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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兒童調研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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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農村父母離鄉進城打工、經商人數的增多,農村兒童留守農村而無人照管的人數也在不斷增多,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精心收集的留守兒童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留守兒童調研報告範文

留守兒童調研報告範文(一)

近年來,隨着越來越多的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農村留守流動兒童的人數在逐漸增多。農民外出務工創業,爲農村家庭帶來一定的經濟收入,但同時也造就了一個特殊羣體——“留守流動兒童”。所謂留守兒童,就是指與父母雙方或一方分離並留守在農村的少年兒童的一個特殊的社會羣體;“流動兒童”是指農村未成年的子女不在父母身邊而在城鎮或在旗縣政府所在地就學,而父母又不能承擔日常管理監護責任而產生的一個特殊的社會羣體。

留守流動兒童是中國長期的城鄉二元體系鬆動的一羣“制度性孤兒”。一方面:他們的父母到城裏打工拼命掙錢,爭取或獲得了另一種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他們又因爲在城市裏,或自身難保,或無立錐之地,無法將他們的子女帶進城裏,留在自己的身邊。同時爲了生活或生存,他們不能夠輕易的離開自己的工作,不能輕易的離開城市,就是在這種帶不出與回不去的雙重矛盾中,留守流動兒童雖然有父母,但是他們依然不得不接受“骨肉分離”的現實。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是國家的希望,關乎整個農村教育和社會進步,現在是到了該“救救”留守流動兒童的時候了。

面對着這樣的一個潛在的社會問題,奈曼旗婦聯於20**年5月至9月期間,在全旗14個蘇木鄉鎮、1個街道辦事處、1個國有農場全面開展了農村留守流動兒童教育生活問題主題調研活動。調研過程中,透過召集全旗部分鄉鎮婦聯主席、村婦代會主任參與調研、座談,深入學校、留守流動兒童家庭瞭解情況,聽取各地婦聯的綜合情況彙報、填報農村留守流動兒童情況調研表、實地調研走訪等方式,對全旗農村留守流動兒童生存和學習情況進行了全面的調研。

一、留守流動兒童羣體現狀

(一)基本情況

據調研,目前,全旗共有17歲以下兒童132441人,其中留守流動兒童共有16147人,佔全旗兒童總數的12.19%。留守兒童1355人,佔總數的0.1%;流動兒童14792人,佔總數的11.17%。其中0—6歲的留守流動兒童248人,7—12歲的留守流動兒童5776人,13—14歲的留守流動兒童2817人,15—17歲的留守流動兒童7306人。在留守流動兒童中,由爺爺奶奶照顧的有902人,由其他親人照顧的有216人,由其他僱傭人員照顧的有15029人。

(二)監護方式

一是隔輩監護。監護人是爺爺、奶奶或姥爺、姥姥,他們是留守流動兒童的監護主體。他們佔監護者總數的90%左右。他們的年齡大都在60歲以上,這些人絕大多數人都是文盲,或者受過極少教育。

二是上輩監護。監護的主體是叔叔、嬸嬸,舅舅、舅媽,姑姑、姑父,姨、姨父等。這類監護比例不是很大。但是,這種監護方式存在着監護權比較頻繁流動的問題,很不穩定。他們有可能因爲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如監護人也要外出打工或者被監護者與監護者本人或是跟他們子女之間的矛盾衝突等等原因而更換監護人。

三是同輩監護。監護者是哥哥、嫂嫂或姐姐、姐夫。這類監護者一般是年紀較輕,文化水平也較高,如果有就業資訊或機會,他們隨時都會外出打工。所以,該類監護者也存在着監護權不穩定的問題。

四是僱傭式的監護方式。由於父母外出打工後或者是忙於農活及生意,或者是家庭經濟狀況較好,客觀上想爲孩子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條件,就講孩子託管在學校周邊小飯桌叔叔阿姨家裏,家長出錢,小飯桌負責人全面負責孩子日常的生活起居、學校上學及作業輔導,這種是農村留守流動兒童的一種重要被監護方式,流動兒童以這種被監護方式爲主。

