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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改派與二次派遣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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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證,由1999年以前的“派遣證”轉化而來,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報到證改派與二次派遣的區別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報到證改派與二次派遣的區別

一、定義不同

改派是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和主管部門核發報到證後,畢業生正式到用人單位報到前進行單位及地區調整的一種做法。

二次派遣是指離校時就業報到證簽發回生源地人社局的畢業生,在規定期限(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落實就業單位後辦理的派遣手續

二、申請條件不同

改派申請條件:

1、錯派。沒有這個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已經撤消或用人單位隸屬關係發生了變化。

2、調配不當。院校在按單位委託代選畢業生調配過程中,所選擇的畢業生所學專業與用人單位要求不一致。

3、畢業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二次派遣申請條件:

畢業生畢業之前未落實就業單位,報到證派遣到生源地人事局報到,在派遣期內又落實就業單位的',應辦理二次派遣手續。

三、流程不同

改派流程:

1、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協商同意解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書面的同意解約材料並加蓋公章。

2、畢業生出具已與原簽約單位解除協議重新擇業的申請,學院就業部門簽註意見。

3、將原用人單位所籤協議、個人申請、原報到證一併交回就業處。

4、由就業處審覈同意後,發給新的協議書。

5、就業處對上述四種材料進行審查、整理,書面報告省就業指導中心,審覈後辦理改派。

6、屬於本地區調整就業去向、改派的在本轄區主管部門辦理。

7、畢業生就業去向的調整、改派,須在兩年內辦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職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8、由於用人單位毀約或因其他原因使畢業生不得不放棄原就業單位而需改派時,應提出書面申請,由就業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覈實,再行辦理。

9、畢業生的改派,原則上在每年7月份以後,按月集中辦理。

二次派遣流程:

1、省內院校畢業生在省內落實就業單位→登陸“就業資訊網”→與接收單位在網上籤訂就業協議書(用人單位暫不具備網上籤約條件的,可以“錄入省內就業協議書”功能簽訂網上協議。

2、省內院校畢業生出省就業→與外省的接收單位簽訂由學校領取的三方協議→向學校提出“省外就業申請”→經由學校審批透過“省外就業申請”後在“就業資訊網”上錄入簽約資訊→到生源地人社部門開退函→帶報到證及以上材料到省人社廳辦理派遣手續。

3、省外院校山東生源畢業生在省內落實就業單位→持原學校發的就業協議書與接收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走網上籤約流程或由簽約單位將協議書資訊錄入“就業資訊網“→到負責鑑證的人社部門辦理鑑證和派遣手續。其中異地就業的(含人事代理的),須出具原報到地人社部門同意其異地就業的函。