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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生報到證如何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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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由1999年以前的“派遣證”轉化而來,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應屆生報到證如何改派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應屆生報到證如何改派

應屆畢業生改派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協商同意解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書面的同意解約材料並加蓋公章。

二、畢業生出具已與原簽約單位解除協議重新擇業的`申請,學院就業工作領導組簽註意見。

三、將原用人單位所籤協議、個人申請、原報到證一併交回招生就業處就業指導中心。

四、由就業指導中心審覈同意後,發給新的協議書。

五、招生就業處對上述四種材料進行審查、整理,書面報告教育廳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審覈後辦理改派。

六、屬於本地區調整就業去向、改派的在本轄區主管部門辦理。

七、畢業生就業去向的調整、改派,須在兩年內辦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職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八、由於用人單位毀約或因其他原因使畢業生不得不放棄原就業單位而需改派時,應提出書面申請,由就業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覈實,再行辦理。

九、畢業生的改派,原則上在每年8月份以後,按月集中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