五是監護缺失。也就是父母外出打工後,把監護權交付給了留守兒童自己。這類留守兒童往往除了要自己照顧好自己的生活和學習外,他們還要承擔起農業勞動力的角色—照顧好自家的農田。

(三)旗婦聯所做的重點工作

對留守兒童,旗婦聯已初步對全旗1355名留守兒童的基本情況、監護人聯繫電話,地址等內容建立檔案,實行動態管理。針對留守兒童實際情況,組建了200多名的“愛心媽媽”志願者隊伍,有效開展了助教、助學、助養活動,全旗549名貧困留守流動兒童得到愛心人士救助。旗婦聯還積極爭取到內蒙古婦聯香港愛心人士何崇本先生助學項目。項目用於救助我旗56名貧困孤殘兒童,每年度10萬元,三年共計30萬元。爲呼籲社會上更多的愛心人士加入到志願者隊伍中來,製作了《留守兒童留守的愛》專題片,並在旗電視臺《奈曼縱橫》欄目播放。同時,在旗第四小學建立留守流動兒童家園,家園內設電子閱覽室、心理親情室、音樂繪畫室、體育活動室、週末影院等,配備了17名“愛心媽媽”,1名心理教師。家園建立以來,有50多名留守流動兒童得到社會各界的救助。

二、留守流動兒童羣體形成原因

(一)從家長自身來看,家長的教育能力與孩子教育需求之間形成落差。外出務工的家長整日忙於打工,沒有時間與精力過問孩子的學習,對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興趣的關注就更少了;在家裏的父親或母親忙於操持家務,對孩子的教育關注僅限於讓孩子完成作業,家庭教育基本處於空白狀態。留守流動兒童羣體的年齡正處於身心迅速發展時期的中小學生,對學習、生活、自身的變化有太多的問題需要解決,但家庭不能充分給予他們以精神上的支援和知識上的解答。

(二)從家庭認識來看,家長在經濟收入與子女教育之間取捨失衡。爲了改善家庭生活,越來越多的農民離開了土地,到城市裏務工謀生。他們希望自己的生活越來越好,也希望給下一代成長提供更充裕的經濟支援,這是形成留守流動兒童羣體的主要原因。但在外出務工與子女就學、教育之間產生衝突時,他們往往選擇前者。還有現在大部分農民的生活條件好了,生活寬裕了,對子女的教育也重視了,越來越多的人把自己的孩子從5、6歲開始就離開父母,送到鎮內或旗政府所在地讀書,交給小飯桌監管。這其中,既有生活壓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識的原因,但導致的結果卻是相同的,即兒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長,在流動—留守—流動的變動中長大。

(三)從學校教育來看,課程設定與兒童身心發展不相適應。由於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流動兒童在心理髮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與問題,他們需要學校給予更多的幫助與疏導,需要透過教師、透過集體的溫暖彌補親情缺失對其人格健全發展形成的消極影響。但由於教育理念、辦學條件、師資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約,大部分學校沒有開設專門的心理課程並配備專門的心理教師,也很少有組織、有計劃地對學生進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社會整體發展來看,流動人口的數量不斷擴大,家庭化流動的趨勢日益明顯。但嚴峻的現實使務工農民無法長期將子女帶在身邊給予照顧。原因主要是戶籍制度以及與這種戶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費或低收費入學、必須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農民工無法承擔子女入學的高昂費用問題、在簡陋的農民工子弟學校入學無法解決升學考試問題、各地教材的選用不同使得他們的子女在轉學後面臨兩地教育內容不能銜接的困境等問題,直接推動了留守流動兒童這一羣體的產生。三、留守流動兒童羣體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調研情況看,父母外出打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家庭經濟壓力,爲留守流動兒童教育成長提供了必需的物質條件,利於留守流動兒童自立自強性格的培養,同時也是留守流動兒童羣體產生的直接原因,使留守流動兒童教育生活面臨以下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是孩子最初的學校,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必不可少的補充和完善。留守流動兒童的父母雙方或一方長期在外工作,留在家中的單親也忙於家務或農活,與孩子的溝通少、交流少、疏於對孩子的關愛,無法關心到子女各方面的發展情況。從調研結果看出,大多數留守兒童與他們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絕大多數留守兒童是隔代監護,這些長輩平時對孩子物質上給予的多,精神上關注的少,難以與孩子進行溝通,“代溝”問題更加明顯,溺愛現象比較嚴重。而流動兒童雖然和父母相隔不是很遠,但見面的機會也很少,大部分一個月只見一兩次,也缺乏科學的家庭教育知識,真正能夠和子女進行談心交流的父母較少,因而導致留守流動兒童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缺失,更重要的是親情的缺失。

