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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檔案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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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資助檔案管理制度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資助檔案管理制度範本

資助檔案管理制度1

爲了保護好獎助金、助學貸款、困難學生資助等項工作的紙質檔案,維護紙質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於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要忠於職守,刻苦鑽研業務,嚴格按照檔案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辦事。

二、資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都必須及時歸檔儲存。

三、檔案資料歸檔後要進行分類、編目和鑑定工作。

四、檔案資料做好防潮、防塵和防蟲等保護工作。

五、檔案資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編制相關的檔號,便於查找。

六、定期對檔案保管的狀況定期進行檢查、清理和核對。

七、檔案外借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借出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八、年終組織收集整理有關資助資料,分類裝訂、分類編號、分類保管。

資助檔案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爲規範學校學生資助工作檔案(以下簡稱“資助檔案”)管理,保證資助檔案真實、完整和安全,充分發揮資助檔案的作用,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資助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鑑定、銷燬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資助檔案,指學校在學生資助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儲存和查考價值的各種文字材料、圖表、聲像圖片、電子文檔等不同載體的過程記錄。

1、資助管理工作檔案:

(1)國家、省、市、區相關檔案;

(2)學校有關檔案: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構成與職責,班級民主評議小組構成與職責,資助工作制度、計劃、方案、總結與記錄等。

2、政府資助管理材料:

(1)資助申請表,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建檔立卡、低保、孤兒、殘疾等證件複印件或證明),身份證明(戶口頁和身份證複印件),受領資助費的銀行帳戶複印件等;

(2)資助彙總表;

(3)資助公示表、公示照片及公示報告;

(4)資助發放表(資助費籤領表或銀行轉賬憑證)。

3、學校資助管理材料:學校資助(減免食宿費等),特別是幼兒園提取事業收入資助(減免保教費、食宿費等),要有學校資助申請表、彙總表和籤領表。

4、社會資助管理材料:要有各項社會資助申請表、彙總表及籤領表。

5、其他資助管理材料:中職學生頂崗實習材料,資助育人材料,資助宣傳材料,來信來訪與調查記錄,覈查通知與回覆等。

6、資助管理工作電子文檔:參照紙質材料分類歸檔並妥善儲存。

第四條 學校要設立資助檔案室(可兼用),資助檔案集中於檔案室專櫃儲存,明確管理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

第五條 資助檔案在每學期學生資助工作完成後進行整理,按學期、項目分類裝訂入冊,要有目錄頁和備考頁,備考頁要註明冊內檔案情況、建冊人、檢查人、建冊時間等。

第六條 資助檔案用統一規格檔案盒儲存。檔案盒要統一封面設計,在正面和脊面註明該盒檔案檔案名稱,包括學校、年份、學期、項目、冊號等。

第七條 資助檔案不對外開放,學校依法爲教育、紀檢和監察等部門提供檔案資訊查詢服務。外單位、學生和學生家長要求查閱資助檔案的,須經學校批准,並辦理登記手續。查閱者不得丟失、損毀、塗改資助檔案。

第八條 資助檔案儲存期限爲六年。資助檔案儲存到期銷燬時,要有三名資助管理人員在場,填寫好銷燬記錄並簽字,銷燬記錄永久儲存。

第九條 本辦法由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資助檔案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規範華北電力大學學生資助檔案,維護學生資助檔案真實、完整和安全,規範學生資助工作,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華北電力大學檔案管理辦法》(華電校檔〔2013〕1號)等相關檔案,結合學生資助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統籌全校學生資助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鑑定、銷燬和使用等管理工作,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對學校學生資助檔案管理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學生資助檔案,是指涉及資助業務的部門在落實資助政策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種原始材料和歷史記錄的總稱,是落實國家和學校資助政策的重要憑證。包括但不僅限於學生註冊學籍審批名冊、受助申請、受助資格審查與公示、學校審覈、學生異動管理、資助資金髮放與管理等全部檔案資料。

第四條 學生資助檔案分爲檔案類、表冊類、財務類、電子類四大類。

第五條 學生資助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爲永久和定期,具體辦法參見《華北電力大學檔案管理辦法》。

