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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個稅徵收計算辦法調整 防“多勞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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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根據原有的計算方法,年終獎納稅額採用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的商數來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這種計算方法的弊端是,在某些情況,稅前獎金多很少的一部分,稅後所得反而會少一大截。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解釋說:“比如說,按照現行的計算方法,這個人每個月的收入都達到了納稅的標準,然後年終又取得了6000塊錢的一次性獎金,在這種情況下,稅後所得是5700錢,可是如果他的年終獎金加一塊錢,到了6001塊錢,稅後所得就到了5400多塊錢,也就是他的獎金只增加了一塊錢,但是稅額卻將近增加了一倍。”

  這個計算結果顯然違背了 “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基本原則,因此國家稅務總局此次給出了兩種年終獎的計稅辦法。一種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平攤到12個月,按平均數確定適用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後,再乘以12個月,得到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應納稅額。另外一種是按照最新公佈的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所得的稅率表,直接計算應納稅額。劉佐表示之所以給出兩種計算方法就是爲了方便大家自由選擇,防止“幹得多,拿得少”的怪現象:“因爲我們稅率比較複雜,算法不一樣就有可能導致稅負差別很大,所以給出兩種算法,讓你選擇一下,怎樣有利於你。”

  從9月1號起,我國將實行新的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和稅率計算方法,劉佐提醒,稅務部門將以收到工資的日期作爲判斷標準:“9月1日領到的工資,不管是9月當月的工資還是9月1日領到的8月份工資都以新的方法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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