立清明節工作值班制度,各縣市區民政局,各殯葬管理和服務機構都要安排好清明節期間的值班工作,將各項工作責任落實到人,所有值班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電話暢通,節期不得擅自離崗,原則上不得請假。同時做好數據統計和上報工作。

3. 做好清明節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自清明節列爲法定節假日後,清明祭掃活動相對集中,具有時間短、空間小、密度大以及大規模人員戶外流動的特點,爲防止引發破壞生態環境、危害公共安全的社會安全事故,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好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預案,遇到緊急情況按應急預案要求及時處理並報告。

4. 加強督查指導。各級民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殯葬服務單位的管理和監督,指導殯葬服務單位完善各項安全措施,規範服務內容和程序,及時妥善處理羣衆對殯葬服務單位的投訴,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