(二)心理問題突出。在人格發育過程中,兒童早期的環境和家庭教育被認爲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家庭教育的斷裂或缺失導致留守流動兒童心理失衡、行爲失範的問題突出。與普通兒童相比,留守流動兒童特別是留守兒童在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滿足,情緒消極,在性格上表現爲任性、冷漠、內向和孤獨。甚至還有一部分孩子由於對不良社會行爲和生活方式缺乏認知能力,受外來不良社會因素影響成爲了“問題孩子”。

(三)意外傷害問題嚴重。留守流動兒童因爲父母不在家或忙於生計,缺乏家庭管護,他們思想單純,自我保護能力差,很容易出現意外傷害事件。面臨拐騙、打架、鬥毆、搶劫、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隱患。由於學校與家庭之間安全紐帶銜接不上,留守兒童年幼無知,又常處於無人監護狀態,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機,導致留守兒童傷人或被傷害的安全事件時有發生;還有一些南部山區的'孩子,由於上學路途較遠,經常起早摸黑趕路,也是非常危險的。特別是留守兒童的家裏往往只有老人和孩子,老人防範、防護能力弱,導致留守流動兒童受到意外傷害的機率遠遠比普通家庭兒童高出很多。

(四)學習情況堪憂。一方面,由於留守流動兒童的父母把有限的收入投入到孩子的教育中,使得他們對孩子的學習期望過高。另一方面,受文化水平和家教知識的制約,使得他們缺乏輔導孩子學習的能力,教育引導往往不得法,特別是留守兒童的監護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重養輕教,當孩子在學習上遇到困難時也無法給予有效的幫助,致使留守兒童的學習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導,學習成績不好,厭學、逃學的傾向比較明顯。

(五)身心健康亟待關注。0—14歲的兒童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發展的關鍵時期,由於長期與父母分離和缺乏聯繫,得不到完整的家庭溫暖,生活上缺少必要的關愛,加上常受到周圍孩子的歧視、排擠和欺辱等,不少留守流動兒童情緒消極,失落自卑,感覺孤單,甚至心理壓力過大,表現出內心封閉,情感冷漠,性格脆弱、任性、叛逆,行爲孤僻,缺乏愛心和交流的主動性,形成一定的人格障礙。

四、對策和建議

當前,農村留守流動兒童的問題不單是外出務工人員的家庭問題或者是留守流動兒童自身的問題,更是一個全社會都不容忽視的綜合性問題;不單是一個留守流動兒童的教育問題,更是一個其自身全面發展與健康成長的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關注和解決,家庭與社會都將會爲此付出沉重的代價。因此,家庭、整個社會乃至各級政府都應該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識這一問題,以人的生存與發展爲本,採取有效措施,透過構建組織管理、職能保護、社會呵護、學校監管、親屬監護“五大關係”網絡,積極穩妥地加以解決。建議近期解決留守流動兒童問題應該從下面幾個方面採取措施:

(一)提高認識,把關愛工作作爲一項重要任務來抓。留守流動兒童是我國經濟社會轉型期出現並將長期存在的社會羣體,是最需要關注的特殊兒童羣體之一。他們的健康成長,關係着兒童整體素質的提高,關係着廣大家庭、廣大羣衆的切身利益,關係着新農村建設和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更關係國家的未來。我們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解決留守流動兒童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積極開展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工作作爲一項義不容辭的重要任務,切實擺上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要議程。

