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人在職場>創業指導>

關於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

學問君 人氣:3.23W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鼓勵高校科研人員離崗創業,優惠條件是可以保留體制內身份和待遇三年。

關於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

30多年前,也有過類似的政策,當時俗稱“停薪留職”。那是1983年6月11日,當時的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聯合下發《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停薪留職政策自此風行。

此次國務院力排衆議出臺的支援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的優惠政策,可以看作是“停薪留職”2.0版,無論是停職時間還是待遇上都優於1983年的《通知》。比如,1983年《通知》規定停薪留職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年,停薪留職期間,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而新政策則優惠得多。

此次新的《意見》提出,對於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曾湘泉表示,這一舉措與30年前允許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停薪留職”下海經商本質上一致,但還是有具體差別。

曾湘泉:跟30年前有很大差別,這次留一條後路。將來如果辦得好,你肯定走了,如果停薪留職出去創業不成功了,可能回來。體制內的人到體制外去可能還是要有其他一些政策支援,包括創業過程中間政策的支援問題,科技人員創業可能還是要考慮這個特點。現在來講,創業可能也需要有一些素質。比如6大能力,機會能力、組織能力、戰略能力、概念等等,科技人員要下海,怎麼能夠降低風險,或者提高成功率,這方面工作可能還需要跟上。發一個檔案,怎麼去跟新經濟條件、互聯網的結合,所以國務院這個檔案要有效果,可能還需要做很多方面的工作,有一些配套的東西。

其實,包括當年中關村大街上校辦企業能夠發展成高科技公司,停薪留職這一政策功不可沒。在聯想集團創始人柳傳志看來,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轉化,特別需要鼓勵有經驗的`科研人員創業。爲此,2008年,中國科學院和聯想控股發起創辦“聯想之星”,旨在發現和培養科技創業領軍人才。

柳傳志: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靠轉化的方式轉到企業去,我自己的體會,效果不是很好。最好的方式是給企業輸送人才,同時讓科研院所有經驗的人出來創業創新。

面對國家出臺的離崗創業優惠政策,目前仍在體制內的科研人員也表現出不同的態度。中科院某研究所的劉先生就表示,一定會選擇創業:

劉先生:三年的時間對於創業來說,如果你能成就看出來了,不能成也基本上有結論了,三年做不好的話可能我這個人就不適合去創業,或者這個項目不好,能夠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我還是願意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