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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共享單車的利與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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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面世以下,有好有壞,但是對於未進行實名制的ofo共享單車你怎麼看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ofo共享單車的利與弊,歡迎閱讀。

ofo共享單車的利與弊

ofo共享單車的利與弊【一】

最近幾個月來摩拜,ofo,小藍,小鳴等共享單車的出現,確實大大方便了人們的生活。

但ofo共享單車與其他類型單車不同是:未實名制也可以開鎖騎車了!以至於大街小巷以及大馬路上每每到了學校放學時間或上下班高峯期便出現成羣的未成年小學生人手一部ofo單車在路上速度極快的橫衝直撞,對自身與他人都十分危險!(有觀察的人應該都可以注意到)

就好比我剛纔出去買東西,在一個路口,就看到了八到十名小學生,騎坐在ofo共享單車上在路口處大聲喧譁,嚴重影響交通 

從ofo共享單車出現到今天,我起碼看到了不小二十名未成年的學生騎着車在路上狂飆了!

有的人可能會說:是他們的父母用手機開鎖給他們使用的!exm?開玩笑吧!二十名父母,每一位都會開鎖給他的小孩子在大馬路上狂飆???那怎麼沒看到摩拜,小藍,小鳴那些車呢???

未成年人在路上以這麼危險的騎行着,對於孕婦,老人,以及推行嬰兒車的人來說都會產生不可想象的嚴重後果!!!

共享單車可以方便人們的出行生活,爲城市的環保工作做出不可磨滅的貢獻是好處,但也請不要忽視了另外一面!!!

希望政府等有關部門可以多加管制ofo共享單車,像摩拜,小藍,小鳴一樣,透過實名制開鎖的方式,來維持城市的秩序!安全!!!!

ofo共享單車的利與弊【二】

最近市面上很火的共享單車幾乎成爲大多數人們必不可缺的出行方式,也是爲環保以及綠化出了一份力。可是隨着共享單車被人們破壞的數量越來越多,私鎖私用的情況也不少見,我不禁想:共享單車的出現,是利大還是弊大?

“最後一公里”是共享單車貼出的標語,致力於解決人們最後一公里的出行方式,既能保護環境,還能鍛鍊身體,是個一舉兩得的決定。現在共享單車市場的競爭越來越激烈,ofo、摩拜、bluegogo這三大最常見的自行車已經充斥了我們的生活,隨處可見。覆蓋面積越廣,意味着我們能更容易地找到單車騎行,給上班族、上學族帶來的便利也就越大。

可是現在,被破壞的共享單車已經不計其數,ofo的損壞尤爲嚴重,幾乎隨處可見鎖被砸了、牌子被颳了、車座被卸了的ofo。ofo單車平臺上給出的“維修服務”就是爲了能夠讓工作維修人員儘快找到被損壞的單車然後維修,可是一些人的不文明舉止卻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維修服務”應該也不是爲了這種惡意損壞而開設的吧。

共享單車就像是一面明鏡,能揭開人們虛僞的外表,照射出真正的內心世界。就像“假文盲”那幅漫畫,各種外表所包裹的內心真是千差萬別。外表善良的人,可能隱藏着一顆黑心;相貌平平的人,卻可能隱藏着一顆熱血的澎湃之心。“人之初,性本善。”而共享單車正好幫我們找出了改變了“善”這個本性的.人,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爲我們的生活做出了更大的貢獻。

不論怎麼說,我還是支援共享單車利大於弊。我希望有一天,能看見路邊擺放着整齊的共享單車,人們能夠有說有笑地騎行,把自私之心拋到九霄雲外。

ofo共享單車的利與弊【三】

共享經濟一詞也許對我們來說是一個新詞,在共享這一問題上也許我們需要更多的時間來接受。近來,有多家媒體報道,在公共場所,有相關管理人員對周邊單車進行了集中收繳,理由很簡單,亂停亂放影響了公共場所的秩序。

但同時,有共享單車用戶接受在採訪時表示,隨地還車本來就是共享單車一個最大的賣點,但現實情況是,很多地方無停車點,停放就是亂停亂放。這種情況下,用戶不得不到相對較遠的地方去停車,便利性大大降低。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怎麼看?新事物的超常規發展,往往會暴露基礎的薄弱。

媒體近日報道了多起破壞、霸佔共享單車的新聞。從“狂飆突進”,到遭遇“倒春寒”,共享單車面臨的尷尬警示我們:擁抱共享經濟,我們可能還沒有做好準備,特別是文化觀念上的準備。

按照經濟學家的解釋,共享是指“使用而非擁有”,是在不改變物品所有權前提下的分享模式,其優點在於使資源獲得最大限度的利用。這種模式與我國當前努力推行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恰相契合。順應潮流又開風氣之先的共享單車,自然而然地受媒體熱炒、資本熱捧,在短時間內取得了快速的發展。

新事物的超常規發展,往往會暴露基礎的薄弱。共享單車頻遭霸佔、破壞的事實,就印證了這個道理。

首先,共享單車面臨着制度支撐不足的尷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共享單車要健康發展,離不開完善的內外部的制度支撐。從企業來說,共享單車運營公司要不斷完善管理體系。比如,建立誠信用車的獎勵機制和不當用車、無序停車的懲罰機制。從政府部門來說,對於適應發展趨勢的新形式、新業態,應該扶持與規範並重,主動介入,制定規則,加強監管。對於擾亂道路秩序和城市管理秩序的亂停亂放問題,一方面要兼顧便民和城市管理兩個方面利益,提供單車停放區域,另一方面,對於故意毀壞、竊取單車的行爲,也要依法處罰,在維護企業利益的同時,放大警示效應。客觀說,從媒體反映情況來看,這兩方面做得都不夠。

其次,共享單車面臨着觀念文化基礎不牢的尷尬。大爺大媽將共享單車圈起來收看管費,孩子肆意破壞單車,這可能不單單是個別人私德缺失、私慾作祟的問題,而是反映出我們在公民素養和公德教育上還有薄弱環節。共享是“使用而非擁有”,共享的前提是對他人權利的承認和尊重。權利意識和誠信意識,是共享經濟得以充分發展的觀念根基,法治文化和誠信文化是共享經濟繁榮發展的文化土壤。如果忽視了思想文化的土壤培育,共享經濟的發展就會成爲沙上建塔,共享單車的單兵推進就會夭折。這纔是應對共享單車發展難題最需要直面的問題。

面對突出的新問題,不僅僅是提供國民個人素質這麼簡單,更關注到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等其他方面。今日關注的重點不僅僅只是共享單車這一新事物,日後與共享經濟相關的其他新事物都會層出不窮。

我們期待中國未來的共享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