(二)紮實推進,全面加快新農村建設進程。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村人口素質是解決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問題的根本途徑。目前,新農村建設正在緊鑼密鼓的籌劃和建設中,農村正在發生着“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是,很多新農村建設的示範村、示範片都是在基礎較好的地方錦上添花更上一層樓,真正基礎差經濟落後的地方卻沒有改變,致使新型落後地區在產生,新的不和諧在形成,致使很多地方的農民不得不繼續透過進城打工的途徑來維繫家庭的生存,從而導致留守流動兒童羣體和留守流動兒童問題有增無減。因此,落實黨中央的加快新農村建設任務應該堅持全面發展觀,不僅“錦上添花”,而且更要“雪中送炭”;不僅注重修道路建樓房,更應該重視辦好教育提高人口素質;不僅發展經濟提高收入,而且關注民本民生優化社會環境。總之,就是要建設全面和諧的新農村,最終實現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留守流動兒童這一社會問題的目的。

(三)強化工作機制,進一步整合社會關愛資源。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工作具有面廣、量大、困難多的特點,需要動員各方面力量,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一要依託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建立關愛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黨委領導,政府(婦兒工委)實施,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長效機制,同時把這項工作納入到政府有關部門及蘇木(鄉鎮)年度工作考覈。二要在旗縣及蘇木鄉鎮政府建立“留守流動兒童關心愛護工作委員會”,在各村設立專門的留守流動兒童工作組,在社區建立留守流動兒童教育和監護體系,發揮社區功能。建立農村社區兒童少年教育和監護體系。實施轄區行政負責人對留守流動兒童管護責任制,列爲對學校幹部考覈的重要內容。明確人員、任務和責任,對每個留守流動兒童都要做到責任到人、監護到底、關愛到位。可考慮由基層學區和共青團牽頭聯合婦聯、工會、村委會、學校共同構建農村少年兒童健康發展的教育和監護體系。這些社區機構可由離退休教師、青年志願者等人員構成。鼓勵和引導民間組織參與到留守流動兒童的服務工作中來,透過開展代理家長、愛心媽媽、結對幫扶等活動,招募社會上的愛心人士與留守流動兒童結對子,引導全社會重視和關愛留守流動兒童,爲留守流動兒童提供健康保障、心理輔導、精神撫慰、安全知識教育等服務。三要注意發揮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在推進做好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工作中的積極作用,把留守流動兒童工作成效作爲考覈基層黨組織的一項重要內容。四要鞏固和完善“代管家長”等制度,加強對“代管家長”和監護人的培訓,使他們掌握更多的心理學知識,同時要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加強社會各界對留守流動兒童的關注,努力構建以留守流動兒童爲中心的家庭、學校、社會共同參與的三位一體的教育保護網絡。

(四)學校要加強對留守流動兒童的教育和監管,力爭形成完善的監管機制。全旗各中小學校要對留守流動兒童登記備案,建立和完善留守流動兒童檔案。根據情況區別對待,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和管理,爲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教育提供詳實情況;要加強與代理監護人的聯繫,利用假期召開留守流動兒童學生家長會,與家長交流,使學校內外對留守流動兒童的教育影響產生合力效應;要加強對留守流動兒童的思想道德教育,不斷提高他們的法制道德觀念,不斷增強學生的遵紀守法意識;要重視對留守流動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在學校設立“留守流動兒童心理救助中心”,聘用專業的心理輔導人員,開設心理輔導活動課,及時發現和疏導留守流動兒童出現的心理問題,及早化解心理危機,引導他們走過人生髮展的關鍵時期,幫助其健康和諧發展。

(五)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加大對寄宿制學校等的投入。針對當前雙親外出打工的中小學學生雙休日和暑假無人監管的情況,結合“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等項目的實施,改擴建一批農村中小學寄宿制學校,並不斷完善其基礎設施和各種文化投入,切實加大對農村寄宿制學校、留守流動兒童活動室、留守流動兒童家園、留守流動兒童食堂等的投入,不斷完善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優先滿足留守流動兒童的寄宿和參加社會、集體、文娛活動的需要,努力爲他們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和監護條件。要加強對寄宿制學校的保障和指導、管理工作,努力達到標準化、規範化的要求。儘量爲雙親在外地或親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長環境的農村留守流動兒童提供住宿便利,讓留守流動兒童在老師、同學羣體中成長,以對缺失的家庭教育進行補償。

