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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最高可貸款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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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京市政府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中明確了不少扶持政策以鼓勵及推動就業創業,包括小微企業、電子商務網絡創業,覆蓋農民工羣體、高校畢業生羣體、技能型人才、就業困難人員等,其中對招收各類羣體人員就業均推出相應的優惠和獎勵。

南京市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最高可貸款50萬

小微企業招高校畢業生可獲獎勵補貼

加大小微企業發展扶持力度。對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暫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一年內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實際繳費金額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招用南京籍畢業生的,再給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獎勵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科技型小微企業在南京市存款類金融機構取得商業貸款的,企業按時還本付息後,由財政部門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貸款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大學生合夥創業最高可貸款50萬元

大學生創業初始想融資不再是難事。南京將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援創業活動,促進大衆創業。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爲創業擔保貸款,進一步擴大擔保基金規模,降低創業擔保貸款的門檻,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提高至個人創業最高30萬元、合夥創業最高50萬元;全額貼息範圍擴大至大學生創業項目;對透過商業銀行獲得經營性商業貸款的,還本付息後按創業擔保貸款同等條件給予貼息。

此外,還將建立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綠色通道,對落戶在寧高校、經認定的創業園區內註冊經營的大學生創業實體,經高校、園區審覈推薦、經辦金融機構審驗同意,可免除反擔保要求。

創業者吸納一名失業人員可獲1500元補貼

鼓勵成功創業帶動就業。對符合條件,初始成功創業並正常經營納稅半年以上的創業實體,給予4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吸納南京本市戶籍失業人員就業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按吸納就業人數給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帶動就業補貼

支援電子商務網絡創業。培育壯大網絡創業規模,推動網絡經濟與實體經濟互動發展。經工商登記註冊的網絡商戶,同等享受各項創業就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註冊,在網絡平臺實名註冊、穩定經營且信譽良好的網絡商戶創業者,可參照工商實體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創業補貼等創業扶持政策;其南京市戶籍從業人員,可認定爲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社保補貼等相關就業扶持政策。

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可獲最高50萬資助

每年高校畢業生就業都是南京就業工作的重點之一,今後南京將加大對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實施資助,每年遴選不少於200個優秀項目,分別給予20萬— 5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資助資金50%由市紫金科技創投天使基金投資、50%由政府補助。鼓勵風險投資機構和創業項目加強對接,對初始創業項目爭取風投融資的按單個創業項目所爭取資金或融資總額的10%(最高25萬元)給予無償配套支援,幫助初創企業者降低融資風險。

招一名就業困難人員每月可獲300元崗位補貼

加強對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將南京本市戶籍女40週歲以上、男50週歲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單親家庭,夫妻雙方均失業,城鎮家庭零就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貧困戶,特困職工家庭,殘疾人,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被徵地農民,南京本市登記失業的優撫對象家庭成員和軍隊退役人員,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且連續失業1年以上等十一類登記失業人員認定爲就業困難人員。

用人單位招用南京市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崗位補貼,並按規定對企業爲符合條件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補貼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鼓勵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經認定的南京市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辦理就業登記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南京市公佈的當期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金額的2/3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穩崗補貼標準爲上年度失業保險費總額50%

預防調控失業風險穩定就業。加強就業和失業動態監測體系建設,建立失業監測預警工作制度,努力防範和化解失業問題可能帶來的經濟社會風險。南京將按規定延長失業保險費率由3%降至2%的執行期(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爲1.5%,個人繳費比例爲0.5%)。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援企業穩崗政策實施範圍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穩崗補貼標準爲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政策執行到2020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