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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出版新規將出臺 數字出版重構新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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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不久召開的“第二屆中國數字出版博覽會”上,有關新聞出版總署正在制定新的《互聯網出版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消息一經傳出,立即受到高度關注,畢竟業界對此“辦法”已期待多時。但消息發出後,似乎一直沒有下文。

互聯網出版新規將出臺 數字出版重構新江湖

“其實,即將出臺的《互聯網出版服務管理辦法》已經透過新聞出版總署內部多次討論,目前正處於審批程序當中,‘辦法’的具體名稱還在商定。如果不出大的意外,年底左右就能出來。” 新聞出版總署音像電子和互聯網出版管理司互聯網出版處處長宋建新告訴記者。

“數字化”驅動

近幾年,互聯網出版業發展迅速,不僅覆蓋了傳統出版的所有領域,並且還拓展了很多新領域,而且互聯網本身也發展爲有線互聯網和無線互聯網,形成了更大的產業規模,但相關的法律法規卻存在一定的滯後性。當前互聯網出版管理所依據的專業法規主要還是新聞出版總署在2002年頒佈的《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還是一個部門規章,曾經對規範互聯網出版起過重要的作用,但隨着互聯網出版的發展,面對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暫行規定”已難以有效地應對。

技術發展了,帶寬變了,顯示器變了,閱讀器也變了,各種各樣的終端也不斷翻新,一些互聯網出版的服務性質也發生了變化,中國互聯網出版業正呈現出多元發展的勢頭。特別是一些新的出版形式正在改變着人們的生活習慣,如手機出版發展迅速,尤其是隨着國內3G的發展,手機閱讀前景被看好;互聯網地圖也隨着人們駕車、出行的範圍越走越寬,從而越來越受人們推崇。

互聯網出版更改變了傳統出版業的內涵,使出版業從過去單純的出版物提供發展到內容服務提供,再發展到閱讀服務提供。

在中國,出版權基本由傳統出版單位所擁有,數字技術提供商在進入出版領域時,很多隻能與傳統出版單位合作,但是互聯網的飛速發展給技術提供商進軍出版領域創造了條件,數字出版正在以超乎尋常的速度發展,而從業者的觀念和角色也在發生變化。

“我們的發展目標是實現5個任何,即任何人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能以任何方式看到任何內容。”在互聯網出版界以維護版權著稱的中文在線總裁童之磊說。中文在線目前涉及的業務包括中小學圖書館、手機閱讀、互聯網出版、紙質出版,其從一創辦開始就執行“先授權,後傳播”的理念,透過與200餘家專業出版單位和幾千名作者正式簽約授權,掌握了大量正版內容。同時透過收購,試圖打造互聯網文學閱讀門戶。顯然,互聯網出版的數字技術提供商已經不願再獨守技術舞臺,而是放開手腳,與傳統出版機構展開競爭與合作,其向內容提供商轉型的趨勢也異常明顯。

事實上,互聯網出版背後還有個更大的名字:數字出版。巨大的'市場前景吸引着衆多出版企業。幾年前,北大方正還在幫助出版社做電子書業務,而現在自己推出了愛讀愛看網,裏邊集成了30萬種電子書、200多份報紙。幾年前,清華同方還僅僅是學術期刊數據庫的開發者和提供者,如今清華同方的博碩士論文數據庫已深受讀者喜愛。

“這說明,數字技術提供商在向數字內容提供商轉型的過程中,正在突破管理規定中的某些限制,透過這種突破,他們逐漸擁有了自己的原創資源。”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數字出版研究室主任張立說。

而越是站在前沿的互聯網出版企業,越是關注即將出臺的新政策。事實上,作爲中文在線總裁的童之磊,也是參與新“辦法”草案討論者之一。在他看來,目前在中國,出臺專門針對數字出版的法規,已經顯得非常緊迫。“這個新“辦法”最大的意義在於表明,互聯網是有法的。”

 

 

新江湖新規則

各方出版力量驟然涌動,數字出版領域出現了一個傳統出版商與互聯網出版商共生的新江湖,而相關的遊戲法則也在悄然發生變化。

從某種程度上看,與其說互聯網出版商是在提供技術,不如說他們是在透過技術手段向用戶提供內容。張立認爲,今後,先有互聯網版後有紙版的出版方式很可能成爲趨勢,是紙質出版單位向互聯網出版商要內容,角色將完全顛倒過來。

顯然,傳統出版商也不願意在這場競爭中被淘汰出局。2007年7月召開的“第二屆中國數字出版博覽會”上,近半數傳統出版商佈置了展臺,三個出版商開設了自己的分論壇,甚至報業集團也涌躍參加。“這表明傳統出版單位在這兩年內,正向數字化方向大踏步地邁進。”張立說。

在這個數字出版的江湖裏,互聯網出版商與傳統出版商之間的競爭與合作、盜版與正版、抄襲與原創、管理人才缺乏、行業標準滯後等,也一直伴隨着整個產業的發展,而在不斷的梳理過程中,各個出版實體也經歷着一場“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般的煉獄。

特別是在互聯網出版界,也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就是版權問題;其次,一些概念界定不清,比如一個大型互聯網論壇,屬於出版服務還是屬於其他資訊服務?如何對之實施有效的監督與管理?此外,還有網站(網頁)之間隨意超連結、產業鏈中各環節的銜接,以及電子雜誌和博客等新型出版形態、互聯網版權保護、沒有統一行業標準等諸多問題。

中國目前還沒有制定全面的資訊互聯網法,已經出臺的法律法規中,真正意義上的法律少,同時互聯網發展非常迅速,而相關法律相對滯後,爲此,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數字出版研究室最近承接了三個相關課題,即“互聯網新聞出版法律建設研究”、“國外互聯網內容管理法律制度研究”、“手機出版法律法規研究”,說明中國互聯網出版服務的相關法律法規研究,也正在以加倍的速度順應這場數字化變革。

相比“暫行規定”涉及到的傳統書報刊、音像電子、互聯網原創文學等內容,“新的《互聯網出版服務管理辦法》涵蓋的領域將進一步拓寬,增加了手機出版、網遊出版、動漫出版、互聯網地圖出版等內容。”宋建新透露,“新‘辦法’將在審批、監管、申請機構、操作程序等方面,做出更細緻的規定。”

“互聯網不能成爲一個垃圾場。我們要做的工作就是,透過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引導主流的發展方向,培養主幹的市場隊伍,將它變成一個傳播知識文化的渠道。”宋建新如是說。而華中科技大學電子與互聯網出版研究所所長陳少華則表示,即將頒佈的新“辦法”應該是一部更爲完善、更爲有效的互聯網出版管理方面的專業法規,一旦出臺將具有重大意義,它將推動互聯網出版朝着更爲迅速、管理更爲完善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