(六)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努力減少留守流動兒童數量。要積極壯大縣域經濟,努力增加就業崗位,爲更多的農民工創造就地、就近就業的機會使他們能夠在本地或附近找到工作,和他們的子女生活在一起。要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讓外出務工潮變成回鄉創業潮,增加農民實際收入,減少外出務工。此外,應積極推動國家立法,採取各項有效措施,保證農村外出務工人員的未成年子女進入城市後能夠儘快入學,接受具有一定教學和管理質量的義務教育。

兒童是家庭的花朵更是祖國的未來,他們的成長是我們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成人在家庭,成纔在學校,成功在社會。惟有從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三位一體來引領好我們的孩子,這纔是我們最終的期盼!

留守兒童調研報告範文(二)

調研內容:農村留守兒童

調研時間: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調研目的:透過對農村留守兒童情況的調研,對問題的分析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見。

調研地點:

調研方法:教學工作參與、走訪、訪談

隨着農村父母離鄉進城打工、經商人數的增多,農村兒童留守農村而無人照管的人數也在不斷增多,調研顯示:我國有1.2億農民常年在城市務工經商,產生了近2000萬留守兒童,其中14歲以下佔86.5%.他們失去父母庇護,身心、學習、成長都面臨着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發了諸多社會問題,同時,也引起了社會各界對這個羣體的關注。2008年8月底到2009年6月底,我們到了鎮雄縣場壩鎮摩多小學進行爲期接近一年的頂崗實習支教生活。在這段時間中,我們在平時休息的過程中走訪了一些家庭,對農村留守兒童也有了一頂的瞭解!結合此次調研,現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現狀、成因及對策,提出如下調研意見。

一 基本概況

我們實習的地方是相對較貧困的農村地區。這個地方生活條比較艱苦,自然環境也較爲惡劣,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高,很多人爲了改變這中現象,在社會經濟日益發展的今天,年輕人紛紛外出到沿海發達地方打工。在這些外出打工的年輕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上有老,下有小”的這一類型!年輕人外出大工就把家裏的孩子留給父母和親戚來照顧!這就是大部分“留守兒童”的來源!

我所教的班有96個學生,其中就有30多個孩子是“留守兒童”。這些孩子差不多都是班裏的問題學生!學習成績普遍偏差、作業常常不按時完成、有孤獨感和失落感的傾向,不願與其他同學和小朋友交流、有嬌縱、任性等壞脾氣……

二 農村留守兒童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我們在調研中發現這些孩子由於父母長年在外務工,留守在家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親戚朋友作爲臨時監護人,由他們照管孩子的一切,當然其中還存在家中無人看管的現象。根據留守兒童家庭狀況,家庭環境及臨時監護人的文化素質,年齡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留守兒童問題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無能爲力,只管“吃”的放縱型。

這部分兒童主要是在那些生活條件差、監護人監護能力低的家庭。這些人羣年老、體弱、文化低、見識少、負擔重。他們由於家境不富有,在家得種一大家人的田地、餵養豬牛等,他們天天忙於農活,根本就無暇顧及孩子了。他們僅僅對孩子煮煮飯、洗洗衣而已,特別到了農忙季節,連吃飯都顧不上,很多孩子就得自己煮飯或捱餓。許多孩子還承擔起家裏全部家務事,有時,連幾歲地孩子也得下地幹活兒。至於如何教育孩子,對於“聽話”的孩子很滿意,不聽話的孩子只是說說而已。關心學習更無從談起。對於孩子心裏想的什麼?需要什麼?有什麼感受?都一概不知或是根本沒想到要關心。其實,這一現象在留守兒童家庭裏普遍存在。他們的父母忙於掙錢,自己和祖父母忙於農活、家務,對自己的教育、成長都無人關心,使自己本應得到溫暖、關愛的童年變爲“早熟的大人”。

