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業企業
1、應稅銷售額超過100萬元的工業企業。
2、年應稅銷售額雖未超過100萬元,但會計覈算健全和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的工業企業。
3、會計覈算健全和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預計年應稅銷售額超過100萬的新辦工業企業。
二、商貿企業
1、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商貿企業。
2、持有鹽業批發許可證並從事鹽業批發的企業。
3、免徵增值稅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
4、成品油零售加油站。
5、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會計覈算健全和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預計年應稅銷售額超過180萬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
6、註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會計覈算健全和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預計年應稅銷售額超過180萬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
7、年應稅銷售額超過180萬元的其他商貿企業(屬於本條第(四)款範圍的.除外)。
三、從事小型水電經銷的企業
四、實行統一覈算的企業總分支機構,總機構屬於一般納稅人的分支機構
五、一般納稅人資格申請程序:
企業到主管國稅機關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通用申請書》(簡稱《申請書》,附件一)二份。申請資格認定的同時附送以下資料: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經營場地資料(房產證或租賃合同或其他業主出具的可使用場地證明)。
3、分支機構申請認定時,應同時提供總機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批覆書,以及總機構確認其爲統一覈算分支機構的證明材料。
4、進出口企業、鹽業批發企業、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小型水電經銷企業應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批准其從事相應業務的證明材料。
5、新辦企業提供與預測銷售相關的的證明資料,如合同、協議或銷售意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