第二章 檔案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是學生資助檔案工作的管理部門。各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黨委(黨總支)副書記是檔案管理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各學院配備兼職檔案管理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按學校要求落實本單位學生資助檔案的管理工作。檔案管理人員應具備專業基礎知識及檔案基礎知識,熟悉業務,忠於職守,保障資助資訊安全。

第七條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職責

(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接受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應依法爲教育部門、金融機構、受助學生和家長等提供檔案資訊查詢服務。

(二)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全面負責指導各學院資助業務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檢查,確保學生資助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嚴防毀損、遺失和泄密。

(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督促各學院對本院學生資助檔案的接收、保管統計和使用,負責到期學生資助檔案的鑑定銷燬指導工作。已畢業學生的需要永久保留的學生資助檔案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保管五年後,移交檔案館儲存。

(四)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針對紙質檔案應建立具有防火、防盜、防黴、防潮等適合保管檔案的專用學生資助檔案櫃,學生資助檔案應使用密集架或專用鐵皮櫃保管;針對電子檔案應做好備份,同時確保網絡安全性、資助資訊安全,並同有訪問權限的管理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檔案的保密工作按照國家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建立檔案工作檢查、考覈和獎勵制度,明確專(兼)檔案人員的崗位職責,對於在檔案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學院和個人,予以獎勵和表彰。

(六)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建立檔案工作處罰制度,對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華北電力大學檔案管理辦法》、《華北電力大學學生資助檔案管理辦法》的行爲,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學校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壞、丟失或者擅自銷燬檔案的。

2、違反保密規定擅自提供,抄錄或公佈檔案的。

3、塗改或僞造檔案的。

4、擅自出賣、贈送或交換檔案的。

5、不按規定歸檔或拒絕歸檔的,阻止別人依法歸檔或者將檔案據爲已有的。

6、其它違反檔案法律法規、資訊安全法規和學校有關檔案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八條 學院檔案管理員職責

(一)嚴格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和程序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保管學生資助業務紙質和電子材料。收集過程中應對學生資助檔案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檢驗,凡字跡模糊、印章不清、殘缺不齊、銜接無序等不適宜歸檔的檔案材料,應退回整改,確保歸檔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僞造、篡改(整理方法參見《華北電力大學檔案管理辦法》)。

(二)學院學生資助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將本部門各崗位人員手中已辦結的學生資助業務材料收集齊全、整理規範、裝訂成冊並定期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檔案室歸檔;本部門已畢業學生的學生資助檔案,應於學生畢業後6個月內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檔案室歸檔,辦理歸檔交接手續。

(三)未按規定建立檔案工作,不按規定移交檔案,給受助學生造成損失的,將依照《檔案法》、《華北電力大學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予以查處,並追究單位領導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三章 歸檔範圍

第九條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檔案歸檔範圍

(一)全校資助經費預算及監管。資助專項資金預算檔案、資助資金撥付銀行憑證,資助經費管理、撥付及使用等相關資料。

(二)各類由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下達的資助政策檔案。

(三)全日制教育學生學籍註冊、變動。包括轉入、轉出、留級、休學、退學、註銷、復學、死亡的學生等情況名冊(僅限於教務處提供的學籍註冊、變動批覆名冊複印件)。

(四)學院“獎勤助貸補免”等資助項目學生初審名冊,校內公示結果及投訴處理情況。

(五)學生資助誠信電子檔案,範圍涵蓋學生個人繳費、貸款、受助等誠信狀況資訊。

(六)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學院落實學校資助政策情況的信訪、舉報、投訴資助工作違紀違規案件調查取證、處理結果等相關資料。

第十條 學院檔案管理人員檔案歸檔範圍

(一)“獎勤助貸補免”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等初審材料。

(二)學生資助誠信紙質和電子檔案,範圍涵蓋學生個人繳費、貸款、還款及受助等誠信狀況資訊。

(三)公示結果及學生、羣衆投訴處理記錄,信訪事件覈實等過程中形成的有價值的各種載體、介質等不同形式的材料。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華北電力大學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