(2)隔代教育,只顧“給”的溺愛型。

很多留守兒童都是獨生子女,父母不在家,由公公婆婆看着。由於代溝所致,爺爺奶奶更心痛孩子,在家裏各方面都給予“關愛”,常常是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寧願自己吃苦受累,不吃不喝,也要讓孩子玩好、吃好,對於生活細節不予指導或誤導。出現了問題往往是包庇、慫恿,嚴重的說說而已。這樣,孩子養成了嬌氣、任性,習慣以自我爲中心,缺乏互助互愛體驗,怕困難、怕挫折。於是孩子受家裏人的寵愛,家庭教育的艱鉅性由此加大。寵壞的孩子越來越不“聽話”,經常對人無禮貌,喜歡惹是生非,學習懶散……。

(3)寄居他家,無法管的放縱型。

農村留守兒童中,有一部分孩子是被父母寄養在親戚家或朋友中的。被寄居的孩子總有一種寄人籬下的感覺,因爲他們畢竟不是和自己的親人一起生活起居。他們中有一些人總感覺在親戚家裏畢竟沒有在自己家裏那樣自由,束手束腳的,看起來膽小怕事,很本份,但一旦離開了親戚,就像老鼠離開了貓,他們就無法無天了。也有一些孩子膽子很大,親戚根本管不住,有的可以跟親戚頂撞,親戚稍微說重了,就懷恨在心或是逃離出走,使得親戚無可奈何而不敢管教,就只能放任自流了。

因此,這個羣體的孩子通常出現以下幾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1、學生成績不佳,在校表現不優。進入學齡階段的兒童一天的大部分時間是在學校度過,其主要任務是學習:學會求知,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創造。但據調研,農村留守兒童羣體中,小學階段的學習興趣還比較濃,學習成績和在校表現都還較好,優秀的也不少。但到了初中階段,情況就發生了變化,極少的留守兒童能表現爲優秀,我們調研中發現,初中留守兒童中學習成績和在校表現都優秀的不到10%,良好的不到30%,學習和生活習慣都很差且行爲出現問題的兒童卻佔了近30%,而且在所有“問題兒童”中,留守兒童佔80%。

2、親情缺失嚴重,心理髮展異常,。青少年期是個性發展和形成的關鍵時期,父母的關愛、良好的家庭環境和教育對青少年個性的健康發展起着無法替代的作用。但是,農村留守兒童們由於其父母長時間不在身邊,家庭的“缺陷”使留守子女無法享受到正常的親情關愛,生活中的煩惱無法向親人傾訴,成長中的困惑無法得到父母的正確引導和鼓勵......久而久之,無助感,失落感和被遺棄感逐漸形成,嚴重影響着留守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長。調研中,我們發現絕大多數留守兒童與父母很少見面,缺少溝通。其中,與父母見面半年一次的爲53%,一年一次的爲44%,兩年一次的有3%,還有一個孩子的父母雙雙外出六年未曾回過一次家。農村留守兒童在個性心理上表現極爲異常,有這樣兩種典型“症狀”:一是性格內向、孤僻、自卑、不合羣、不善於與人交流;二是脆弱、脾氣暴躁、衝動易怒。

3、父愛母愛失常,孩子志向模糊。外出務工的父母由於長期不在孩子身邊,內心往往會出現一種愧疚感,加上在外打工,經濟較爲寬裕,對這些孩子生活的經濟支付能力較強。因此,他們往往對孩子採取物質補償的方式來表現自己對孩子的全部的愛,孩子要什麼就可以非常輕易的得到什麼,從不遲疑也從不打半點折扣。這種愛的方式,在兒童的心理邊逐漸形成了兒童的“金錢萬能”的價值觀和“逍遙享樂”的人生觀。他們沒有任何勤儉節約與艱苦奮鬥的概念,沒有人情味,沒有正確的取向與人生取向。

