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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者莫因不願分享股權而毀掉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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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的創業,很多都是奔着上市去的,這就要求其遵循現代公司治理框架,用契約解決創業中的利益分享問題。

創業者莫因不願分享股權而毀掉事業

這兩天,一篇《就算老公一毛錢股份都沒拿到,在我心裏,他依然是最牛X的創業者》文章刷屏。作者自稱某遊戲公司技術負責人韓某的妻子,講述丈夫作爲公司第二個員工、聯合創始人,創業7年被踢。一時間引發輿論同情。

之後,該公司CEO陳某的迴應也被熱傳:公司期權池一直存在,只是早期員工、核心員工之間如何進行分配的機制還沒定下來。延後決策,期權池先由CEO代持。此後,據報道,投資方創新工場方面亦回覆,文章內容有很大部分失實和片面。

此事的具體是非,還需要更多的資訊佐證。不過此事被炒得這麼熱,主要還是控訴遭遇帖點到了不少人的痛點:很多籠罩着金光的創業者,可能會有不堪的痛楚;創業不像表面看到的萬千風光,也非一條平坦的道路。

時下,在“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的號召下,整個社會創業氣息挺濃郁,形勢比1992年“下海”熱潮更熱。我們身邊有太多創業者一夜暴富的神話,“看某某單車總裁身價如何從0到100億隻用2年”“‘某姑娘’4個月創造銷售收入5000萬元成微商界‘網紅’”……每一個成功者都刺激着那些不甘平凡的心。合夥創業,低薪,分股份,奮鬥,融資,夢想上市,實現財務自由,委實是當下最時髦的事情。

但現在的創業,畢竟不同於上世紀90年代初的創業。那時的創業者一開始就目標明確要做上市的`人,不多。現代公司治理那時候還談得少。現在創業,則起初就談股權,談投資,談對賭,未來暴增的股權纔是最大的誘惑。

老話講“親兄弟,明算賬”。“明算賬”作爲對彼此權利義務的清晰劃分機制,其實挺重要。在契約前提下,有了矛盾可以按規則坐下來談,談好了仍然是親兄弟;談不好了就按法規來。

而這一曲波折,固然是因韓某妻子一篇文章弄得滿城風雨,但箇中問題,或許仍說明公司在初創期股權架構和退出機制上沒設計好,股權分配方案遲遲未決,埋下隱患。現在矛盾暴露出來,好過積累過久。

傳統社會重人情,現代社會重契約。就眼下看,創業之前談好錢,談好合夥人協議,股權分配清清爽爽,真正尊重契約,恐怕是合夥創業前的必修課。

現實中,有些企業創始人創業之初,很愛“畫大餅”,也願意分享股權,但企業做大後,利益的“餅”真的大了,又捨不得跟創業夥伴“分食”,最後承諾變忽悠。這是圍繞創業尤爲常見的矛盾。消除糾紛,還得靠分紅協議、靠股權兌現約定。就此而言,這家公司創業7年,仍然沒有釐清股權分配機制,今日之爆炸,已是必然。

創業,就像一場戰鬥,帶領一隊人馬去和未知作戰鬥,非有將才和天時地利人和不能成功。尊重市場,協調利益,至關重要。處理好了,就是公司做大的、事業做大的動力機制;處理不好,內訌產生,可能是創業者跨不過去的生死劫。事實上,我們看到現在很多世界性互聯網企業其實都有很好股權分享機制。這點如果解決不了,恐怕很難做大。

創業也是種修行。創業者理應處理好股權之類的利益分配問題,不要因爲一己貪念毀了事業。做大事業還是獨攬股權,其實並不難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