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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招聘歧視調查:多數遇容貌和婚孕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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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報報道省婦聯近日公佈了《女大學生招聘中性別歧視調查研究報告》。報告顯示,受訪女性就業率低於男性12個百分點,同時約六成的女性求職曾遭遇過性別限制。

女大學生招聘歧視調查:多數遇容貌和婚孕歧視

六地調查

女性就業率低於男性12%

2010年,九三學社陝西省委員會承擔了省婦聯性別平等重點項目,就女大學生就業招聘中的性別歧視進行調查。調查選擇北京、上海、瀋陽、西安、深圳和昆明六個抽樣城市,每個城市發放問卷300份,共計1800份,並收回有效問卷1333份。其中,女性受訪者佔到59.56%,男性受訪者佔到40.44%。據瞭解,問卷發放主要集中在各城市勞動力市場及高校,受訪者年齡主要集中在20~39歲這一求職主年齡段。

調查數據顯示,被訪的36.3%的女性未就業,23.9%的男性未就業,由此可以看出,女性未就業率高於男性12個百分點。

10.9%男性認爲

求職存在“容貌歧視”

求職中,最大的障礙是什麼?調查顯示,知識與能力、學歷、工作經驗、戶籍等“門檻”成爲了男女受訪者的共識。但同時也存在着一些差異。認爲求職“無障礙”的女性佔受訪女性的5.7%,比男性低1.4%,可見女性求職的挫折感略高於男性。

在職場上,外貌重要嗎?19%的女性認爲身高和容貌成爲求職障礙,而男性對此的認知僅爲10.9%,且集中表現爲身高障礙,在多數人眼中,男性的價值並不體現在身高容貌這些外在方面。容貌成爲女性就職障礙不僅僅存在於服務業,而是廣泛存在。課題組調查中發現,深圳某電子工業園區內,由於80%的產業工人爲女工,園區食堂和小食店裏到處張貼着美容整容廣告,可見“容貌改變命運”正是勞動力市場容貌歧視的映射。

性別限制

7成受訪者認爲男性好找工作

有55.7%的受訪者表示招聘中遭遇過性別限制。其中,從未遭遇性別限制的女性比男性低21.1%,女性在招聘面試過程中遭遇的各種性別限制幾乎是男性的兩倍。同時,70.1%的受訪者表示男性好找工作,26.7%的受訪者認爲男性找到的工作一般比女的好。

有受訪者表示,比如在公務員中,錄用以考試爲主,而考試一直是女性的強項,因此,不少公務員崗位在錄用之初就限定了錄用性別爲男性,直接將女性排斥在外;隱性限制常常表現爲其他形式,比如以工作經驗不足等藉口拒絕錄用女性,某女性受訪者找工作時被用人單位以“應屆生工作經驗不足”爲由被拒絕錄用,而最後被錄取的.卻是男性應屆畢業生。

44%求職女性曾遭婚孕歧視

3.2%的男性被單位“口頭禁孕”

本報訊用人單位籤生育保證書,保證一定時間內不準生育;勞動合同標有禁孕條款,被口頭要求禁孕……調研報告顯示,44%受訪女性在求職中遭遇了尷尬的婚孕歧視,同時一些男性也正在遭遇這樣的尷尬。

婚孕歧視主要指在招聘錄用過程中,用人單位會對應聘者的婚孕狀況作出限制。調查報告顯示,有44.07%的女性受訪者遭遇過各種各樣的婚孕限制,此外,亦有13.9%的男性受訪者遭遇過婚孕限制,說明婚育歧視普遍,不僅對女性,對男性也有。

3.2%的男性受訪者曾遭遇過單位的“口頭禁孕”,但是事實上,禁孕條款對於男性員工本身沒有太大的影響,除非是夫妻雙方在同一用人單位供職;關於男性遭遇口頭禁孕,男性受訪者表示主要是口頭要求妻子不要懷孕,這種口頭禁孕也多發生於夫妻雙方在同一用人單位供職的情況。

不可否認,用人單位對女性應聘者婚孕情況的“關心”度還是要明顯高於男性,而且“關心”的概率要高於男性一倍多。有8.70%的女性受訪者表示遭遇過招聘體檢中的孕檢;7.31%的女性受訪者要與用人單位籤生育保證書(在職期間不準生育,或一定時間內不準生育);有6.13%的女性受訪者聲稱她們的勞動合同中有禁孕條款;有8.10%的女性曾遭遇過口頭禁孕。有4.74%的女性受訪者表示,一旦其懷孕用人單位就採用威脅、調崗、降薪等各種手段強迫辭職。

從調查結果看,婚孕歧視的發生率並不算低,女性遭遇率接近45%,而直接的婚孕歧視,如孕檢、生育保證書、勞動合同中的禁孕條款、口頭禁孕以及懷孕後強迫辭職等總體發生率在女性受訪者中超過20%。

正是由於這些婚孕歧視的存在,使得一些女性在最佳生育期害怕丟了工作不敢懷孕,特別是高學歷階層的女性生育期不斷推遲,而母親的健康狀況、生育年齡對一個國家國民素質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另外,由於婚孕歧視的存在,使得另一些女性即使沒有用人單位婚孕限制的制約,一旦懷孕也主動離職。 (記者張瑾採寫)

超半數受訪者建議——

用法律打擊性別歧視

如何禁止求職招聘中性別歧視,56.4%的受訪者認爲應採用法律措施打擊性別歧視行爲。

調查中,受訪者認爲要採用法律措施、制定相關政策等措施杜絕招聘中的性別歧視,同時在反性別歧視立法中,應注意處罰的設定,使其具有可訴性。此外,受訪者認爲應該加大招聘廣告審查力度,在法律規制的支援下,應禁止用人單位在招聘廣告中加以性別限制,雖然也有受訪者認爲禁止用人單位在招聘廣告中使用性別限制並不能杜絕實際上的性別限制,但至少可以從社會層面對於促進職業間性別流動減少性別隔離起倡導作用。特別是禁止公務員錄用過程中的性別限制,更具有社會倡導作用。

(本文來源:西安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