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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該有哪些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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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人會去注意,港交所之所以要推出創新板,是基於對創業板的檢討。同樣問題一大堆的新三板也需要“反思”。

新三板該有哪些反思

最近大家都在討論港交所計劃推出創新板的新聞,但很少有人會去注意,港交所之所以要推出創新板,是基於對創業板的檢討。

香港創業板在1999年就已經推出,到現在不死不活,問題一大堆。

港交所檢討稱,目前創業板高度集中於舊經濟行業,欠缺增長型行業,現行的上市架構不切合新經濟企業的需要,以及上市後流通問題,製造殼股問題,作爲跳板規避審查問題。

基於上述檢討,港交所擬提高上市要求,廢除“腳踏石”機制,同時推出創新板,吸引新經濟公司上市,擴大上市範圍,容許內地企業申請第二上市。

業內人士認爲,香港推出創新板,不會影響A股,但會和新三板產生一定的競爭,主要是上市資源爭奪方面。因爲創新主板採用的和主板一樣的競價交易制度,所以到時內地企業去創新主板就是IPO,融資交易都沒問題。這一點對目前的新三板企業極具誘惑力。

此次港交所推出創新板,是香港對阿里巴巴退市赴美上市後的“反思”。

同樣問題一大堆的新三板,是不是也要來個反思?否則成爲第二個香港創業板就尷尬了。

反思一:摘牌風潮爲什麼愈演愈烈?

進入2017年以來,新三板掛牌速度放緩,截至6月20日,2017年共有1143家公司成功掛牌,較上年同期下降55.28%。

根據股轉系統數據,截至6月16日,共有732家公司處於掛牌審覈狀態。

新增掛牌公司數量下降、部分掛牌審覈時間長達1年,這固然與2016年下半年新三板提高掛牌標準有關。但值得注意的是,新三板歷史上先後有30餘家擬掛牌公司與上市公司達成併購意向。

根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自2017年以來,先後有臻寶通()、恆峯股份()等5家擬掛牌公司與上市公司達成併購意向。

例如,致力於黃金珠寶線上互聯網平臺運營的綜合供應鏈服務企業臻寶通。2015年11月,臻寶通披露公開轉讓書,擬掛牌新三板。

一年後的2016年12月,臻寶通與上市公司金一文化達成意向。金一文化擬以6.9億元對價收購臻寶通99.06%股份,目前該交易處於商務部批准狀態。

另一方面,摘牌風潮愈演愈烈。

6月19日,中晶股份(831214)、山東開泰(832846)和中達軟塑(835905)3家掛牌公司發佈終止掛牌的公告。同天,泰笛科技、通源小貸和源和電站3家公司正式摘牌。

截至6月19日,自2017年以來,已經先後有139家掛牌公司相繼從新三板摘牌。這一數字已經是2016年全年摘牌公司數量的2倍。值得注意的是,併購、IPO是這些公司摘牌的`主因。

事實上,大部分的摘牌企業都是優質的掛牌公司,好企業都溜了,對於新三板是好事嗎?

反思二:尷尬的做市制度

“券商勸我們做市,但是公司管理層回絕了。”

“是的,我們也後悔做市了。流動性沒見提高多少,市值管理難,而且還帶來了‘三類股東’。”一位創新層公司高管如是表示。

根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截至2017年6月20日,已經有484家掛牌公司先後接受上市輔導。隨着越來越多的掛牌公司奔赴IPO,“三類股東”問題引發了越來越多市場參與者的關注。

目前,“三類股東”是否影響IPO似乎成了新三板的特有問題。而做市制度是掛牌公司導致三類股東的重要原因。

做市制度從2014年8月份正式上線,截至6月20日共有1552支做市股票。但目前新三板總市值前十名的公司中,只有九鼎集團(430719)和神州優車(838006)選擇做市。其餘信中利(833858)等8家公司均爲協議轉讓。

還記得2016年“風生水起”的做市制度改革嗎?2016年12月,股轉系統發佈首批進入做市業務試點現場驗收機構名單的10傢俬募機構,但到目前好像沒了下文。

有市場參與人士分析稱,“應該是有一些不可知的問題存在,所以被監管層推延了。”

這個問題該怎麼解決?

反思三:政策落地爲什麼這麼難?

“除了大宗交易和集合競價外,其他政策估計不會落地太早。” 被問及香港擬設創新板是否會倒逼新三板優化制度時,一位來自券商的分析人員給出了不太樂觀的態度。

實際上,針對新三板詳細的頂層設計早在2015年就已公諸於衆。2015年11月20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該《意見》是爲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2013年12月發佈的國六條《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要求制定。

《意見》不僅提及內部分層和差異化管理制度,還確定了多元化交易機制、堅持以機構投資者爲主體的發展方向等。

但從目前看,新三板相關政策推進似乎並不迅速。以內部分層爲例,2016年6月27日,內部分層管理制度落地,953家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但分層只是差異化管理的第一步,還需要一系列配套的差異化管理制度。

上述《意見》指出,現階段先分爲基礎層和創新層,逐步完善市場層次結構,按照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在市場服務與監管要求方面,對不同層級掛牌公司實行差異化制度安排。

今年5月30日,創新層正式完成調層,但截至目前差異化配套制度依舊沒有出臺。

政策預期的不明朗,已經導致優秀掛牌企業紛紛轉板IPO。新三板的政策爲什麼就那麼難落地?

現在香港已經準備推出創新板,新三板難道要眼睜睜看着掛牌的新經濟公司轉板到香港創新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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