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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產業發展及批發市場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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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產業發展及批發市場調查報告
  調查內容:供暖糾紛的特點及其產生的原因
  調查時間:2012蔬菜是新絳縣農業生產中的第一大支柱產業。這些年,縣委縣政府依靠技術進步,積極改進蔬菜種植方式,使之由過去季節性生產,發展到“大田—拱棚—日光溫室”三結合的週年生產,其質量也由普通蔬菜上升到無公害蔬菜,溫室、拱棚高效設施蔬菜種植面積逐年增加。目前,全縣現有面積23萬畝,其中日光溫室6萬畝,拱棚8萬畝,大田菜9萬畝。種植的蔬菜品種主要有西紅柿、黃瓜、茄子、茴子白、西葫蘆、冬瓜、韭菜、芹菜等十餘個。分佈在8個鄉鎮的143個村莊,佔全縣農村總數的65%;有3XX個農戶從事蔬菜生產,佔農戶總數的42%;蔬菜提供的人均純收入達到1750元,佔農民人均純收入的52%;蔬菜總產量90萬噸,總產值10億元左右,佔全縣農業總產值的43.75%。在蔬菜生產戶中,人均收入超萬元的達3000多戶,人均收入5000元到近萬元的達4000餘戶,人均收入3000元到近5000元的上萬戶。
  全縣擁有6個各具特色的蔬菜生產示範基地:即以三泉、古交、北張、澤掌、泉掌爲主的萬畝無公害反季節雙茬西紅柿基地,以橫橋、龍興爲主的萬畝甘蘭生產基地,以古交南片爲主的萬畝無公害茄子生產基地,以萬安、北張爲主的萬畝黃瓜生產基地,以龍興、橫橋爲主的萬畝西葫蘆生產基地,以鼓水流域爲主的千畝蓮菜生產基地。
  無公害蔬菜的規模化發展,帶動了市場建設。全縣目前運營着西曲、南李村、劉建、王守、北行莊5個專業性產地蔬菜批發市場。
  西曲蔬菜批發市場是最早建設而且最大的市場。佔地120畝,建築面積10600平方米,場地硬化6萬平方米,交易棚面積3500多平方米。市場日客流量達到3000人次,車流量1000多車次,日平均交易130萬公斤,旺季可達300萬公斤,XX年蔬菜產品遠銷內蒙、甘肅、陝西、河南、北京等21個省市的200多個縣市,並出口日本、韓國、俄羅斯、新加坡等國家。交易量8.6億公斤,交易額8.2億元,實現利稅656萬元,是華北、西北、東北地區較大的集蔬菜、瓜果批發、裝卸配貨、冷藏儲存、生活服務於一體的綜合蔬菜產地批發市場。市場先後被確定爲“全國50家鮮活農副產品定點市場”、“國家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和“農業部農產品資訊網資訊採集點”以及省政府“1311”調產工程項目。
  新絳縣絳州綠蔬菜有限公司是一個集全縣蔬菜生產、組織、管理、銷售於一身的股份制企業。公司位於縣城龍興街125 號,現有辦公用房1200平方米,註冊資金150萬元,總資產500萬元,流動資金200萬元。公司技術力量雄厚,238名職工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就達15人之多。
  公司下屬“一園四站四市場”。“一園”即南李村科技示範園。佔地60畝,主要進行新品種、新技術的實驗、示範。“四站”即古交、澤掌、泉掌、北張四個服務站。四個服務站涵蓋了全縣90%以上的無公害蔬菜生產區域。在優良種子、生產物資供應等方面,爲蔬菜生產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
  “四市場”即古交鎮南李村、泉掌鎮劉建、泉掌鎮王守、北張鎮北行莊四個蔬菜產地批發市場。古交鎮南李村產地蔬菜批發市場位於108國道南側,佔地35畝;泉掌鎮劉建產地蔬菜批發市場位於縣道新鄉路西側,佔地42畝;泉掌鎮王守產地蔬菜批發市場位於縣道新鄉路南側,佔地31畝;北張鎮北行莊產地蔬菜批發市場位於縣道新鄉路北側。
  四個市場覆蓋了全縣百分之七十的蔬菜生產區,年交易量63萬噸,交易額7億元。公司營銷的無公害精品菜遠銷陝西、河南、湖北、內蒙古、江蘇等十幾個省市,建立了較爲寬廣的銷售網絡。
  公司與中國農科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建立了科技依託關係,聘請張志斌等專家爲蔬菜生產技術顧問,負責全縣蔬菜生產的技術指導。公司與全縣2XX多農戶建立了協作關係,實行了公司 + 基地 + 農戶的運作方式,在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實驗和示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提升了全縣蔬菜生產的標準和質量。
  公司組織牽頭對聯繫的保護地蔬菜進行了無公害質量認證,無公害蔬菜認證面積達到20萬畝,認證無公害蔬菜品種6個,認證的無公害蔬菜產量達到42.5萬噸。
  公司在品牌建設上取得可喜成績,絳州綠商標被評爲“山西省著名商標”,絳州綠品牌被認定爲“山西省名牌產品”。公司先後被省人民政府評爲“商貿先進企業”,被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評爲“質量信譽aa級企業”。
  現在,新絳縣無公害蔬菜生產在全省乃至全國都享有較高的聲譽,先後被確定爲北京市“場地掛鉤”外埠蔬菜生產基地、全國蔬菜標準化生產示範縣、中國綠色食品總公司蔬菜生產基地、中國果菜十強縣和國家級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示範基地。年8月29日—2012年9月23
  調查地點:齊齊哈爾市鐵鋒區人民法院民三庭
  調查方式:資料彙總 調查目的:因城市供暖而產生的糾紛越演越烈,供暖糾紛案件大幅激增,成爲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增長最爲迅速的一類。供暖作爲一項社會公用事業,維持着城市功能的正常運轉,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關係到社會的穩定。由於供暖糾紛涉及面廣,影響面大,一旦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所以要想妥善處理該類糾紛,還必須對現有的法律、法規、規章進一步完善,建立一個適應社會發展的供暖模式。因此,透過對供暖糾紛的特點及產生的原因的調查分析,來解決供暖領域尚存在的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的缺位的問題。
  調查結果:在實習期間我有針對性的對在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法院辦理的供暖合同糾紛案件進行了資料彙總:XX年鐵鋒區法院共受理供暖糾紛案件132件;XX年上升爲206件,增幅56.1%;XX年更猛增到398件,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幅93.2%,與XX年相比增幅高達129%。 近三年來,供暖合同糾紛案件成倍增長,我認爲供暖糾紛案件激增現象的產生包括下面六個方面的原因:
  一、因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導致業主拒交供暖費。近年來,大批住宅小區建成使用,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種矛盾,業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費的現象非常普遍。
  二、業主個人因下崗、失業等客觀經濟原因而無力支付取暖費,從而造成拖欠。下崗工人、失業人員等社會低收入人羣因經濟拮据無力承擔取暖費、而被供暖單位告上法庭,這類情況約佔供暖糾紛案件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