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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安全責任承諾書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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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最重要的,擁有安全,才能擁有生命。從此以後,我每天、每時、每刻都注意安全。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蒐集的中學生安全責任承諾書600字,供大家參考。

中學生安全責任承諾書600字

中學生安全責任承諾書600字一

爲嚴格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檔案,結合我校實際,經與學生家長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對場地、校舍、生活設施、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導致不良後果的;

8.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

9.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有關的資訊,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0.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爲的;

2.學生的行爲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爲、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責任的;

5.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已經及時採取了救護措施仍發生意外的;

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各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學校明令禁止的活動區域內活動或自帶危險物品、器具造成傷害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學校的場地、器械、保護措施並無缺陷)發生意外傷害的;

12.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造成傷害的;

三、學校免責範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責任,行爲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傷害事故的發生於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發生的;

3.來自學校外部且學校無力防範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4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以知道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的;

7.學校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

8.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已經通知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傷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內設立警示標識或明令禁止的區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學校行爲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的;

2.在學生不請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意外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髮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以外發生的。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爲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五、本協議未涉及之處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準。

學校(蓋章):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

學生簽字: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學生安全責任承諾書600字二

爲積極推進和諧校園的建設,全面落實安全、健康、文明、和諧的要求,加強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保護,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充分發揮學校、家庭共同教育、管理的功能和作用,根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提出以下規定,請學生及家長嚴格執行,家、校齊心協力共建平安校園。

1、學校嚴禁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敲詐勒索、小偷小摸、賭博,違者將從嚴從重處理。課間做有意義的活動,嚴禁奔跑、打鬧;與他人發生爭執、摩擦時,應及時報告班幹部或老師,嚴禁罵人、打架。

2、嚴禁學生擅自離校,離開校園必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出示出門卡(班主任親筆寫的出門條),不得進入舞廳、錄像室、網吧、遊戲室等營業性娛樂場所。

3、上微機課、音樂課、實驗課、體育課,應提前兩分鐘在課代表的組織下,整隊靜靜前往各專業教室或操場。

4、嚴禁在校園、樓道、教室等場所進行危險性遊戲、操作或攀爬;嚴禁攀爬建築物或其他設施等。嚴禁在江河湖泊等水域游泳,嚴禁在公路、鐵路上及其周邊玩耍。

5、嚴禁玩火玩電,嚴禁接觸、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嚴禁攜帶刀具、手機等非學習用品入校。

6、學生有事有病不能堅持到校上課,家長應及時和班主任聯繫,嚴禁無故曠課,對曠課、逃學者將從嚴處理。

7、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班主任、科任老師及值日老師的管理,因非學校責任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8、本着誰的班級誰負責、誰的課堂誰負責、誰的值班誰負責的原則,學生髮生意外傷害時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天值班老師,由班主任、科任老師、值班老師護送學生到醫院救治,同時聯繫家長並負責管理其他學生。

9、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經突發、偶發過的或常發的疾病)應告知班主任和老師。如癲癇病、精神病、癔病、憂鬱症、心臟病、性格異常等,應告知班主任和老師,以求特別照顧,否則後果由本人及家長負責。

10、學生應到正規醫院的醫務室看病、購藥,到正規商場購買食物,不到路邊店、地攤消費,不購買“三無”產品。

11、家長應對子女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避險方法教育,告知待人處事過程中的一些潛在危險。如制止、糾正孩子可能會引發人身傷害的或有悖於社會公德的想法和做法;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和公共秩序;教育孩子不得夜不歸宿;結合日常生活教給孩子避免危險和逃生的方法,如遇到火災時如何逃生,遇雷雨天如何避雷擊等。

以上條款學校在日常教學活動中會反覆進行教育,要求學生及家長做出保證遵守承諾,學生如果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切後果將自負。

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承諾:遵守以上規定,若有違反,一切後果自負。

承諾人: 班學生 __________(簽名)

家長 _____ ___ (簽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諾書一式兩份,由學生和家長簽名後一份交班主任,另一份留給家長。有效期自孩子入學至畢業離校爲止。

中學生安全責任承諾書600字三

輔導班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爲了確保學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我校輔導站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爲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輔導教師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和財產受到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一般由學生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教師有過錯的,按教師過錯的大小確定教師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學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

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3)損害事件不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直接所致;(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校外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損害。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

6、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

7、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知道後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違者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

10、學生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3、嚴禁學生私自到河邊、溝堰等處洗澡,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注:家長若不履行以上協議,學生可不參加輔導班學習。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該校輔導學習期間。

該協議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一份。

甲方(蓋章):西拉科學校 輔導教師(簽字):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