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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陽檔案轉遞辦理需要什麼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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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檔案一般是非常重要的,當大家的工作發生了很大的'變動之後,一般就需要按照規定去申請轉移。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安陽檔案轉遞辦理需要什麼步驟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安陽檔案轉遞辦理需要什麼步驟

一、安陽檔案轉遞辦理需要什麼步驟

1、持所需材料到檔案服務視窗辦理轉出手續(如在我中心辦理了如社保、黨員組織關係等其他代理業務的,應須先到相關視窗辦理轉出或待轉出手續後再申請檔案轉出)。

2、經工作人員審覈所提交的材料且符合轉出條件的,工作人員對檔案進行覈對、整理,形成檔案材料清單並密封,辦理轉出登記後,連同《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等材料一併轉出。

二、安陽檔案轉遞辦理材料

應提交的材料目錄:

1、安陽市區戶口或在安陽市區工作單位勞動合同書(個人創業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副本);

2、原工作單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辭職檔案、批覆)或原檔案保管機構(政府所屬或授權的我中心)的存檔憑證;

3、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4、應屆畢業生存檔另須提供派至安陽就業主管部門或我中心的《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三、安陽檔案轉遞辦理依據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0號)第十五條: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下列服務,不得收費:(七)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

《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三、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是基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的重要內容。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應當包括:檔案的接收和轉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