4、家庭教育缺失,越軌現象嚴重。家庭教育是人生所需全部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方面,家庭教育最早最直接地影響着青少年的成長健康與否。我們調研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由於缺乏父母的有效監管,生活習慣和行爲習慣都不好。在家裏,他們不講求個人衛生,早上不洗臉漱口就吃飯,晚上不洗腳洗澡就往被子裏鑽;在學校,他們的學習沒有計劃,沒有興趣,拖欠或不交家庭作業現象嚴重,不遵守校紀校規,自由散漫,遲到、早退、曠課現象經常發生。在社會上,他們缺乏禮貌待人的常識,他們中抽菸的有,賭博的有,打架的有,酗酒的也有,沉迷於網吧的更是不乏其人,還有談情說愛的,有些甚至還發生了性行爲。在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沒有發育完全之前,對社會上的各種複雜、不良現象缺乏足夠的判斷力和抵抗力,需要正確的引導和教育,而留守家庭一般都卻無法給予,從而導致留守子女極易產生犯罪和越軌行爲。

留守兒童問題出現的主要原因有:

1.監護人自身因素有欠缺。一是責任意識不強。在除父母外的監護人眼裏,認爲孩子的父母不在身邊,不能對他們要求太嚴格,應對孩子更多的愛,否則會使孩子產生扭曲心理,覺得不是自己親生的父母到底不知道疼愛自己。二是監護責任不明確。監護人往往從身體健康方面考慮問題,重吃飯穿衣輕學習教養;重身體健康而忽視心理健康和全面發展;關心兒童在學校和家裏的表現;忽視兒童良好行爲習慣的養成。三是監護精力跟不上。由於監護人大多數是老年人,年紀較大,有的甚至同時要監護幾個留守兒童,放在每個留守兒童身的精力就不夠。再加上自己身體狀況差,本身需要人照顧,因此對留守兒童的教育只能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四是監護人自身素質較低。他們不知道從心理上來照顧兒童,不知道從法律、安全、衛生知識等方面教育他們,也不能在學習上給予幫助和指導,從而使留守兒童的教育從根本上就失去了重心。

2、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後。當今,一方面全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另一方面農村的經濟社會發展卻相對滯後,尤其是邊遠山村。因此,農民不得不想辦法改善家庭經濟生活條件,讓自己孩子擺脫這種祖祖輩輩都無法擺脫的困境。當最基本的生活問題都無法解決時,他們只能選擇進城務工賺錢來養家餬口,從而使兒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長,在流動--留守--流動的變動中長大。因此,我們認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後是造成那些留守兒童問題的最根本的原因。

3、家長缺乏家庭可持續發展觀念。我們透過調研發現,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雖然經濟不富裕,但也不至於窮困潦倒、無處安身,他們大多是可以在家鄉透過辛勤勞動來維持家庭正常生活的,而他們卻追求快速改善家庭生活,追求給孩子成長提供充實的經濟支援,不惜拋家棄子,離鄉背井而進城打工。他們唯一的收穫就是讓他們感到滿足的紙幣,而他們失去的是家庭的親情,犧牲的是子女的前途,造成的是越來越多的、越來越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這些都是他們用金錢無法買到的,更爲可怕的是使得自己的家庭得不到正常的發展。

4、複雜的社會因素難辭其咎。由於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兒童過早過多涉足社會的各個方面,但由於其天真幼小,無法正確處理來自社會各方面的紛繁複雜的社會資訊與狀況,分不清是非曲折。因此,網絡遊戲、色情影像勢力等等,在他們幼小的心靈上形成了深刻的印象,他們把一些與社會和道德格格不入的東西當作時髦去追求,當作偶像去崇拜去效仿,把黑的當成白的,把對的當成錯的,進而使他們在自己心理髮展上存在大量的不健康的甚至是錯誤的東西,存在許多的困惑與問題。比如,抽菸酗酒好爽,奇裝異服好酷,哥們義氣拔刀相助是英雄,談情說愛老婆老公成必須品,等等一切,是大多數留守兒童的身上都存在的問題。這樣的社會環境也給社會自身留下了大量的不安全隱患。

社會因素中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方面就是:歧視農民工子弟。由於存在部門利益至上的緣故,各級政府已經制定的有關進城農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接受同等教育的政策不能落實,進城農民工子弟無法享受與當地兒童同等接受教育的權益。

三 思考與建議

當前,農村留守兒童的問題不單是外出務工人員的家庭問題或者是留守兒童自身的問題,更是一個全社會都不容忽視的綜合性問題;不單是一個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更是一個其自身全面發展與健康成長的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關注和解決,家庭與社會都將會爲此付出沉重的代價。因此,各個家庭、整個社會乃至各級政府都應該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識這一問題,以人的生存與發展爲本,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穩妥地加以解決。我們調研組從近期和長遠兩個方面提出我們的建議。

鑑於目前留守兒童羣體客觀存在的現實,我們建議近期解決留守兒童問題應該從下面幾個方面採取措施:

1、建立健全留守兒童工作機制。關愛留守兒童工作是全社會的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和努力。建立以市、縣(市、區)、鄉(鎮)政府爲主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責任制,縣(市)、鄉(鎮)政府成立“關愛留守兒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關愛留守兒童工作”行動計劃和具體措施,實行屬地管理爲住的原則,將留守兒童工作納入對縣(市、區)、鄉(鎮)政府全年工作考覈目標,形成政府、學校、社區、家庭、鄰里多方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2、完善和落實相關法律政策,保證農民工子弟在工作地享有同等受教育權益。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弟在工作地接受教育的制度和機制,使農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真正享有同當地兒童同等的受教育權益。對已有的政策在實施過程中要加強監督和落實,不要紙上寫的“同等”,實際操作中人爲地製造各種障礙。享受均衡的現代教育,是每一個孩子包括農村孩子應有的權力,也是我國政府的總體教育目標。同時,要改革學籍管理方式,爲異地農民工子弟建立流動學籍,要取消異地學生必須回原籍地參加中考、高考等制度,要取消各種名目的借讀費、建校費、捐資助學費,最大限度地降低進城農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入學的門檻,保障其享有與當地兒童相同的接受同等教育的權益,使長期在外務工的父母能把孩子帶在身邊上學,從源頭上減少或消除留守兒童羣體。

3、培養和扶持以民間組織爲依託的農村留守兒童服務機構。在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無法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之前,各級政府應該透過政策引導,鼓勵民間資金和社會力量興辦留守兒童服務站等多種形式的託管服務機構,利用社會優質資源(如優秀退休教師等),切實爲農村留守兒童提供高質量的健康成長服務。

4、下大力氣優化兒童成長的社會環境。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國家的社會經濟取得了飛速發展。但與此同時,大量的社會矛盾也日益加劇,使得年輕一代成長的社會大環境在不斷惡化。因此,各級各部門必須下大力氣從小事抓起,嚴肅治理在不斷惡化的社會環境,嚴厲打擊破壞兒童成長環境的人和事;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大衆媒體要圍繞關愛兒童尤其是留守兒童成長的主題,一方面宣傳“以人爲本”“兒童優先”“爲國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觀念新風尚,另一方面用積極的健康的題材武裝青少年一代的頭腦,引導他們正確辨別是非,引導他們積極向上生活、學習和做人。

然而,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需要全社會,尤其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幹部,堅持以人爲本,樹立科學的可持續的發展觀和政績觀,努力構建真正意義上的和諧社會。

我們必須全面加快新農村建設進程。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村人口素質是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根本途徑。目前,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新農村建設可以說是熱火朝天,農村正在發生着“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是,很多新農村建設的示範村、示範片都是在基礎較好的地方錦上添花更上一層樓的新型政績工程,真正基礎差經濟落後的地方卻無人問津,可以說是從未盼到過進階領導的“現場辦公”,致使新型落後地區在產生,新的不和諧在形成,致使種地方的農民不得不繼續透過進城打工的途徑來維繫家庭的生存,從而導致留守兒童羣體和留守兒童問題有增無減。因此,落實黨中央的加快新農村建設任務,我們應該堅持全面發展觀,不僅“錦上添花”,而且“雪中送炭”;不僅注重修道路建樓房,而且重視辦好教育提高人口素質;不僅發展經濟提高收入,而且關注民本民生優化社會環境。總之,就是要建設全面和諧的新農村,最終實現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留守兒童這一重大社會問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